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是否拥有调休还是支付加班工资的决定权呢?
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企业既已通过开调休单形式给予员工补休,那么员工只能决定何时调休而不能决定是否调休。
关于部分公司规定调休需要在当月使用完毕,那这种情况是否合法?
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休息日加班,企业应首先安排补休。
企业通过开调休单的形式赋予员工权利,应视为企业对何时安排调休“决定权”的放弃,员工可以自行决定何时安排自己补休。
因此,在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调休单可以累计到下月,但不能折算成加班工资要求企业支付。
3、中秋国庆值班等同于加班吗?
值班不等同于加班。
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是指职工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负担一定的非生产性、非本职工作的责任。
一般而言,值班是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为非生产性的责任,且是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对于值班,就不涉及到加班工资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