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获奖后的鲍勃·迪伦至今没让诺贝尔奖的官方联系上,他也未对自己获奖这件事有过任何回应,作为当事人他选择了闭嘴。
不知道全世界里是不是中国人对诺贝尔文学奖最为关切,但至少每年一到十月第二个周四这个节骨眼,都会有大量的“诺贝尔文学奖”的呼啸声穿越市井、抵达官方媒体自媒体的重要吸引眼球位置。如今因为自媒体发达,“诺贝尔文学奖”几个字更是已经变成鸡汤般的文案和励志警句,畅通无阻于人们的阶段性日常生活中。但这并不能说明我们的文明程度在提高、文化艺术审美趣味在突飞猛进,反而倒是可以印证我们在媚俗的风暴中一次次成功将自己掀翻在地,成为其刀下的替死鬼。
在诺贝尔文学奖公布的前夜,各大媒体参与,主要是微信公众号制造了“叙利亚诗人阿多尼斯在中国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闹剧。其实与事实上的谬误相比,更加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审美上的错判和那种自以为是的中式狡黠表情。
一位美国流行歌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个新闻真正具有爆炸性的不是在广大吃瓜群众那里,更不会是在早就浸淫欧美流行文化的年轻人那里,而是在中国文学评论家那里。北大教授张颐武在鲍勃·迪伦获奖消息传出来后,几乎第一时间发表了相当独特也非常不拿自己当外人的看法:“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可谓是妙想天外,别出心裁得匪夷所思,真可以说是黑天鹅事件了。鲍勃·迪伦当然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超级音乐巨星,也对新社会运动有过影响。但对于一个多年来已经稳定在纯文学领域的大奖,这实在是极为大胆的跨界之举。实在可以说是大创新,互联网时代一切皆有可能。”
将鲍勃·迪伦的获奖归结为“互联网时代一切皆有可能”,还不如直接说安迪·沃霍尔的那句名言“每个人都能当上15分钟的名人”,意在新任得主的热闹转瞬即逝或者是小丑登台表演。这当然是一种诋毁,但这更是一种因为无知的变态式误解。我们的文学评论家、大学教授针对世界上发生的重大事件发出来的点评、论断,这里都不能算是一种误读,因为误读的基础是“读”,虽然产生了偏差,但基础不可不存在。从发表出来的评判和不知所谓的言说中,你看不到他真的“读”过。换言之,这里只有狭隘的偏见和忘乎所以的想当然。
至于说文学评论家、中国作协副主席李敬泽,在鲍勃·迪伦获奖当晚,手工抄录了鲍勃·迪伦歌词发在微信朋友圈,并称:“他敢得奖,我不敢写字吗?”就更是一则笑话了。有心的朋友可以去找来李敬泽的那副字看看(当然已经成为新闻被传播),不是说写不好,而是这种评论家写的书法跟鲍勃·迪伦的文学创作相提并论算什么意思呢?还有比这更张狂和虚妄的了吗?要相信文学评论家用词的讲究,比如李敬泽用的“敢”,“他敢获奖”,其中的意思应该包含这“不配”、“荒谬”甚至“大言不惭”等等不认可的态度,他可能也没有觉得自己的字多么好,但正是这种“一致性”成了当晚毛笔书法抄歌词致敬的荒诞行为的合法理由。只是我们对这种行为也容易理解,中国作家的“以抄写达到致敬目”正是必修传统之一。
如果说张颐武、李敬泽这些中国文学评论家,在鲍勃·迪伦获奖的时候表现出来的张牙舞爪,多少有点“措不及防”的意思,也就是说或者媒体采访不好拒绝,或者热闹场面没多想就去凑了个热闹,那么到了文学评论家陈晓明的发言那里,你或许就能看到什么叫虚无和那种基于失态之后的胡言乱语是多么可笑之极的。
陈晓明在接受采访时称,觉得把诺奖颁给鲍勃·迪伦有点“匪夷所思”,他说:“这或许是诺奖评委的个人趣味吧,对他们自己的青春做一点缅怀。或许是评委们读到他的传记的时候,想起自己的青年时代,这有点行为艺术了。也有另外一种可能,或许是诺奖希望大家不要这么多地去关注它,你们都猜阿多尼斯,那我颁给鲍勃·迪伦好了,不想让大家把诺奖觉得那么神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