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疆网警巡查执法
近日,新疆人的朋友圈有这么两条信息被疯狂转发:
一条是:“从2月20日起自治区XX委开始对全疆网络进行严格安全大检查,由十人以上组成的群将接受由XX手段进行摸查。为了各微群的安全,希望各微群须自觉、自律、自警、自醒,凡由十人以上组成的群里不得发较敏感的信息。”
一条是:“大家注意了新疆现在安装了两个高空微信扫描仪,只要有网络传播,发图片,视频,语音,文字等,带有XX色彩和XX方面的话题,直接按刑事罪处理,所以,请大家别转发、下载、保存,发朋友圈的同时,也别点赞微友带有XX色彩的朋友圈了,一旦拍照到,扫描到,发者、接收者、转发者、点赞者都是共犯罪,请大家一定要多加小心,而且给亲朋好友、街坊四邻都传达给,以免吃亏!”
经相关部门核实,以上两条信息均为谣言,希望广大网民朋友们,不信谣,不传谣,做守法公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