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第一批)、2025年3月31日(第二批,剩余名额招聘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并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根据科研高质量成果考评项目及评分标准(附表2)对近4年(2021年1月1日—2024年11月1日)所取得的科研高质量成果进行量化评分。根据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科研高质量成果量化得分、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0:1。
考核包括面试和科研高质量成果评价两个环节,
专职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采取面谈及试讲方式进行,编辑岗位应聘人员面试采取面谈及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以试讲(专业化面试)成绩为主。面谈成绩分优、良、中、差四个等次,面谈成绩为差的不进入试讲(专业化面试)环节;试讲(专业化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低于8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考核总成绩由面试试讲(专业化面试)成绩+科研高质量成果量化得分×5%两部分组成。
面试拟于2025年1月集中进行(如有剩余名额,拟于2025年4月进行第2次集中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给予外地博士一定交通费用报销补贴,免费提供面试期间食宿。
根据招聘名额,按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工作需要,按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招聘名额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考察对象。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心理健康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查阅核实人事档案和报考资格等相关资料,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对考察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根据工作需要,按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蜀光网”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校报四川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取得聘用资格,按国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以及通过省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产生的空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