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险资、资管产品频频举牌的同时,还有更多涉及影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甚至控制权的路径也在浮水。
例如从举牌的股东类型来看,其中一类较多被忽视的举牌人正是私募机构。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发现,自2014年4月起,包括股权、证券等类型的私募机构所参与的举牌次数不少于65次。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65次PE机构举牌中,有25次来自于中科招商去年7-8月份对部分上市公司的抄底;但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如今试图举牌甚至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的PE机构的确愈来愈多。
而对于部分PE机构来说,控制并经营一家上市公司从而实现更长周期的溢价退出,成为其谋求部分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动力。
“作为金融资本,要控制上市公司或者控制实体企业,然后对它进行经营管理,做好了然后把它出售,这个模式就是属于并购基金的最高形态,也就是华尔街说的门口野蛮人。”北京地区排名前三的一家PE机构董事长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中国过去还没有一家能做到这点,现在行业里已经有人开始在这么做,我们也在这么做。”
“PE机构比较擅长使用新兴的金融产品和工具,所以在新阶段的举牌过程中,也更善于利用这些创新方法实现对上市公司的加杠杆和低成本收购。”前述基金子公司负责人也指出。
事实上,现阶段仍然有更多金融创新工具,正在为上市公司举牌者的驰骋而来的路径提供更多可能。其中,被讨论之一的就去年起逐渐火热的私募可交换债(EB)。
私募EB是上市公司股东非公开发行,并在一定期限内可依据条款交换成为发行人所持有的标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由于其以标的股票作为增信担保,因此也被视为股权质押融资业务的“债券版”。
Wind数据统计显示,自去年至今的近两年时间内,私募EB已实现了达562.10亿元的发行规模。
债承人士认为融资、减持等功能外,其股权调整功能尚未被完全开发,而通过对EB的认购及二级市场交易,举牌人亦有可能通过“债换股”曲线收揽公司筹码。
“做一个假设,假如上市公司二股东发行可交换债,然后买方机构则是一个有举牌意愿的PE,此时就可以通过认购EB的方式来买入换股权,在换股期内,EB持有人可以按照约定价格将EB置换为股票。” 华中一家券商固收部项目经理表示,“对举牌者来说,认购EB的风险也小于直接在二级市场增持,随着EB市场的扩容,通过这种方法来进行收购的案例可能也会逐渐出现。”
但在以EB为代表的新收购工具的出现,也引发了业内有关该领域监管完善的思考。
“不排除会有野蛮人通过认购EB或受让EB的方式,来获得标的公司的换股权,因为EB也可以进行二级市场交易,但在这个过程中,收购方的换股所带来的股权调整节奏也会更加猝不及防,这可能需要信息披露机制在该领域进一步覆盖和完善。”北京一家私募机构总经理助理说,“不过EB目前的特征仍然是高度定制化的,我们也在寻求通过EB来曲线举牌上市公司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