本文介绍了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稿)》的通知。该细则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涉及市场成员、交易方式及相关政策。
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及聚合商等。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逐步推进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绿电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发电企业放弃整个项目后续全部补贴的,交易收益归发电企业所有。
绿色电力交易方式包括双边协商交易和集中交易(含集中竞价交易、挂牌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是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申报交易电量、价格等信息,按照报价撮合法出清形成交易结果。
9月14日,
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印发《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稿)》的通知。
现予以印发,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市场成员包括经营主体、
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经营主体包括发电企业(含分布
式发电主体)、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及聚合商等主体。市场
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
初期,绿色电力交易优先组织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或主动放弃补贴的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参与交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体改〔2023〕75 号)要求,逐步推进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政策范围内的绿电项目(以下简称“带补贴绿电项目”)参与绿色电力交易,
高于项目所执行的煤电基准电价的溢价收益,等额冲抵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或归国家所有。
发电企业放弃整个项目后续全部补贴的,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全部收益归发电企业所有。
分布式发电聚合商按照业务类型,享有与相
应经营主体相同的权利,履行与相应经营主体相同的义务。
绿色电力交易方式主要包括双边协商交
易和集中交易(含集中竞价交易、挂牌交易),可根据市场
需要进一步拓展,应满足绿色电力可追踪溯源的要求。其中,
集中竞价交易,参与交易的主体均通过电力交
易平台申报交易电量(电力)、价格等信息。按照报价撮合
法出清形成交易结果。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