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票制下的营销合规整体解决方案
8月19-20日 广州研讨会
4大模块、20多个落地单元:
1)工业商务体系重构;
2)工业+CSO财税筹划;
3)合规内控体系设计;
4)合规营销推广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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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云端工作室:挖掘趋势中的价值
文:Dana
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利用上下游超20家企业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金额达1.51亿元——这是近期甘肃白银警方披露的一起医药行业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因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企业遍布半个中国,该案件被称为“近年来白银市公安局破获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串案。”
针对医药行业的税收专项整治行动
该案件的破获源于甘肃的一项医药行业税收专项整治活动。2016年6月,白银市国税局对辖区内医药行业开展区域税收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白银市医药有限公司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697万元,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4737万元,特别是2016年1月至6月半年时间,销售收入竟达到4405万元。
申报的销售收入短期内呈几何数增长,但申报缴纳的税款却没有明显的增长,这样的申报数据异常引起稽查人员了注意,初步追查账簿资料、会计凭证,及药品经营管理系统内进、销、存电子数据等资料之后,该公司虚构经营业务、虚抵进项税额、对外虚开发票等行为基本坐实。
通过这样的税收专项整治,查处涉税医药公司几乎成了整顿医药行业的有效手段。4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2016年打骗打虚专项行动的十大典型案例,涉及医药企业就有4家,虚开发票金额达到了120亿。
正是由于医药行业虚开发票的高频涉案,以及行业特点高度相关的不合规涉税风险远高于其他行业,因此,无论是针对医药行业的“专项整治”,还是大规模全行业随机整治,医药公司都是稽查重点,并且往往“一查一个准”。
事实上,除了“整治行动”,“科技整治”也正在抓捕漏网之鱼,税务系统正在以科技为依托,借助金税三期,意将实现税务稽查全程跟踪记录、运行透明、痕迹可查、效果可评、责任可追。
据税务总局,仅今年上半年,全国税务机关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抽查纳税人9.48万户,查补收入742.6亿元。
“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企业众多”这可能不是个例 而是涉案模板
据案件披露,该案涉及13个省市的25家企业,这些企业分布在安徽、陕西、宁夏、河南、辽宁、湖南、山西、陕西、江西、重庆、青海、福建、云南等13个省市区,涉案人员30余人,核查虚开税票1375份,票面涉案金额1.51亿元,税额2203.46万元,破案后追缴税款899.8万元,扣押非法所得45.5万余元。
虽说该案件被称为近年来白银市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串案,但绝不是医药行业“最大”的发票串案,随着近年来两票制+营改增落地,执法力度前所未有加大,曝光的案件已有“没有最大只有更大”的趋势。
同样是在甘肃,定西市去年10月曝光了一起虚开发票6.31亿元的“8·14”专案,在该案件中,同样是在一次专项稽查中,稽查人员从销售收入异常入手,最终抽丝剥茧,牵出这起大案。
今年6月,央视着重曝光了广东一起虚开发票案件,在该案件中,同样是在无货交易的情况下,有超过20户上下游企业参与其中,涉案金额超4亿元。
可见,历史总是惊人地相似,只是在两票制+营改增大趋势面前,医药行业旧有的“应对方式”全部失灵,而未有间歇的稽查风暴,不打算幸免任何一家可能涉案的企业。
涉案企业都有什么共同点?
走票过票大都有相似点,比如设立空壳公司、伪造“真实”的资金流,构建资金循环、大量使用现金等,这些共同点,虽然随着造假手法逐步演变,手段变得日趋复杂,隐蔽性也越来越强,但是税务局表示:你们的套路,我都懂。
在此次的甘肃白银案中,主案白银市医药有限公司现已查明是一家“医药挂票走票公司”,操作上也非常符合“行业典型”。
比如2015年7月从福建和山西两家医药公司以每支4元的价格购进40万支的某种注射用针剂,同年9月,又将这种注射用针剂的7万支,以每支75元的价格反销给福建这一家医药公司。
企业办公场所内发现了大量盖有交易双方合同章的空白购销合同,意味着在没有实际的药材购销交易和运输等活动之下,存在虚构经营业务、虚抵进项税额、对外虚开发票的问题。
而甘肃定西和广东的这两个案件,披露出来的细节就更丰富,并且意味深长了。
在甘肃定西案中,主犯为了掩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又虚构了其他业务,开票时严格“审查”客户背景,需要中间人保证,按照开票金额0.2%的比例收取好处费,俨然一个成熟的“行业规范”。
央视曝光的广东虚开发票案件更为直白,除了一模一样操作,更是直指虚开背后的“利益输送”和“药价虚高”问题——在没收的企业财务记录中,稽查人员发现了多本与公司销售账目不相符的资金记录,交易对象主要是下游的医院、药店等,并且大部分通过现金交易。犯罪嫌疑人也交代了虚开发票的非法所得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通过医药代表向药品投标平台、采购方等诸多环节进行利益输送。
这些企业除了追究刑责 税务局还会怎么处理?
严格来说,不止是税务局会处理追究这些企业责任,为了完善惩戒机制,让税收更具威慑力,今年以来,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大与工商、海关、安全监管等部门的联合激励惩戒合作力度。
税务总局网站上,还形象地用医药公司举了个黑名单杀伤力的例子:
“对此,山东某医药公司深有体会。2015年因偷逃税款,该公司被当地税务部门拉入“黑名单”,各类惩戒也随之而来:药监局加大检查频次,企业因不符合相关规定被临时吊销了药品经营许可证;失信行为被录入银行征信系统,企业无法办理贷款,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得知企业上了“黑名单”,许多合作伙伴终止了购销关系,生产经营陷入困境……”
而目前,这种杀伤值正在不断攀升——今年1月,税务总局大力推行联合惩戒“双扩围”,加大了惩戒力度与范围,惩戒措施从18项增加到28项,参与联合惩戒的部门从21个增加到34个,为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注入更强大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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