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家餐馆在制作羊肉过程中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亚硝酸盐,导致两名顾客食用后中毒,其中一名9岁男童抢救无效死亡。过量的亚硝酸盐真的会毒死人,除了严厉打击违法加工食品的商贩,平常我们在生活里也要注意防止误食。
3月9日中午1时许,陕西安康平利县城9岁的小学三年级男生小罗(化名),在家里吃完奶奶从街上买回的羊肉泡馍后不久就出现呕吐、昏迷症状。送医急救后,小罗于当日下午5时许经抢救无效身亡,医生初步诊断疑似食物中毒。
同日,平利县城43岁的男子高某也出现类似中毒症状。当天他在县医院照顾病人,傍晚6时许到街上吃了一碗羊肉泡馍,回到医院后感觉不适,并伴随腹痛、呕吐。由于发现较早且救治及时,高某当晚脱离生命危险。
一天内连续发生两次食物中毒,且都与羊肉泡馍有关,平利县公安、市场监督、卫计等部门随即加大调查、侦办力度。
昨日上午,平利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余长忠告诉华商报记者,经调查锁定了县医院后门附近一家名叫“秦楚早餐”的餐馆,对相关食品进行取样封存。
“事发次日,卫计部门经检测分析确认亚硝酸盐超标引起中毒后,公安机关立即将嫌疑人夏某控制,质监局也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查封了涉事餐馆。”余长忠说。
据警方透露,25岁的女老板夏某在此开餐馆只有2个多月,平时生意一般,事发当天仅有2人到餐馆买了羊肉泡馍。夏某交代,其加工羊肉泡馍的手艺从西安学习来的,往羊肉里加亚硝酸盐是想给羊肉增色添香。
昨日,夏某已被刑拘,平利警方正在调查亚硝酸盐的来源。
亚硝酸盐是广泛存在于自然环境中的化学物质,粮食、蔬菜、肉类和鱼类等食物也含有一定量的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在工业、建筑业中广为使用。由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机率较高,人体摄入0.2克~0.5克即可引起中毒,3克可致死。长期摄入低剂量的亚硝酸盐有致癌、致畸作用。
● 日常生活防止误食亚硝酸盐,到正规商业网点购买食盐,不要使用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如果家里放有亚硝酸盐,要防止误作食盐或碱面用。
● 避免摄入食物里产生的亚硝酸盐,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熟菜不要在高温下搁置长时间后再食用;不吃在冰箱里放置过久的食品;不吃劣质熟食品;不吃腌制时间过短的腌菜。
来源 | 华商报(hsb88880000)、百度百科
编辑 | 罗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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