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9日,张铁林的两位前任走出法庭,前者为原告訾女士,后者为证人侯女士)
皇阿玛张铁林最近很火,被女儿的母亲侯女士状告遗弃,追讨抚养费,被儿子的母亲訾女士状告抢走儿子,六年未见,张铁林反诉訾女士支付扶养费105万,朝阳法院真被忙坏了。生活远远比影视剧精彩,吃瓜群众的三观也再次被刷新。
2016年9月29日张铁林与訾女士之间关于儿子的扶养纠纷开庭审理,引来众多媒体的关注。此案应该如何判决呢?
法律上判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考虑,综合比较父母双方各方面的条件,如工作、经济状况、品格、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作为一线明星,张铁林的名气大,收入高,这点訾女士完全没法比。但是,经济状况并非判定抚养权的首要考虑因素,因为:第一、父母双方都有满足孩子基本物质需要的义务,非携带抚养方必须支付抚养费(原则上双方各承担一半)。第二、对一个人的健康成长而言,生活有基本的保障即可,更重要的是与父母思想的沟通,心灵的愉悦。
具体到本案双方的情况,笔者认为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判给母亲:
第一、年龄和精力:张铁林已经六十多岁,又是名人,非常忙碌,而訾女士比他小二十多岁,今年才三十五岁(据称2002年为张铁林生子时21岁),有时间精力亲自照顾孩子。张铁林没有出庭,而是让八十多岁的母亲出庭,就已经很能说明问题。
第二、是否有其他子女:张铁林还有其他的子女,已知张铁林有两个女儿(与前妻的婚生女儿,与侯女士的非婚生女儿),若訾女士无其他子女,则应倾斜照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第三、若张铁林真的非法剥夺了訾女士与儿子见面相处的权利,且长达六年之久,则严重侵犯了訾女士和儿子的亲子权,违反人性和伦理,为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弥补缺失的温情与母爱,应该将抚养权判归訾女士。
第四、若一个父亲遗弃亲生女儿,又以类似绑架强夺的粗暴方式硬生生导致骨肉分离,母子遭受巨大的精神痛苦(訾女士为此要求张铁林支付六十万精神损失费),则从品格来说,不利于对孩子的教育。
此外,报道称两人的儿子生于2002年,现在已经十四岁,根据法律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对跟随哪一方生活发表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当然,子女的意见不是决定性的,因为毕竟其还是未成年人,看法可能还不够成熟,法官仅作为参考,应综合全案的情况来判抚养权(理论上孩子的年龄越大,意见越重要)。
静待法院的判决。无论结局如何,希望不要对孩子造成进一步伤害了。
PS:能让两位前任携手,可见渣的程度。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此乃颠扑不灭的真理!还想起最近流行的一句: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苍天放过谁?
快快长摁以下二维码,关注李颖珺律师的公众号“法在你身边”,精彩多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