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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让你仍深爱那座令你痛苦的城?

旅人說  · 公众号  ·  · 2017-08-14 21:50

正文


相信看到题目点进来的你,此刻心里应当有这样一座城市,承载过你刻骨铭心的苦,轻抚过你暗夜里独自落下的泪,曾经那么恨那么痛那么想逃离,而你依然深爱。

是什么,让你如此痛恨却又眷恋不已?


Pic by bryan...


也许这最狼狈的时刻,恰恰是你成长历程里最浓墨重彩的一笔;也许再多的痛楚与考验,也不及这座城带来的一抹曙光来得震撼与惊艳…


今天的文章,听叶酱、莱姆与沈辛成老师为你讲述他们心中那座又爱又恨的城市。


广州,我是被它拯救的

叶酱


我人生中最糟糕的日子,却是在我最钟爱的城市——广州度过的,又或者说,我是被它拯救的。

 

Pic by Lam


那时候大学刚毕业,因为谈了一段为家人所不容许的恋爱,被断绝了经济来源,只身一人打包好寝室所有行李,在毕业典礼第二天就飞往了广州。从豆瓣上找了一间城中村的合租房,在等着发第一个月工资的日子里,连枕头都没有钱买,用衣服打成包就睡了,每天自己做午餐带去上班,几乎不买零食不外食,连去超市买酸奶都要比较下价格,还要面对家人的冷眼和不理解,最少的时候,一天只花几块钱生活费。

 

后来工作走上正轨,生活也不再那么拮据,搬到不用和别人共享的小屋子,当时的公司在新河浦一带的民国老别墅里,每天上下班都有机会逛逛安静的别墅区,路过东山口菜市场买一碗姜撞奶、去文明的糖水铺喝一碗夏三宝、或者在接地气的小店要一份鲜虾韭黄肠,有时候半夜突然想喝汤了,还可以跑出去点一盅枸杞淮山炖鹌鹑。


玫瑰甜品的双皮奶(pic by JASON-KU)

 

广州是极其适合一人食的城市,而且人人都对“吃”有执念,同事间聊到大多是下午茶吃水牛奶蛋挞还是双皮奶,就是靠着这些温暖的食物、汤汤水水点点滴滴,把一个灰色的自己打捞上来,换成一个彩色的自己走出泥潭。

 

我从这个城市开始学着依靠自己去解决所有问题,学着建立起顽强的内心世界,有了同性或异性的闺蜜,有了在这个城市可以精神寄托的人。有时候想,会不会是自己心里特别需要一个故乡,但生长的故乡并没有提供给我某些寄托,于是就虚构了另一个故乡——广州。

 

每次从外地回到广州,反而会有种安心和踏实的感觉,那是我真正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开始生根发芽的地方,它在我的人生里,是混合了辛酸史和幸福史的综合体,就算住过170块钱一个月的城中村、睡过没有热水淋浴的大学宿舍、在这个城市分过两次手、经历感情的挫败和抑郁的吞噬,依旧深爱它。

 

就当是盲目吧,不过爱本来就是盲目的,至少在这里,我没有因为自己的敏感多变情绪化,和生活发生太多拙劣的碰撞。广州还是一如既往地接纳着走投无路的异乡人,心怀不满的失意者,用一碗靓汤重新唤起你对生活的热情。


Pic by Angel Chen




印度,嘈杂过后的平和

Lam



早听说过印度是“浮在声音之上的国度”,只是当四十度高温、嘈杂喧闹的市井交响乐以及艳丽至极的色彩交织,那真的如坠光怪陆离的漩涡。站在阿格拉的街头,各种杂音袭来,仍然觉得听觉信息超载。

 


油漆剥落的破旧皮卡跑起来浑身关节吱呀作响,车主还不吝用大功率破音喇叭播放节奏感极强的歌曲——耳朵的耐受力备受考验。

 

突突车次第在十字路口处急速刹车,轮胎在水泥路面摩擦出尖锐刺耳的撕裂声——太阳穴突突直跳。

 

煎炸食品小吃摊的小贩双手翻飞不忘叫卖,巴扎里精明的商人语速极快讨价还价,混合着街道公交轰鸣的引擎声——意识越来越混沌,感觉天旋地转。

 

夜色渐沉,身上一阵忽冷忽热。咳嗽,从呼吸道开始,粗粝的灼烧感自上而下蔓延。摸了摸额头才发现,是发烧了。匆匆回到酒店,却也不想老实待在房间,起身到餐厅打算以简单晚饭果腹。不想餐厅安排了演奏,我也就从善如流猫在一角停止了折腾。

 

奇妙的是,当音乐与歌声响起,这一整日的焦躁嘈杂忽然就像被流水洗过了,平静下来。



台上的歌者弹奏起像印式手风琴的乐器,一旁鼓手也拍打起Tabla(一种通常配合西塔琴的手鼓)。错落有致的鼓点流动起阿拉伯的风情,歌声犹如高低起伏的山峦,有宝莱坞男女共舞的热烈情致,也有西域丝路千年风沙的神秘莫测,更有吹过印度南部大吉岭青翠丰厚的茶园清冽的风。

 

在这样一个炙热逼人、空气混浊的夜晚,唱艺人悠悠吟唱着即使不明歌词却也无比优美的歌曲,哼鸣声显得缥缈悠扬,像墙角燃点的檀香袅袅。我忽然觉得奇异的鼓点和华丽的滑音,若是能具象化,一定如同泰姬陵或是阿格拉堡墙壁上的图案,千变万化,繁花似锦,藤蔓攀援,缠绕迷倒了每一个聆听的听众。

 

从新德里一路走来仿佛被割裂的印度印象,又重新在乐声和歌声中寻到了轨迹。这比邻之国天高地远的国境,亚欧文明交融的缠绵,浓烈率真、深幽细微的时空都在绵长的韵律中共冶一炉。于是我对这个国家的又爱又恨,也重新被音符的线条串联起来。


 


纽约,这些老歌真好听

沈辛成


于是我又要说纽约了。

 

从哈林区搬去东哈林区的那一天,心情爽快,因为我们的住处实在太糟糕了。为了押金,为了让这公寓别是一副化学武器仓库的颓样子,我和叔君趴在地上一寸一寸的把瓷砖地面木地面全都刷了个干净。这时候我才发现叔君平日里的游手好闲完全是装的,他竟然还指责我冰箱扶手抹得不够干净,霉迹还在。


我说:“你要是平时勤快些,这会儿咱用得着这么费劲么。”

 

叔君说:“你不觉得现在这样很爽么,嗯?”

 

东西清空,公寓变大了,变亮堂了,我们站在窗边和墙角,记录这座一小时前还如同战壕一样的补给基地——在这里我心情明朗,每天如此。


Pic by The Microscopic Giant

 

哦,我一直忘了说,除了我和叔君,还有一位室友。

 

搬家那天,室友君临时跳票,说有个约会非去不可,不然与那姑娘就得数年不见,那姑娘于他有情意,很是不舍。叔君和我念及他的后半生和下半身,便允了。叔君开着货车到了新家,卸完了货,室友君便溜了,溜得理直气壮。


然后,我在第一大道的街边,坐在被杂物包围的沙发上,等着叔君去还租来的货车。身上早已被汗酸浸透,风停了就得熏着,路过的人们却有不止一位对我说:Welcome to the neighborhood!

 

三个人的行李,两个人搬。就这样从五点到九点,街边的小山没了,也入夜了。屋子里连像样的落地灯都没有,一盏台灯照着墙角,我们靠墙坐在地上。


Pic by jon rubin

 

“我现在特别想去麦当劳喝超大杯的可乐。”我说。

 

“超大杯的被布隆伯格市长禁了,你不知道吗?”

 

“那就大杯。”

 

那一晚上,我睡得沉醒得早。凌晨,我从新家步行到中央公园去散心,见一条长队在草地间蜿蜒,问了,好巧,竟是后街男孩复出要上Good Morning America。七点时,我站在临时搭建的观众席上,晨曦像刀锋一样逼到了面前,摄像机悬在铁臂上从头顶略过,后街大叔登台,欢呼声四起,耳边响起了十多年前我在上海的小房间里用磁带听过的那些歌。

 

身子好累,但这些老歌真好听。


pic by nancy smith



今天的故事就到这里啦。

欢迎留言跟我们说说令你痛苦但你仍深爱的那座城


晚安好梦。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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