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体育总局公布第一批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试点项目名单,名单共有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96个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入选。其中,北京、河北、湖北三省市入选特色小镇数目最多均为六个;山东、湖南、广东分别有五个特色运动小镇入选;上海、江苏、广西、重庆、四川、云南六省市各有四个特色小镇入选;山西、辽宁、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陕西八省各有三个特色运动小镇入选;内蒙古、吉林、海南、贵州四省各有两个入选,天津、黑龙江、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各有一个特色运动小镇入选。以下为具体信息: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体群字〔2017〕1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中国足球协会:
2017年5月9日,体育总局办公厅下发《关于推动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7]73号),启动了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经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体育总局有关直属单位和中国足球协会推荐的运动休闲特色小镇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决定将北京市房山区张坊运动休闲特色小镇等96个项目列为第一批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试点项目,现公布项目名单,并就项目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试点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建设运动休闲特色小镇,是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助推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战略背景下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重要举措,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发展体育产业的重要举措,是脱贫攻坚背景下推动体育扶贫的重要举措。建设运动休闲特色小镇,是一项开创性工作,无现成经验和模式可循,试点项目将探索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发展路径,为以后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提供借鉴、树立样板,意义重大。
二、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规划。规划是指导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发展的蓝图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工具,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规划不同于单项领域的规划,应体现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和前瞻性。试点项目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建设规划,坚持“多规合一”,统筹考虑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国土空间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公共服务配套等要素,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有机衔接,推动产业、资源、社区等功能性要素实现融合积聚。
三、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要摆脱过去城镇化推进过程中以政府出资或垫资为主的“地方债”融资模式,通过金融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引进项目建设战略投资主体,通过合法程序将项目委托给担负社会责任、热心体育事业、具有较强实力、不以开发房地产为目的的社会投资主体进行开发,交给专业化团队运营管理。
四、突出体育特色,形成产业链和服务圈。试点项目要突出体育主题,因地制宜地植入山地户外、水上、航空、冰雪等消费引领性强、覆盖面广的室内外运动休闲场地设施,布局多个运动休闲项目,满足不同人群的健身休闲需求。要至少具备一个突出的运动项目特色,在项目设置上与邻近区域其他运动休闲特色小镇有所区别、避免雷同。要把健身休闲和旅游、文化、康养、教育培训等项目融合起来,形成产业链、服务圈。
五、积极探索体育扶贫新模式。试点项目的建设要努力和扶贫工作相结合,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项目要通过向贫困村庄和村民分发股权、提供就业岗位、提供培训服务、搭建当地特色农产品销售平台等方式,带动区域内贫困村庄和居民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六、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合法合规、积极稳妥地推进项目建设,防范风险发生。试点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部门要牵头制定完善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政策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关系,搭建服务平台,做好路水电气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公共服务环境,为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提供保障。要积极探索不同性质、不同种类土地的开发利用方式,杜绝滥占耕地项目发生。防止项目建设被房地产开发主导,防止在项目建设中过度举债,出现“烂尾楼”、“睡城”、“豆腐渣工程”和“半拉子工程”。
对于试点项目,体育总局将坚持宽进严出、动态管理、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专业力量加强对项目建设规划编制的指导和把关,整合体育系统的资源予以支持,同时协调中央有关部门完善有关支持政策。对完成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试点任务、达到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试点评定要求的项目,体育总局将认定为“国家运动休闲特色小镇”。
附体育总局 第一批96个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试点项目名单:
附: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动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通知
体群字[2017]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中国足球协会:
运动休闲特色小镇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助力新型城镇化和健康中国建设,促进脱贫攻坚工作,以运动休闲为主题打造的具有独特体育文化内涵、良好体育产业基础,运动休闲、文化、健康、旅游、养老、教育培训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空间区域、全民健身发展平台和体育产业基地。
为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的精神,充分发挥体育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潜在优势作用,更好地为基层经济社会事业、全民健身与健康事业、体育产业发展服务,引导推动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实现可持续发展,体育总局决定组织开展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促进脱贫攻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建设运动休闲特色小镇,是满足群众日益高涨的运动休闲需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体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贫困落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实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抓手,
也是促进基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推动全面小康和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探索。建设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能够搭建体育运动新平台、树立体育特色新品牌、引领运动休闲新风尚,增加适应群众需求的运动休闲产品和服务供给;有利于培育体育产业市场、吸引长效投资,促进镇域运动休闲、旅游、健康等现代服务业良性互动发展,推动产业集聚并形成辐射带动效应,为城镇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能;能够有效促进以乡镇为重点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促进乡镇全民健身事业和健康事业实现深度融合与协调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书记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体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和脱贫攻坚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循序渐进、以点带面,促进体育与健康、旅游、文化等产业实现融合协调发展,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从各地实际出发,依托各地传统体育文化、运动休闲项目和体育赛事活动等特色资源,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基础设施条件,依据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科学规划、量力而行、有序推进,形成体育产业创新平台。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政府在政策引导、平台搭建、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引导和支持企业、社会力量参与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并发挥重要作用。
——改革创新,融合发展。鼓励各地创新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促进运动休闲产业与体育用品制造、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等其他体育产业门类,旅游、健康、文化等其他相关产业互通互融和协调发展。
——以人为本,分类指导。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体育在引导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综合作用。鼓励东部地区多出经验和示范,政策和资金支持向中西部贫困地区倾斜。
三、主要任务
到2020年,在全国扶持建设一批体育特征鲜明、文化气息浓厚、产业集聚融合、生态环境良好、惠及人民健康的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带动小镇所在区域体育、健康及相关产业发展,打造各具特色的运动休闲产业集聚区,形成与当地经济社会相适应、良性互动的运动休闲产业和全民健身发展格局;推动中西部贫困落后地区在整体上提升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增加就业岗位和居民收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要形成以下特色:
——特色鲜明的运动休闲业态。聚焦运动休闲、体育健康等主题,形成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健身休闲、体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与教育、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体育用品制造等产业形态。
——深厚浓郁的体育文化氛围。具备成熟的体育赛事组织运营经验,经常开展具有特色的品牌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以独具特色的运动项目文化或民族民间民俗传统体育文化为引领,形成运动休闲特色名片。
——与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影视等相关业态共享发展,运动休闲与旅游、文化、养老、教育、健康、农业、林业、水利、通用航空、交通运输等业态融合发展,打造旅游目的地。
——脱贫成效明显。通过当地体育特色产业的发展吸纳就业,创造增收门路,促进当地特色农产品销售,在体育脱贫攻坚中树立示范。
——禀赋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自然资源丰富的小镇依托自然地理优势发展冰雪、山地户外、水上、汽车摩托车、航空等运动项目;民族文化资源丰富的小镇依托人文资源发展民族民俗体育文化。大城市周边重点镇加强与城市发展的统筹规划与体育健身功能配套;远离中心城市的小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体育服务,服务农村。
四、组织实施
运动休闲特色小镇的建设由地方各级政府及其体育等相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进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作用,避免盲目跟风。各省(区、市)体育局、体育总局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分别根据当地和运动项目实际向体育总局推荐小镇项目、进行业务指导。体育总局主要以组织开展运动休闲特色小镇示范试点、制定完善政策的方式加强行业管理和引导。
(一)项目报送
1.报送程序
坚持地方自愿申报和省(区、市)体育局、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协会)推荐相结合,按年度分批报送。县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省(区、市)体育局,省(区、市)体育局进行审核后推荐上报体育总局。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协会)可直接推荐项目。
2.基本条件
申报和推荐的小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交通便利,自然生态和人文环境好;
(2)体育工作基础扎实,在运动休闲方面特色鲜明;
(3)近5年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重大生态破坏、重大群体性社会事件、历史文化遗存破坏现象;
(4)小镇所在县(区、市)政府高度重视体育工作,能对发展运动休闲特色小镇提供政策保障;
(5)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对当地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具有特殊意义。
3.推荐数量(2017年度)
(1)京津冀三省(市)各推荐3个,其他省(区、市)各推荐1—2个;
(2)体育总局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各推荐1个。
(二)政策支持
对所推荐的第一批小镇项目,体育总局将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筛选出一批基础扎实、条件良好、具备优势、特色鲜明的运动休闲小镇进行试点示范,并会同有关部门给予引导和支持。
对纳入试点的小镇,一次性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用于建设完善运动休闲设施,组织开展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赛事和活动。
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协会)将向各小镇提供体育设施标准化设计样式,配置各类赛事资源。
体育总局将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制定完善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有关政策、细化工作方案,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成为脱贫攻坚工作的助力项目。
(三)有关要求
各省(区、市)体育局和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要认真组织,做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遴选和推荐工作,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把好关口,保证推荐上报的材料真实准确。
请组织填报《2017年度运动休闲特色小镇推荐表》(附件1),按附件2的提纲格式报送《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汇报材料》(含电子版),提供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建设总体规划,于2017年6月20日前一并报送体育总局。
联系人:体育总局群体司健身设施处赵爱国
体育总局办公厅
2017年5月9日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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