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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清明节扮鬼吓朋友,被一拳打断鼻梁!还有这些“过火”玩笑,后果更严重

百姓关注  · 公众号  · 贵州  · 2017-04-07 17:47

正文

朋友之间互开玩笑、恶作剧

好多人觉得是给生活增添点乐趣

不过,微兔要提醒大家的是

“整人”要有度

不然,玩笑没开成

反倒惹出些麻烦来

情况严重的,可能还要负法律责任


下面就是鲜活的例子↓↓↓


清明节,本想扮鬼吓唬一下室友,不料被吓坏的室友一拳打断鼻梁,山西太原的刘先生这个玩笑开大了……

记者见到刘先生时,他还在医院接受治疗。“当时脸上身上都是血,鼻梁歪了。”刘先生的朋友介绍了当时的情况。刘先生和李先生是朋友,也是合租室友。4月4日清明节晚上,刘先生先到家,由于是传统的“鬼节”,加上平时刘先生就喜欢和朋友开玩笑,于是想出了扮鬼吓室友的恶作剧。



于是,刘先生戴上以前在网上买到的“鬼脸面具”,听到室友李先生开门声,便藏到了李先生的衣柜中。李先生刚进卧室准备换衣服,他便突然跳出来。谁知李先生在被吓得尖叫的同时,一拳重重地打在了刘先生脸部。“当时鼻子瞬间就像打开的水龙头一样往外喷血,李先生也吓呆了,赶忙将刘先生送到了医院。医生说刘先生鼻梁骨粉碎性骨折,不光需要治疗,还需要通过整形等方法进行恢复。”刘先生的朋友说。


刘先生说:“除了进医院当晚李先生掏了600多元费用外,没有再收到李先生一分钱,而且他一直没有露面。我今天早上就赔偿问题和他通电话,他表示不会赔偿我一分钱。我的鼻梁被他打断了,他却拒绝赔偿,所以想通过媒体调解一下。”

记者电话联系了李先生,他说:“当时吓得我脑子一片空白,感觉心脏都停跳了。其他时候开这种玩笑就有点过分,更何况是清明节。我那一拳是本能性的保护自己的举动,不是我主观故意,所以我才觉得是对方的责任,我不应该赔偿。”


好在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治疗费用全程由李先生支付,而随后的整容和恢复费用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司法机关曾处理过多起类似的纠纷:小吴小李是同村好友,小李到省城打工。“愚人节”当天小吴打电话给小李说他家出了大事,只能等小李回来才能细说。小李抛开工作赶回老家,才知道是谎言,他又气又恼,与小吴发生了厮打。最后,二人经调解解决了纠纷。


还有的玩笑更过火,后果也更严重:去年4月1日,有一名女网友在微信朋友圈中上传“割腕”照片,朋友信以为真报了警。民警经过1个多小时的寻找,终于找到“自杀”女子,女子称“这是愚人节的玩笑”,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了教育和警告。这仅仅是依法进行轻微处理的情形。对于恶意骚扰“110”以及拨打“110”取乐、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行为,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和打击。


开玩笑,没有法律上的“豁免权”

下面这些玩笑不能开


一、“诈”弹玩笑不能开

“小明谎称飞机场有炸弹,造成恐慌,数十架飞机停飞。”


法律根据:违反《刑法》——“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处罚标准: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肖像玩笑不能开

“小明追求一酒店女同事未果,便开玩笑将其照片作为酒店女洗手间的标志。”


法律依据:违反《民法通则》——侵害肖像权


处罚标准:公民肖像权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三、假报警玩笑不能开

“小明酒后无聊,打电话报警称酒店门口有人打架、斗殴。公安机关出警核实后,发现并无此事。”


法律依据: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处罚标准: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侮辱玩笑不能开

“小明追求小红未果,同厂人故此常拿此事‘刺激’小明。一次饭后,小明当众强吻、猥亵小红,小红羞愤难当,当即跳楼导致重伤。”


法律依据:违反《刑法》——“强制侮辱妇女罪”


处罚标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五、抢劫玩笑不能开

“小明模仿电视里的抢劫犯,手持刀拦住路人大喝让其交出钱来,路人因害怕将钱交出后,小明对路人说他是开玩笑的。”


法律依据:违反《刑法》——“抢劫罪”


处罚标准: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入户抢劫等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六、伤人玩笑不能开

“小李声称自己的头硬得似铜墙铁壁,小明开玩笑欲用射钉枪一试,结果造成小李头部重伤。”


法律依据:违反《刑法》——“故意伤害罪”


处罚标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七、天灾玩笑不能开


“小明开玩笑,向其朋友多人发送自编的地震信息。后该信息内容被大量不明真相的短信接收者转发、转告,引起几个乡镇几百名群众恐慌,半夜露宿野外。”


法律依据:违反《刑法》——“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处罚标准: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八、“过火”玩笑不能开

“小明与朋友玩‘真心话大冒险游戏’,被罚到女厕所待10秒,险遭群殴。”


法律依据:有可能构成民事侵权、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是《刑法》。   


处罚标准:轻则需要道歉,重则对方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若与对方有身体接触则可能构成猥亵。


总之呢,朋友之间在开玩笑的时候也一定要注意,给予对方精神尊重和生命安全的保障,不要失去底线。如果让原本娱乐,开心的事造成双方的困扰,影响到朋友间的情感,甚至触犯法律的话,就太得不偿失了。


来源:山西晚报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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