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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之后是什么?意愿社会的三大面相 | 腾云报告(一)

腾云  · 公众号  · 科技媒体  · 2017-05-04 08:13

正文

早在2006年,多克· 希尔斯就曾在文章中明确提到了“意愿经济”的概念,将其解释为 “是关于买方寻找卖方,而不是卖方寻找买方的经济”。他一直在不断阐述“消费者就是大公司的猎物”这一著名观点。


而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以“微信”为代表的社交平台对社会变迁产生了重大影响。“意愿”的目标已不仅指向经济层面,而渗透至社会的方方面面,“意愿社会”概念的提出正是在意愿经济基础上的一次扩大和升级。


本文摘选自 《意愿社会研究报告》,着重探讨了生产与消费方式、商业组织、无处不在的金融与信用等意愿社会的三大面相,解读变化,并尝试提供应对策略。


《意愿社会研究报告》由腾讯社会研究中心与价值中国共同完成, 价值中国网CEO、价值中国智库创办人林永青等撰写。 腾云 将分两次对报告进行完整呈现,在后台 回复“ 意愿社会 ”可获取报告全文。



▍报告速读


一、腾讯带来的社会迁移

  1. “微信+”与“互联网+”

  2. 意愿社会的涌现

    2.1何为意愿?

    2.2从意愿经济到意愿社会

  3. 微信成为社会网络的基础设施

    3.1作为个人基础设施的微信

    3.2作为社群基础设施的微信

  4. 连接之后是什么?意愿社会的三大面相

    4.1意愿经济:生产与消费方式的社会化重构

    4.2商业组织:去中心化的商业组织

    4.3意愿金融:无处不在的金融与信用

二、意愿社会的动力及对策

  1. 意愿社会的动力机制

    1.1去中心化

    1.2去中介化

    1.3个人化

  2. 意愿社会的组织策略

    2.1虚拟组织

    2.2无边界组织

    2.3自组织

......


腾讯带来的社会迁移

1. “微信+”与“互联网+”


2015年腾讯创始人马化腾在全国“两会”提出“互联网+”议案。同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正式将以“互联网+”带动传统产业升级转型,设立为国家战略。微信、QQ等平台产品,事实上已成为中国公众(包括海外华人)的最主要通讯和社交平台。数以亿计的移动网络用户,成就了腾讯最坚实的用户基础和价值空间,也已经是这个星球上一个巨型国家的人口规模。


宏大的社会“迁移”过程开启了:构建“社会基础设施”并提供相应“社会服务”,在未来40~50年间推进这一社会的最终形成,其深远意义远远超越任何一个企业产品或商业模式;一个新型的社会正在形成!


微信带来的中国互联网最大的改变在两个方面:


微信+ 2011年1月才推出的微信,已经带来了对个人社交、内容传播、生活服务等全方位的连接和改变。包括微信+创新创业、益民服务、人工智能、便捷交通、金融服务、电子商务、商业服务、现代农业、硬件制造等几乎所有领域。


互联网+ 这是互联网对传统产业全面改造和升级。过去15~20年间,从工具视角出发的“信息化带动产业化”的国家政策,并没有高效地带来传统产业的升级,而2015年开始的“互联网+”国家战略,由于明确的经济目的导向,在短短的2年时间里,已经迅速地导致了实质性的改变。


2. 意愿社会的涌现


“涌现”(emergence)一词来源于系统科学。由于在商业、经济、网络等方面都有体现,现已广泛的流行。 是指那些高层次具有、但还原到低层次就不复存在的属性、特征、行为和功能。 明显的例子:在大量的无生命物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涌现”出了最古老的原生生命。涌现理论的主要奠基人约翰-霍兰德在《涌现:从混沌到秩序》一书中这样描述,“在复杂的自组织系统中,‘涌现’俯拾皆是:蚂蚁社群、神经网络、免疫系统、互联网乃至世界经济等。”


涌现并不破坏单个个体的规则,但是用个体规则却无法解释,所谓“系统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比如蚂蚁群落:蚂蚁的神经系统非常简单,只能进行简单的思考。然而大量的蚂蚁相互作用的时候就会形成等级森严的蚂蚁王国。研究证实,蚁后并没有直接给所有蚂蚁下达命令,每只蚂蚁也没有任何地图,每个蚂蚁只遵循简单的规则交互,大量的蚂蚁就能够聪明的觅食,建巢,分工等等,蚂蚁王国就是在整个蚁群之上的“涌现”现象。



这也可以理解成是“从量变到质变”。 事件的涌现大多依赖于相当数量的个体、一个群体或更多群体。其它例子如:鸟群、鱼群、蜂群,当它们腾空飞起、转向、盘旋、急转的时候,这种群体的一致性从个体中自然涌现出来。


生物逻辑的优越性,是未来的社会组织必要的学习。 个人或组织的意愿,就是非常简单的特性。在形成社会系统时,个体之间遵循的只有几条非常简单的规则:意愿表达(如写作);意愿传播(如数据或信息传播等);意愿连接(如网络连接);意愿存储(如历史数据或知识)......等,就“涌现”出了在社会系统层面“复杂”的新属性或规则,如:经济交换,文化影响,社交行为等等。


2.1 何为意愿?


常见的意愿表达有两大类:

  • 基于言论的意愿表达,此类意愿的活动空间,主要是在媒体空间和生活空间;

  • 基于商业的意愿表达,此类意愿的活动空间主要在“消费<=>生产”的经济领域。


媒体意愿。 意愿社会,每个普通人第一次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愿和情感。传统社会的媒体话语权更多垄断在媒体精英手中,自媒体的出现颠覆了这一切——腾讯微信对新浪微博的超越,重点就是因为“人人可传播”的网状自媒体超越了“以大V为中心”的“等级制”媒体;美国总统竞选,精英媒体与网络媒体迥然相反的民意表达,也极富戏剧性地验证了这一判断。


商业意愿。 同样,商业话语权一直垄断在大大小小的公司手中。而意愿社会的到来,消费者或个人的意愿,第一次真正受到了重视。哈佛大学教授本科勒揭示《网络的财富》:“我认为社会化生产和大众生产,可以作为以国家为基础、或以市场为基础的封闭的所有权系统的替代,社会化可以促进个人创造力、生产力、以及自由。 ”社会化生产,其实就是个人化生产;而且开放的社会化生产,也正在超越封闭的组织生产,成为商业的常态。


今天,意愿主要的存在方式就是移动互联网,企鹅智库2016年8月发布的《移动互联网将颠覆一切》报告,验证了意愿无处不在——

到2020年,预计全球互连终端设备将产生近500亿的连接。中国的M2M的连接数已经超过了美国和日本的总和。思科公司预计未来十年物联网经济产值将高达20万亿美元。

2015年底,中国餐饮O2O的在线商务用户规模超过2亿,业务规模达到4万亿。

中国打车软件的用户也已经超过1.5亿。

2015年底,在线教育的用户超过8千万,业务规模超过1.2亿。

影响最大的互联网金融,网上银行的成本只有实体银行的不到1/10。网络金融的交易额,从0起步,到2015年底就超过了10万亿,只用了短短的不到2年时间。

年轻人也成为移动旅游产品的用户。2016年上半年,产业规模达到了750亿元。

传统的制片方、传统电视台、视频网站等多方力量都涌入在线视频市场,市场规模突破了150亿元。视频播发量在移动端超过50%。

......


2.2 从意愿经济到意愿社会


意愿经济的反义词是“营销经济”或“注意力经济”,后者是以生产者为主导的;我们都注意到,在超过近两百年时间内,大规模生产、(向)大众营销、(向)大众传播,成为了传统商业的“三位一体”模式。


社会是共同生活的个体在一定的文化影响下,通过各种各样社会关系联合起来的集合。社会包括三个完整的系统部分:

社会关系: 由社会规范所定义的社会互动,如社会地位、社会角色等 。

社会文化: 社会实践的形式,行为规范,价值体系,传统信仰等 。

社会机制: 社会组织与社会结构,社会秩序与合作的机制等 ,如:家庭、政府、企业、媒体、金融、财产、劳动等 。


意愿社会可以看作是比意愿经济更大的领域和升级。中文词“意愿或意图”,包括了“目标”的含义;英文Intention Economy,除了意愿、意图,也包括了目标的含义;我们认为,这一“目标”不仅仅是经济目标,也包括了社会目标。希尔斯也认同意愿经济的社会目标:“市场即对话”、“解绑顾客”、“自由的顾客”等等。


定义:如果说意愿经济是以大数据为要素资源重构了消费者主权的经济,那么意愿社会,就是以网络为基础平台重构了个人主权的社会。


“生产-消费”是经济行为,而“个人-组织”是社会行为或管理行为。意愿经济的主角还是“生产者-消费者”的“经济人”意义下的消费者还权;而意愿社会,则已经上升到“个人-组织”关系下的“个人还权”或“社会人”还权。


意愿社会与网络社会的关系是什么?首先,意愿以意愿流方式,在社会网络之上流动的。“意愿社会”与“网络社会”是同一事物的不同表述;好比“社会网络”和“网络社会”是一体两面的:意愿社会是网络社会的“内容”,网络社会是意愿社会的“结构”。


其次,个人化的社会网络成为新社会的最重要特征,导致了基于“个人-组织”的管理和整个社会的治理,既有区别、又相当程度的重迭。多数个人行为,需要从社会化角度进行思考。结构如:个人-(组织/社群)-社会;括号表示虚拟性。例如:微信中的个人数据,就具有三重所有者属性:即是个人的、也是平台的、还是社会的。


最后,我们认为, 意愿社会具备十大特征:个人化;信息化;用户化;网络化;虚拟化;多维化;异质化;资本化;价值化;生命化。将在后续文章中进一步阐述。


3. 微信成为社会网络的基础设施


互联网是创新型的“社会技术”。 从企业看,组织技术非常重要。 “所有的企业,都在同时既变大、又变小”,这是互联网启蒙人物尼格罗庞蒂的名言,指网络技术给企业组织带来的巨大创新驱动——变大,指企业获得客户和合作伙伴的可能性,已经完全没有边界;变小,指企业核心团队可以非常小,甚至小到只有一个人!


从社会看,社会技术无所谓“高低”。 而在于社会行为治理的“有效性”。例如:在拥挤推搡北京地铁里设上铁栅栏,所有人就开始排队了;还是尼格罗庞蒂:“城市的形状,是由道路决定的。人们用技术规划出了自身的生活状态。”


基于个人的基础设施首先在网络出现;随后,基于组织或群体的相关设施、及设施之间基于数据和信息的对话,也在不断浮现中;2016年开始的万亿级的企业端APP及产业互联网,正是极好例证。


特别要指出的是,基于组织或群体的网络基础设施,必须同时在个人和组织两个层面明确各方的利益归属。


与传统社会的“家庭-社会”或“单位-社会”的组织互动方式不同,在“新社会”中,无论是学习、生活、工作,个人完全可以直接与社会发生关系和互相影响,社群或组织成为一种暂时性的、虚拟性的结构和实体。因此,需要思考一种新型的基于个人连接的社会物理学。


意愿流、信息流、知识流、价值流因为连接而流动,因为流动而相互影响、产生价值。 最新数据表明,微信已经连接了将近7亿的网络用户。因为巨大的用户数量,微信已经成为社会人口规模量级的现象。以微信作为基础平台,将形成社会的基础连接和社会的基础设施。微信就是个人的连接器;网络与人连为一体。社会就是由个人组织而成的社会。因为个人的相互连接,加之互联网的“赋能予人”,意愿社会因此构成。


3.1 作为个人基础设施的微信


微信为意愿社会的个人提供了基本的网络连接器。微信以个人为基本单位,每个人在微信上都拥有独立的ID,具有平等的发言权和出版权,微信已经成为最重要的个人基础设施之一。同时,微信聊天是个人社会关系结构的内核,是基于家庭、机构等强连接建立的社会关系网络;微信朋友圈是社会关系结构的中间层。


3.2 作为社群基础设施的微信


各类微信公众号及服务号就是机构在意愿社会的新组织形式:社群。传统的机构借助微信公众号建立线上的虚拟组织,实现了向“互联网+社会”的迁移;个人同样可以借助微信建立以自己为中心的微组织——个人微信公众号,获得了与传统的机构同等的影响力。


微信已建立以个人为基本单元的网络连接器,相应社群结构(组织结构)和连接规则也初具雏形,接下来,以用户规模、连接数量、内容流量为基础,微信逐渐从个人基础设施,向社会群体设施延伸,从个人服务向公共服务延伸,从社交网络向社会生态体系延伸。


4. 连接之后是什么?意愿社会的三大面相


包括微信在内的移动互联网平台,迄今为止最大的成就是连接。那么,连接之后又是什么?如下,得出了一些我们的观察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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