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上午,昆明主城区下起了雨,记者注意到路上绝大部分市民都是身穿雨衣骑行,路边停放的电动车也基本见不到加装雨篷的情况。
市民:“看到交警在路上查过,我没有装过。”
记者:“知不知道它的一些危险?”
市民:“装雨篷可能会对前面和两边的人,会有风险。”
记者:“所以你就没装是吧?”
市民:“我没装。”
记者:“那你下雨怎么办?”
市民:“下雨穿雨衣啊。”
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电动车加装雨篷确实很危险,还有的市民之前加装过,了解了其中的危险后,直接把雨篷拆了。
市民:“公交车剐蹭了一个骑车的,有雨篷的,结果造成交通事故了,后来就取消了。”
但记者在调查过程中,也见到了几辆加装雨篷的电动车。
记者:“你自己装了一个你觉得挡不挡风?”
市民:“肯定挡雨。”
记者:“有用吗?”
市民:“肯定有用,没用装了干什么。”
记者:“你骑的时候会不会晃,安全性这方面有没有考虑过?”
市民:“我就说了有利就有弊。”
外卖骑手:“这个肯定会晃啊,但是你没办法,下雨你淋着雨肯定不舒服,只有自己小心点,慢点。”
记者:“有没有考虑过穿个雨衣,可能安全性更高一点?”
外卖骑手:“穿雨衣,我也穿着,像我们经常在路上跑,一天到晚在淋雨,这个雨衣根本不起作用,一会儿里面就湿了。”
这位外卖骑手说,他也知道加装雨篷会有危险,但为了下雨时衣服少湿一点,自己还是买了一个雨篷装上了。
记者:“这个也是明令禁止不让装的,是违法的,之前有没有考虑过?”
外卖骑手:“考虑过,怎么不考虑,只是下雨的时候我们用,不下雨的时候就把它拆掉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中也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不得加装遮阳伞、雨篷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装置,违反上述规定的处50元罚款。昆明交警表示,对于电动车违法加装雨篷,遮阳伞的行为,他们会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