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管理学讲得很清楚,职业经理人第一原则是为董事会负责(忠于老板);第二原则是为股东服务(创造利润);第三原则是程序大于权力(遵纪守法)。不管你在西方哪个商学院深造,这些都是反复用来给未来的职业经理人洗脑的东西。
这一点不分国营还是民营,不是说民营或外企就要遵守职业经理人精神,到了国营就发扬耍流氓的精神吧。只不过国营企业的董事会换成了国家,股东换成了全体人民而已,怎么区别就这么大呢?即便你觉得全体人民这个说法很虚,那就说股东是党总行了吧,难道私人老板的你不敢贪,党的东西你就敢贪拿占?我去,原来党还没有私人老板可怕。
这一点不分国营还是民营,不是说民营或外企就要遵守职业经理人精神,到了国营就发扬耍流氓的精神吧。只不过国营企业的董事会换成了国家,股东换成了全体人民而已,怎么区别就这么大呢?即便你觉得全体人民这个说法很虚,那就说股东是党总行了吧,难道私人老板的你不敢贪,党的东西你就敢贪拿占?我去,原来党还没有私人老板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