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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问题把物业害惨了,让公司上了“黑榜”

物业管理资讯平台  · 公众号  · 西藏  · 2017-06-21 17:39

正文


全国很多地方为了督促物业公司认真对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都陆陆续续地开展不定期的物业服务规范化大检查,检查结果出来之后都会进行公布,检查不合格就会上“黑榜”,给物业公司的声誉带来负面影响,甚至让物业失去管理资格。从各地公布的结果来看,以下这些问题是让物业公司上“黑榜”的“元凶”,快来找找,看它们在不在你们小区。

维修养护不到位


存在的问题:

电梯长时间停运,未按时年检或更换年检贴;

园区围墙围栏破损严重;

路灯和地灯损坏后维修不及时;

单元门对讲和门锁损坏;

电表箱门脱落,管线无遮挡;

消防设施缺失不全,消防报警器破损;

园区内下水井盖丢失。



小区秩序混乱


存在的问题:

园区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存在侵绿毁绿种菜和私搭乱建情况;

消防通道被车辆或杂物堵塞,甚至上锁不能开启。


环境卫生脏乱差


存在的问题:

小区内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不及时;

楼道内杂物乱堆乱放;

小区内道路及共用场地除雪不及时不彻底,有结冰现象。


服务收费不正规


存在的问题:

本体维修基金使用不规范;

私自乱涨管理费或停车费;

私立名目收押金;

物业企业收费方式粗暴。


对上“黑榜”企业的处罚

1、对上榜物业服务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市、区房产局联合约谈上述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2、由各区房产局监督跟踪整改情况,并与企业签署诚信经营承诺书。整改期间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参与我市的物业服务招投标活动,不得参加各类评奖评优活动。

3、对拒不改正的,区房产局或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有权责令其退出该物业项目,并重新公开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区房产局或街道办事处还可以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作出限制该企业在本区内从事物业服务的决定。

4、整改期限到期后,市房产局组织区局、街道办事处、社区、业主委员会联合复查,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将降低或建议上级物业主管部门降低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证书。

注:关于处罚方法不同地方有不同规定。


有品质的服务才是物业公司生存发展的根基,如果你所管辖的小区也存在上述问题,请立即整改,别让上述这些问题害了公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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