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中原文化研究
《中原文化研究》创刊于2013年,是由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主管主办的文化研究学术期刊(双月刊)。本刊秉持科学理性、兼容并包的文化精神,深入挖掘整理中原文化资源,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打造国内文化研究的高端学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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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清波:论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 | 《中原文化研究》2018年第1期

中原文化研究  · 公众号  ·  · 2018-05-03 08:51

正文



论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

段清波

摘 要: 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文化发展过程中的核心基因,它是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治理体系、宇宙观及核心价值观三者相互作用下的产物,也是不同时代的社会成员在核心价值观约束下所形成的行为处世方式的物化表现。在中国社会巨变时期,文博事业发展遇到难以逾越的瓶颈,文物保护工作被动局面没有得到根本的扭转。对价值认知的偏颇是造成保护不力的主要原因,对核心价值的忽视可能是影响事业发展的根本原因;考古学科定位目标、学科体系及研究范式,包括文博行业人才培养模式则是基础性的重要制约因素。创新学科定位、构建发现核心价值的研究范式、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凝练和弘扬中国文化发展演变过程中的核心价值,有助于形成未来中国社会发展的软实力。

关键词: 文化遗产事业;考古学科目标;核心价值;活起来

作者简介: 段清波,男,西北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考古学研究。


文化遗产事业要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中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是时代赋予文博行业义不容辞的新任务。


一、中国文化遗产事业现状评估


(一)文化遗产事业的新常态

2016年6月,中央巡视组对国家文物局反馈了巡视意见,提出“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存在误差,学习领会中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让‘文物活起来’等思想不深不透,与中央发挥文物教育传承作用的意图相差甚远”,“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存在落差,贯彻文物工作方针不到位,历史文物大规模消失,文物保护被动局面没有根本扭转,革命文物保护现状堪忧,文物市场失管失控”的意见①。8月26日,中共国家文物局党组向社会公布了整改情况的通报,明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是新时期文物事业改革发展的行动指南,必须坚定不移地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②。文化遗产事业在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构建中的功能地位和价值,值得每一位文博从业人员认真思考和深刻反省。

在“新常态”下,文化遗产事业是国家走向未来的坚强基石[1]。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已有50处遗迹、遗址被列入《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名录》。共有不可移动文物76.7万余处、重点文物保护单4296处。将近5000家博物馆中,国有馆藏文物4700多万件/套[2]。与此同时,文物保护工作依然被动,当前社会对遗产的价值内涵、功能属性、性质特征和传承延续的认知仍有缺失。文化遗产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激烈博弈的态势,还将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人口流动加快而愈发尖锐;合理适度利用文物资源的新要求,还将在群众文化需求多元化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双向压力下日益严峻;提升文物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的新任务,还将在文物数量倍增、社会关注度上升的趋势下愈显紧迫。

(二)文化遗产事业面临新任务

在新时代背景下,深入思考发掘超越文化遗产“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之上的核心价值,对提高国民素质、提升民族自豪感、彰显国家软实力、增强人民幸福感和促进国家发展,显得越来越重要。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2013年和2014年先后两次作出关于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指示,要求“系统地梳理传统文化,让陈列在大地上的遗产、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在此后的系列讲话中也多次强调要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党和国家适时提出文化复兴的治国理念,旨在以文化人、以史资政,文化立国,文化强国,强调挖掘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彰显文化遗产事业在当代中国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这既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又对未来的发展具有非同寻常的战略意义。基于对新形势下国情和世界局势的判断、对文化遗产规律的科学把握,我们应当以全新的理念及时反思和发现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活化”文化遗产价值,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核心价值,使其成为今天和未来中国文化创新和国民核心价值观塑造的基本内涵,成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制约中国文化遗产事业发展因素分析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被动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扭转,有诸多客观与主观的原因,其中最核心的因素是我国考古学的学科目标问题。

在我国文化遗产事业中,相对于文物保护技术、文化遗产传承展示而言,考古学具有相对成熟的理论与方法以及人才培养体系,并且有考古专业训练的从业者,在一定程度上主导了文化遗产事业的走向和路径。然而,考古学把“研究古代社会历史”作为目标定位,直接导致了我们所培养的人才队伍的素质和能力适应不了事业的发展和要求。

(一)考古学学科目标的历史局限性

考古学是根据古代人类各种活动遗留下来的实物研究古代社会历史的一门科学[3]2③。在此宗旨下,考古学家将研究一定时间和一定区域内特定遗存所代表的人类行为模式和生活方式、建立不同地区古代物质遗存的编年序列、构建特定地区的物质文化演进史等视为自己工作的终极目标。

应当说,从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层面将物质遗存问题说清楚,讲明白,只是考古学研究的第一层次任务和目标。如此的学科定位,会较多地讨论技术层面文化遗产“物品”的属性以及“物质”的功能性问题。透过物质遗存来认识和还原古代社会,使得考古学研究侧重于构建考古学物质文化谱系框架,较少关注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物质文化遗存所蕴含的、深藏于物质遗存现象背后起支配作用的文化因素。这样的学科定位,难以全面深刻地观察到隐藏在物化外壳下人类社会发展演变中所取得的突出文化成就,欠缺对物质遗存与自然界和社会诸现象之间必然、本质、稳定和反复出现的规律性关系的探究,缺少通过对历史遗存的本质思考来探讨中国文明发展的动机、机理认识的愿景。因此,我们的研究工作在客观上回避了从人本、文化的角度来探讨超越历史、艺术和科学三大价值的核心价值,未能透过这些物质遗存去发现和凝练属于那个特定历史发展时期的核心价值观。

建构文化遗产核心价值认知维度,需要从具体问题中“跳出来”看全局、看整体、看关系,然后尝试总结和归纳出这些表象内在及相互间的关系,提炼、概括不同地区长时段发展演进过程中的一般规律,思考人类不同文明的经验和教训。考古学要通过研究人类的文化与社会发展和变化历程,探讨其背景、差异、特点和动因,要利用考古资料解释古代社会,凝练、总结人类发展规律。

(二)考古学学科体系的不完善

与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遗产面貌相比,对中国文化遗产的研究水平则差强人意。“文化遗产不是远离百姓、没有生命的化石,而是直接关系民生幸福指数的文化大餐”④。文化遗产研究“不能只满足于欣赏它们产生的精美物件,更应该去领略其中包含的人文精神;不能只满足于领略它们对以往人们生活的艺术表现,更应该让其中蕴藏的精神鲜活起来”[4]262。要研究蕴含在遗产中的那些文化价值,正是由于我们对文化遗产价值研究的不足或缺失,反过来也就影响了保护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不同的学科是人们为了认识、了解自然与人文及社会等“客体”人为地“分割”而创设的[5],时至今日,中国高校基本都还是设置单一的考古学专业或博物馆学专业,且以断代式考古为主要特征。考古学是文博行业的基础性学科,经过在中国近100年的发展,形成了相对较为成熟的理论方法与人才培养体系,其专业的理论、方法及学科目标不仅影响自身的发展,也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中国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

在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为主导的认知体系下,从“合理利用”的技术层面对所研究的对象进行基础价值的描述,回答了物质遗存“有什么”和“是什么”的问题,但缺乏对这些物质遗存出现的历史必然性在“为什么”的层面上进行深究。历史原本具有继承性和连续性的特点,但断代式的学科体系严重制约了学者对中国文明全景式观察和解读能力的发挥。一定时期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态、组成、分布以及彼此间的关系等,是该历史阶段核心价值观约束下的产物[6],这决定了考古学“物证”研究的最终指向,必须到达“透物见人”的地步。

当代中国考古学已经从以考古学文化编年为主的物质文化史研究步入到全面复原古代社会的社会历史研究阶段[7]。不仅如此,新时代的考古学还应当透过物质遗存,研究不同时期人类社会发展演变规律及天、地、人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通过对人类的行为表现和文化发展、文明进化之间的互动关系的研究,构建具有方法论意义的学科研究新范式。要改变相对滞后的科学研究工作对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制约的被动局面,就要改善长期以来所形成的断代考古的理念与方法,秉持长时段的历史观和整体研究的系统观,使研究者形成以探索中华文明主要特征和中国核心价值形成过程与演变规律的学术理想,形成长时段观察、理解和研究物质文化遗产的全景式学术思维,包括始终将研究对象置于中华文明和世界文明谱系的广阔背景下进行全面思考的学术自觉;突破现有的研究框架,创建新的研究范式,用更丰富的视角认识中华文明的特质;重视核心价值研究,探讨中国文明形成发展的过程和中国文明的特征,以更智慧的见识洞察未来的发展之路。

(三)考古学人才培养模式的自身缺陷

全国文博行业总的从业人员约15万,专业人才队伍占比很小,且缺乏战略性人才。考古学人才培养模式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第一,人才的培养模式与现实需求严重脱节,集中表现在学历教育中的课程框架、培养体系乃至学科理念都与文化遗产事业的现实人才需求相冲突,职业技术教育更呈现出混乱无序的状态;第二,高等院校中考古学、文化遗产管理、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等专业设置极不平衡,文化遗产管理、文物保护技术等专业的设置寥寥无几;第三,考古学作为一级学科,在文化谱系的基本框架构建完成后,学科方向偏离研究历史、文化的现象依然存在。此外,一些具体问题还包括:人才培养体系不完善,缺乏高等和中等文化遗产职业技术教育;教材需要补充,例如与文化遗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教材严重不足等。

中国文化遗产事业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一批具备文化遗产价值保护理念,拥有国际视野,掌握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人才,这是事业发展对人才的基本要求。同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内容和层次的不断提升还加剧了文化遗产机构高层次专门人才紧缺的既有矛盾,这是事业进步对人才质量提出的更高要求。


三、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


五千多年连绵不断的中国文明,是在王国文明和帝国文明演变过程中,形成的以汉字为书写和交流语言,以中心四方、阴阳五行为宇宙观,以中、对立、变通为思维方式,以礼、规矩等核心价值观为行为处事方式的文化体系。

考古重建了近代以来中国人的民族自信心,这是对近百年来中国考古学在中国社会发展演变历程中历史作用的全方位总结,蕴含了此阶段的考古学长期维持在以“发现”为学科目标的追求上,完成的是“历史、艺术和科学”三种传统价值的探讨过程。通过考古,以“科学”出土的甲骨文、青铜器、城市等,证明了“我们的祖先曾经很阔”的认知,这曾经成为中华民族重建自信心的一个无可替代的重要支点。然而,现代考古学的意义绝不仅此。考古学能够将悠久的过去和无限的未来勾连在一起,它应当帮助我们思考和回答著名的“人生三问”。

(一)核心价值观

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文明与文明之间最大的差异是价值观。核心价值观,就是某一社会群体判断是非时依据的标准,遵循的行为准则,它是一定时期人和人之间如何相处的最大共识,这一共识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和谐运转提供保障,也是决定人们的行为处世方式的心理基础。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同时期在核心价值观约束下人们行为处世方式的结果和凝结品[8]。

任何时期都有属于自己的核心价值观,它体现于物质文明中,固着在精神生活里,它是经过较长发展时段而逐渐形成的一整套价值(规则)体系;它统领和反映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的主流社会价值,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它意味着身份象征和文化认同,帮助引领族群达成共同的理想,是构成族群文化自信的基石[8]。核心价值使得一个民族具有自己独特的精气神,具有当代价值,对社会及大众能产生精神引导作用的价值。

中华文明古老、延续、独特[9]8,文化遗产蕴含优秀传统文化,是文化自信的根脉所在。以全新的理念重新反思和理解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让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活起来,符合国家和人民的期望。从现象出发的“物证”研究,到长时段历史观下考古规律的总结,再到考古学意义上的中国文化、中国文明的研究,进而发现、阐释和凝练核心价值,应当成为我们的根本思路和基本方法。

(二)中国文明核心价值观——礼与规矩

中国文化在从氏族到部落、从古城到古国到王国到帝国、再从近代走向现代的发展过程,是一次次不断打破已有的或文化、或心理、或自然地理界限,学会和更大范围人群打交道的过程,也是不断地学会如何与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群和谐相处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同时期形成的共识便是不同历史阶段的核心价值观。

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发展中,王制和帝制的时间基本上平分秋色,物质文化遗产见证了五千年文明的演变过程。王国文明始于夏,之后直到春秋的两千多年间,在血缘宗法制基础上构建成范围更广的王国制社会治理体系,为适应这种社会治理体系,逐渐形成以“礼”为核心的文化价值观。“礼”是调节和约束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理念、制度以及道德规范。有人的存在,就有礼的产生,“礼由人起。人生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忿,忿而无度量则争,争则乱”。进入文明社会后,“先王恶其乱,故制礼义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不穷于物,物不屈于欲,二者相待而长,是礼之所起也”(《史记·礼书》)。“礼”以及显现出来的“礼仪”,成为社会治理理念和调整尊卑贵贱、上下左右人际关系的规范。这一切均源于血缘制,它约束的对象是彼此有血缘关系或姻亲关系的人们。

“礼,履也,所以事福致福也”(《说文解字》),进入文明社会后,礼开始具有等级性。在分封制社会治理体系构建过程中,人们对礼在国家治理过程中的作用和价值形成了大致相同的认识。“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礼记·曲礼》),“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治政安君也”(《礼记·礼运》),“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隐公十一年》);荀子对礼更有“国之命在礼”的认识。礼有如此重要的作用,无怪乎孔子说“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第十六》),它能起到“礼者何也?即事之治也。君子有其事必有其治”(《礼记·燕居》)的作用。虽然孔子主张仁,但也认为“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记·经解》),“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欤”(《礼记·哀公问》),“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当时的思想家们都看到礼是社会治理的根本,所以荀子说:“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荀子·议兵》)“礼之于正国也。犹衡之于轻重也。绳墨之于曲直也。规矩之于方圆也”(《礼记·经解》)。可见,儒家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是由“礼和礼治”所维系和建立的。

考古学上所观察到的此阶段的物质文化现象,是以“礼”为治国理念下的表现形式“仪”。将表现“礼”的“仪”视作礼本身,这一困惑早在春秋时期就已经存在。“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左传·昭公二十五年》)。《礼记·乐记》说“乐者,非谓黄钟、大吕、弦歌、干杨也,乐之末节也,故童者舞之。铺筵席,陈樽俎,列笾豆。以升降为礼者,礼之末节也,故有司掌之”。于礼而言,除了有“仪”之分,还有“器”与“文”之分,《礼记·乐记》曰:“簠簋俎豆,制度文章,礼之器也。升降上下,周旋裼袭,礼之文也。”之所以出现将“礼”和“礼仪”视为一物,是因为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对个人行为修养提出更高的要求所致。正如《礼记·曲礼上》所说那样,礼无所不在,“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管仲提出“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的观点在古代中国影响深远,但能看出管仲的“礼”很明确地显示出是针对个人道德修养而言的。

春秋晚期之前,“礼”更多地被应用在治国层面上;春秋战国之际,随着社会的巨变,构建新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模式成为所有有识之士关注的焦点。与此同时,人们也在关注构建什么样的伦理价值体系才能培养出适合社会发展的人的问题,在这一时代背景下,“礼仪”成为个人道德修养的外在形式,战国及以后时代,“礼”更多的是指从属于个体的礼貌、礼节、礼仪等,孔子的“不学礼,无以立”,也是从个体的修养来谈论“礼”的。王国时期礼以及礼仪的表现形式,在物质文化遗产中随处可见,礼器的数量种类、建筑物的尺寸大小、衣服上的装饰、使用的器具等,都是礼的体现。

从战国至西汉,是帝国文明构建的重要阶段。在地缘国家构建中,人们发现“礼”这一核心价值观已经难以适应新的社会需求,非血缘性、跨文化、跨民族的人群间相互合作,需要构建新的治理体系和新的核心价值观。直至王莽时期,经过近四百多年的演化,才最终形成了中央集权社会治理体系、阴阳五行宇宙观和以规矩为核心价值观的汉文明。“规矩”以及规矩理念的确立,标志着以“规矩”为核心价值观的文化体系的汉文明构建完成,它适应这个社会治理体系下的所有人。

《汉书·律历志》说:“规者,所以规圆器械,令得其类也。矩者,所以矩方器械,令不失其形也。”至迟到战国,“规矩”一词已经被作为礼法、法度、标准、成规等来使用,规和矩已经从两种工具上升到安邦治国的层面来理解了,孟子的名言“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孟子·离娄上》)无人不知。这一过程或许和宇宙观中“盖天说”被人们全方位认可有关,由于观象授时的需要,规矩图像慢慢地发展引申应用到“天圆地方”上,形成“规天矩地”的观念,规和矩被认为是天地、阴阳、宇宙观下人间社会秩序的象征。譬如,管子就认为,“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管子·七主七臣》)。“以规矩为方圆则成,以尺寸量长短则得,以法数治民则安”(《管子·形势解》);“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圆”(《礼记·经解》);韩非子认为“万物莫不有规矩”(《韩非子·解老》)。规矩的价值体现在“人道经纬万端,规矩无所不贯,诱进以仁义,束缚以刑法”(《史记·礼书》)。这一时期,规矩意识渗透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人文始祖伏羲执矩(方正)女娲持规(圆融)图像深入人心,连大禹也以“左准绳,右规矩”(《史记·夏本纪》)的形象来象征其治理的合法性。

中国五千年文明的核心价值观可以凝练为“礼”和“规矩”。如果说“礼”是中华文明的基础,是人际交往过程中的前提条件;“规矩”则是将文明发扬光大的理法保障,是行为处世的原则和底线。考古发现的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同文明时期核心价值观约束下的产物,它的物质形态、大小、彼此间的空间位置等,体现的不仅是那个时期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更体现出那个时代的核心价值。

(三)“活起来”的是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

蕴含在文化遗产中的核心价值,如同我们生命中的“空气、阳光和水”般须臾不可或缺,对于隶属于特定的文化体系下的每一个体而言,文化遗产蕴含的文化传统对个体的文化归属感和文化自信心具有重要作用。站在全人类发展的新角度、新高度探究和评价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其价值和力量表现在他者能从中得到“我是谁、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的人生三问的启迪,进而泛化到达成区域、民族、国家未来发展方面上的共识。这有利于提升对国家、民族历史进程的基础性和方向性的判断能力,实现对未来社会发展方向的把握能力;进一步增强国家、民族的自信心,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整体素养。

准确释读文化遗产“活起来”的宗旨,弄清楚文化遗产要“保护什么,利用什么”,是处理好保护与利用、长远与近期、整体与局部关系的前提和基础。文化遗产对人类而言具有更加深层次的思想价值和动力价值。核心价值“活起来”是文化遗产“活化”的主要内容、唯一途径和根本目标。深入研究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厘清传统文化的构成,纠正认识上的偏差,揭示一般性的规律,为传统文化的整体研究树立正确的坐标,进而有助于把握传统文化的特质,加深对中华文明的认识。


四、构建适应学科发展的考古学研究新范式


任何文明都是由社会治理体系观、宇宙观(思维方式)、核心价值观(行为处世方式)三部分构成(以下简称“三观理念”),三者之间相辅相成,互为因果,这三个方面的差异成为不同文明之间最主要的差异。

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是一切社会事务的根本;约束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核心价值观是社会治理体系有效运转的保障,社会成员间的基本行为处世方式集中反映了该时期的核心价值观。宇宙观作为天、地、人之间互动关系的认知系统,是社会治理体系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理论支撑,也是一定时期人们的主要思维方式。以社会治理体系为轴心,以宇宙观决定的思维方式和以核心价值观决定的行为处世方式,共同构成了文明的基本特质。

(一)创新考古学学科目标,完善人才培养理念

“考古学的根本任务在于要对中国文化、文明的起源与发展,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做出正确回答。”[10]253-254“考古是人民的事业,不是少数专业工作者的事业,人少了成不了气候。历史是人民创造的,考古的任务就是要把历史归还给人民。”[11]1与社会公众一起发现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让全社会理解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并积极行动起来,是中国考古学义不容辞的使命。

考古学学科目标应该是通过物质遗存来研究社会发展规律,需要在长时段、大视野、大问题与具体研究之间寻找平衡[12]。考古学能够揭示不同的文明模式、不同文明的动力系统和要素构成,还能够为探讨人类文明多样性提供独特的认知资料[13]。考古学绝非仅仅是“证经补史”的工具,现代考古学的研究要继续发扬其科学性、合理性的一面,力避其局限性,尽快构建完成对文化遗产价值认知的整体研究框架,致力于在文化遗产核心价值的认知、揭示和传播上有所贡献,从而为社会提供更有效和更广泛的服务。

文化遗产事业主要包括考古研究、文物保护技术和遗产管理三项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衔接的工作过程和内容,三者各有独立的理论、知识体系和技能要求,但在探究文化遗产文化价值的目标上能够统筹起来,多学科综合、相互融合成为文化遗产保护最主要的学科和行业特征[14]。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队伍的建设,人才培养体系的建立,应适应文化遗产事业的进步,确立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理念,进一步完善学科的设立理念、专业的设置安排、课程的体系构建和应用能力培养。在人才培养理念和培养体系上,需要作出与学科目标定位相适应的调整和革新,不仅要培养其具有发掘文化遗产的历史文化、科学技术和艺术美学价值的能力,更要培养出能发现、传承和展示文化遗产核心价值的文博人才。

为实现上述目标,秉持长时段的历史观,从研究现象到研究现象之间的规律,再到解释规律形成过程中的原因,也就是从重点是解释是什么,到阐释为什么,就需要构建“三观理念”的文明观,要把考古工作从研究古代社会推向科学预测未来,最终构建能够发现物质文化遗产核心价值的学科体系。

(二)构建发现文化价值的认知体系

作为人类文明、文化演变过程中核心基因的物质载体,考古学所研究的物质文化遗产同时也是“三观理念”下交互作用的产物。

文化遗产是人类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物质文化上的变化必然与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变化互相关联[15]。无论是精神文化还是物质文化,其本质都是社会成员在核心价值观约束、指导下所形成的思想观念及呈现出的物质形态。同理,核心价值观在物质层面也具体体现为物质遗存的形态特征,包括同类因素间大小多少及空间布局等,这就要求我们要阐释蕴含在物质遗存中的核心价值,分析和阐释其内在的逻辑,从而对物质因素之间的互动关系给出科学的解释。

有五千年历史的中国文明核心价值观是“礼”与“规矩”[16]。“礼”与“规矩”是一种理念,规范、有序是其目标。一切规章律令,如约定俗成的乡俗,强制性的规则、条例、制度、法律等,都是在“礼”“规矩”理念约束下的产物。上至社会管理者的治理依据,下至普通百姓的行为规范,无时无刻不在践行着这种理念。考古发掘中的物质文化遗产彰显出中国文明的价值要素,包括社会制度、思维方式、行为处事方式、生死观等要素,蕴含着南向理念、天圆地方理念、公平理念、魂魄观念、升仙观念、忠孝观念、中轴对称观念等精神价值。

(三)创建“三观理念”的研究范式

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时空范围内,构成社会的各种因素一般来说总是相互协调的,处于大致和谐的状态。通常情况下,属于这一社会的个体都是在社会化的过程中通过大致相似的标准来协调彼此行为的,人们在行动中遵循同样的价值观并扮演着社会规定的各种角色[17]21。在各种因素相互协调的制约下,人们所创造的文化和制作的器物,都反映了全社会共同的思想文化传统和生产制造技术。

一般而言,为使社会保持正常有序的运转,社会的统治阶层要制定出一套能体现主要社会成员意志,具有普遍约束力,且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而要保证社会治理体系的运行和实施,离不开合理性和合法性的理论依据,这就需要我们构建一套与之相适应的较为完备的认识天、地、人之间相互关系的理论体系来证明其合理性和合法性,这套理论体系即为宇宙观。同时为确保社会治理体系得到全体社会成员的广泛认可,还应树立一套正确的核心价值观[14],以便引导和约束全社会成员的行为处世方式。总体来说,核心价值观能映射出管理阶层的统治目标和治理理念,社会治理体系是确保实现以上目标理念的具体载体和方法手段;宇宙观的形成则为社会治理体系提供了合理性的支撑和合法性的依据;核心价值观是宇宙观和社会治理体系之所以如此而非其他的本源性的决定性因素。历史已经证明,一个社会若想保持和谐稳定,就离不开“三观理念”之间的高效有序运转,反之,社会就会出现动荡。通过深入研究不同历史时期“三观理念”之间的互动关系及模式,能够帮助我们发掘、阐释文化遗产背后的核心价值。

宇宙观是关于天、地、人之间互动关系的认知体系。“上下四方曰宇,往古来今曰宙”,古人深信日月星辰的运转会影响人世间的生老病死,因而宇宙观不但包括宇宙的起源、天体的运行规则,也涵盖了以上事物对人间的影响方式,以及人在上天的支配下所采取的应对等。宇宙观最本质的特点将人、动物、神、魔鬼与精灵等天地万物视为一个有序的系统。宇宙观是一个文明体系下人们思维方式的来源,它最主要的功能是为社会治理体系的正常运转提供合理性与合法性的支撑,中国古代宇宙观发生过三次转变,即颛顼之前的人人通天观、商周时期的四方中心观、战国晚期至清末的阴阳五行宇宙观。它们分别为酋邦、王国、帝国社会治理体系提供合法性与合理性支撑[18]。

颛顼绝地天通是中国文明起源过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此前为人人通天的宇宙观,此后国家开始从部落联盟中脱胎诞生,出现四方中心的宇宙观。以商王、周王和他们的祖先为中心,王借助祖先崇拜而垄断神权,通过祭祀祖先达到和上帝直接沟通的目的。王成为集治权与神权为一体的化身,政治地理的四方边缘异族政体拱卫着王的中心性[19]44-94。商周时期,作为最高等级的王所使用的“亚“字形大墓,就是这种宇宙观的体现[20][21]。王位于墓室中央的棺椁之中,是上帝在人世间的代表,四条墓道则代表着四面八方的方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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