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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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3·15年度报告(上) | 理性消费谨防欺诈陷阱

中国消费者报  · 公众号  ·  · 2025-03-17 07:00

正文




当前,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生活。但消费领域各类问题依然层出不穷,从食品安全隐患到新型消费陷阱、从商品质量问题到服务承诺落空……过去一个3·15年度,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多次针对消费乱象及热点问题发布消费警示。通过对热点问题的深度解读、对消费陷阱的精准揭露,以及对维权方式的详细指引,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一份份实用的消费指南。



0 1


未成年人应理性“吃谷”




警示

“谷子”由Goods音译而来,指代一切漫画、动画、游戏、偶像、特摄等版权作品的周边商品。购买这些商品的行为被称作“吃谷”,买“谷子”的消费者聚集到一起交流分享就形成了“谷圈”。交换“谷子”已成为年轻人的一种新的社交方式,但有人利用青少年的这种心理,诱使青少年产生“上头”“入坑”等不受控制的消费冲动。

“谷圈人”大多在二手平台或社交平台以拼团的方式,通过海外代购或工厂定制购买“谷子”,其中包括大量的未成年消费者,且受支付限制,选择社交平台等私域进行交易,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

由于交易规则复杂,不法分子以赠送、低价福利、高价收购等话术诱导未成年消费者上钩,然后以违规领取、未成年人不能购买、没有缴纳认证金等理由威胁恐吓,要求未成年消费者操作家长手机配合调查,借机盗取家长银行卡账户信息和钱款。

2024年12月13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呼吁广大家长对孩子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知识教育,正确引导青少年合理使用网络,如发现被骗,第一时间告知父母或报警处理;提醒未成年消费者要理性消费,避免绕开平台私下交易,不要轻易扫描或点击陌生人提供的二维码、网络链接,如发现受骗,第一时间保留相关证据并向平台举报;倡导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网络平台压实主体责任,清理诱导冲动消费、网络诈骗等信息;呼吁相关监管部门对“谷圈”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意义

近年来,“谷圈”市场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隐患。一些“吃谷”消费陷阱如价格虚高、限量炒作等,易使未成年人冲动消费、浪费钱财,甚至影响其正常生活和学习。中国消费者协会及时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未成年消费者“吃谷”时谨防陷阱,让未成年人明白消费应注重产品本身价值,而非过度追求潮流,避免盲目跟风,培养理性消费习惯,同时促使家长加强对孩子消费行为的监督和引导,开展更有针对性的消费教育。消费提示也为相关部门加强“谷圈”监管提供了方向和依据。


0 2


“海淘”食品多个心眼




警示

在电商大促期间,经常有消费者购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由于食品的特殊性质,2024年6月1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时要关注品类清单、购买限制、风险自担、售后维权4点。


我国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符合条件的正面清单目录内的酒、饮料、调味品、食用油、乳品、蜂蜜等食品均可购买。非清单内商品不得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方式入境销售。

根据相关规定,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为2.6万元;部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有个人年度购买数量限制;对于已购买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不得再次销售。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原产地有关质量、安全、卫生、环保、标识管理等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等,可能与我国标准存在差异,消费者须自行承担相关风险。相关商品直接购自境外,可能无中文标签,消费者可通过网站查看商品中文电子标签。

消费者应注意留存聊天截图、电子发票、物流信息等购物凭证,收到商品后注意检查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内容,如有问题及时与跨境电商平台联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如需退货,应先联系销售企业确认符合退货条件,并按照企业指引退回食品,由电商企业向海关办理退货申请。退货企业在《申报清单》放行之日起30日内申请退货,并在《申报清单》放行之日起45日内将退货商品运抵原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相应税款不予征收,并调整消费者个人年度交易累计金额。


意义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来源广泛,各国食品标准和监管存在差异。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相关限制,帮助消费者了解商品来源、渠道合法性等,降低消费者买到不合格、不安全食品的风险,确保消费透明。由于跨境购物涉及海关、物流等环节,售后处理难度较大,知晓限制可以帮助消费者依据相关规定维护自身退换货、索赔等合法权益,避免售后无门。部分商家一味追求利润,违规销售不符合限制条件的进口食品,扰乱市场秩序,中消协发布警示,在提醒消费者的同时,也能对跨境电商平台和商家起到监督作用,促使平台和商家遵守相关规定,规范进口食品销售行为。



0 3


网络集中促销须合规




警示

为规范促销经营行为、维护“6·18”“双11”期间网络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向主要电商平台发布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审查核验义务,加大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主体信息抽查比例,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

严格规范促销行为。严格禁止“二选一”等违法行为,公平有序参与市场竞争。围绕促销工具、折扣展示、优惠发放、结算支付等关键环节,全链条优化促销规则,保障活动规范、透明。严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严格加强广告内容审核。完善广告业务登记、审核、档案管理,重点规范医疗美容、明星代言等广告行为,防范、制止违法广告。

严格规范直播营销行为。建立健全直播营销行为管理规范,强化对平台内主播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核监测,重点把控直播商品的质量,及时处置直播营销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加强商品管控。严格商品信息发布审核,进一步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商标、专利等注册或授权信息的核查,严格执行问题商品处置规则。认真开展实时巡查,及时下架或删除违法违规产品链接。

及时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高效处理投诉举报。督促平台内经营者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产品“三包”等规定。

保障平台内经营者合法权益。提升相关平台规则的透明度,认真听取商家意见,及时优化完善相关规则,充分尊重商家的自主经营权。健全商家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商家合理诉求。

强化政企沟通协作。发现违法违规问题,主动、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形成平台自治与政府监管的良性互动,共同引导平台内经营者增强守法经营意识。


意义

网络消费市场的繁荣离不开监管部门的护航。针对备受关注的“6·18”“双11”等网络促销活动,为进一步优化网络消费环境、规范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合规提示:一方面,具有引导作用,为商家划定行为边界,有助于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使监管在提高透明度的同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推动多方共赢,能够激发商家创新活力,提升服务质量,最终惠及广大消费者。在多方协同共治之下,经营者多一分担当、消费者多一分理性,未来消费市场将会释放更大活力。



0 4


“云养经济”勿踏红线




警示

近年来,“云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高发,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发展农业产业的幌子,将正常的农产品种养、销售包装成投资融资活动,借助互联网进行宣传推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损害了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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