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汽车置换更新专区上线运行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为做好加力扩围支持汽车以旧换新工作,江西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汽车置换更新专区于2025年2月8日正式上线运行。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旧车并在江西购买乘用车新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补贴标准按照购买新车价格(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分为四档:
1.新车价格5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5000元;
2.新车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燃油乘用车补贴8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0000元;
3.新车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0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2000元;
4.新车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3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000元。
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5年1月8日。
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就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者置换更新补贴。
二、年度政策衔接
对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全部取得上述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仍按《江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赣商务消费字〔2024〕133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追溯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时间的公告》有关要求执行。
对2025年1月1日起至1月7日期间,全部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的,相关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仍按照《江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商务消费字〔2024〕133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追溯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时间的公告》执行。
三、补贴申领方式
个人消费者手机下载注册云闪付APP,首页点击“以旧换新”,进入“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入口,选择“汽车置换更新”专区,进行补贴申领。需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需上传境内发行的银行借记卡(Ⅰ类银行账户)照片。
3.转让旧车信息,需上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