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景鹏是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胡秋明是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
本文基于国家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现实背景,建立精算模型,以实现基金收支平衡为前提考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账户缴费率是否存在进一步下调空间。
本文得到以下主要结论:(1)在保持现行制度参数的情况下,统筹账户严重缺乏财务可持续性,分别于2015和2020年出现当期赤字和累计赤字,统筹账户缴费率不存在下调空间。(2)在优化制度参数的情况下,统筹账户基金财务状况有所改善,但不能为统筹账户缴费率的进一步下调提供充足空间。单一优化某一制度参数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基金支付压力,但基金仍存在较大缺口。同时优化5个制度参数能显著改善基金财务状况并避免制度出现支付危机,维持基金年度平衡和期间平衡所需的缴费率分别为20.18%和19.41%,这意味着统筹账户缴费率最多只能降低0.59个百分点,缴费率下调空间十分有限。(3)在优化制度参数和固化政府补贴责任的情况下,统筹账户缴费率存在较大下调空间,现行政策缴费率降低3.86~5.36个百分点仍可维持基金收支平衡;如果缴费率以渐进式而非一次性的方式下调,统筹账户缴费率潜在下调空间将会更大。因此,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量式改革、明确并固化政府补贴责任、合理设计缴费率调整路径,是确保统筹账户缴费率持续下调的关键举措。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得到以下政策启示:(1)继续降低统筹账户缴费率。无论是从平稳渡过经济转型阵痛期和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需要,还是从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来看,统筹账户缴费率都应该继续下调,而且统筹账户基金具备适当下调缴费率的能力。(2)通过降低统筹账户缴费率来“倒逼”养老保险制度深化改革。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参量式改革方案已孕育多年,以缴费率下调为契机,实施“一揽子”制度优化政策,具体包括:推进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实施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建立养老金待遇合理调整机制、加强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完善基金征缴管理等。(3)转变财政补贴方式,由事后的“暗补”转变为事前的“明补”。明确国家财政在养老保险制度中的具体责任,按统筹账户基金支出的一定比例确定财政补贴规模并始终保持稳定状态,这样不仅体现了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而且有助于养老保险责任分担趋向合理和费率负担更加公平。(4)拓宽筹资渠道,厘清制度历史与现实责任。精准测算养老保险制度历史债务规模,切断历史责任模糊化对制度现实责任的影响,借助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补贴、国有资本划拨等强有力的外部资金来化解制度转轨成本并促进统筹账户缴费率进一步下调。
该文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社会保障制度》2017年第6期转载,原载于《中国人口科学》(京),2017.1.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