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回一堆东西,
完事商家还要倒给钱,
这么好的事,还真有!
| 这人花了2.4万 |
最后获赔24万
▼
2014年10月、12月,李某在某知名电商网站数次购买原产于美国的“辅酶Q10软胶囊”302瓶,每瓶单价99元,折后共
24888元
。
每瓶的外包装注明产品配料为:米糠油、明胶、甘油、辅酶Q10、磷脂、二氧化钛,并注明每份(1粒)添加辅酶Q10,100mg。食用方法:成人每次1粒,每日1—4次,随餐食用。
2009年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相关规定:“含辅酶Q10的产品,其辅酶Q10的每日推荐食用量
不得超过50mg
。”
根据这个规定,李某认为他购买的“辅酶Q10软胶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向汉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该电商退还货款,支付货款十倍的赔偿金
248880元
。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食品所含的辅酶Q10,在我国无传统食用习惯,不属于普通食品,涉案食品虽经检测并发放卫生证书,但并不代表就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规定。
该电商销售涉案食品的行为已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禁止性规定,应适用《食品安全法》价款十倍赔偿的规定。
经一、二审法院审理,2016年6月,武汉中院最终判决李某退还所购买的辅酶Q10软胶囊,电商退还李某购物款24888元,另电商需向李某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248880元。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潘捷介绍,法院在食品安全案件中判决“十倍赔偿”,
不需要消费者证明食品存在实际的安全问题
,只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销售此类食品,商家就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看到这里是不是有点小激动?
不过确实需要一定的知识储备,
没有?似乎也不要紧,
~ 往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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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至2016年期间,许某和他的母亲从某超市购买了多盒进口松露巧克力。该巧克力的产品外包装的主要展示面上标注了“原味松露巧克力”,但是在产品外包装的底部却标注了产品的真实成分——“代可可脂巧克力”。
2016年12月,许某获知该产品被其他消费者
举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定该产品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依法予以处罚。于是,许某向硚口区法院起诉,要求超市退款并给予十倍赔偿。
许某认为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巧克力和代可可脂是两种不同的食品,两者主要原料的构成不同,涉案产品不具有巧克力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其所含代可可脂成分对人体具有不良影响,并且在外包装上没有在同一版面用同样字体标注反映产品真实成分,在误导消费者的同时也对食品安全造成影响。
而该超市则辩称,食品标识问题不同于食品安全问题,且涉案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没有对消费者产生安全影响。
法院认为,巧克力与代可可脂巧克力是不同的两种产品,涉案产品真实属性的名称应当为“代可可脂巧克力”,虽然在产品底部标注了真实成分,但是在其能够被消费者看到的
主要展示面
上仅标注了“原味松露巧克力”,没有标注“代可可脂巧克力”。而主要展示面是消费者获取产品信息的重要来源,足以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涉案产品不具备其标注的“原味松露状巧克力”所应当具备的营养成分,对食品安全造成影响。该超市未尽审查义务,销售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退回消费者购买食品费用。由于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标签,故超市应当对消费者
十倍赔偿
。
昨天,硚口区法院判决,该超市返还许某购物款7128元,并赔偿许某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7.1万余元。
这两条新闻让网友吵翻天,有两种观点截然相反,有人认为是敲诈碰瓷,有人却认为这种行为越多越好……
认为是碰瓷的一方
观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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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没事买几百瓶啊;砖业敲诈
国产巧克力基本都是代可可脂,那全国超市都要一夜回到解放前?
中国法律的不健全和漏洞被某些人拿来为非作歹!
每次吃半颗不行吗?典型的敲诈。
这是知假买假吧……这个不是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