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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电动车上牌的问题
这不答案就来了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决定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备案工作。
(一)电动自行车:登记悬挂绿色电动自行车号牌;
(二)电动两轮普通摩托车:登记悬挂黄色摩托车号牌;
(三)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登记悬挂蓝色摩托车号牌。
(四)其他类电动两轮车:登记悬挂黄色电动车号牌(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包含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和非个人因素造成的车辆发票、合格证等不符合两轮摩托车登记要求的电动两轮车。
(一)电动自行车、其他类电动两轮车:车辆所有人通过网上申领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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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
车辆所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车辆合格证原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等,到滑县车辆管理所办理(地址:文明路与北环路交汇处车管所院内)。(一)电动自行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人应当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备案、换领。
(二)电动自行车所有权人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规定的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电动自行车号牌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其他单位和个人非经允许不得擅自制作、发放。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由相关部门依规严肃查处。
(四)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或悬挂黄色过渡识别牌的电动两轮车实施过渡期管理。过渡期间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可按程序申请换领号牌。鼓励电动两轮车生产、销售企业,通过补贴置换、以旧换新等形式,加快此类车辆淘汰更新。
(五)如《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更新,按照新标准执行。
(六)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方便群众,我县电动车销售商实施带牌销售。
咨询电话:0372-815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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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滑县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