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电子】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拟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经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经纬”)实施增资,增资金额为5,500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5,074.60万元,自有资金425.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子公司增资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拟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对合肥经纬实施增资,增资金额为5,500万元(其中含募集资金5,074.60万元,自有资金425.40万元),本次增资经2018年11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增资款项将打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管理。增资完成后,合肥经纬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25,500万元。本次增资属于募集资金按既定计划进行使用,不属于关联交易。
【大立科技】重大合同公告
一、 合同签署概况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与某客户签订的一份军品订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462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因合同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公司根据军工企业对外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豁免披露销售对象的具体信息。
2.该客户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款项一般为专款,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某型号军品。
2.合同金额:4620万元人民币。
3.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盖单位合同章或公章,并报上级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后生效。
4.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的具体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
5.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生产进度和交付时间、质量保证、质量监督和检验验收、技术服务、交付地点、运输方式及运费、违约责任支付方式及其他约
定事项等条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完备资质,是国家二级保密资格单位。公司具备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本次签署合同总金额为462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5.32%。该合同将对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产生积极影响。
3.本次合同的签订验证了国防与军队改革措施落地后军品采购工作的全面恢复。军品市场是红外热像仪重要应用市场,2018年公司军品型号科研生产任务呈稳步增长的态势。随着国家强军目标的实施及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的落实,未来国防现代化投入将不断加大,必将迎来战略性机遇。公司持续加大军品科研投入力度,与军工集团下属科研院所开展紧密合作,多个科研型号进展顺利,将按期进入定型阶段。军品科研项目的储备为公司在军品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4.本合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 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万润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如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中节能(山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山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股份无偿划转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均无重大影响。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系无偿划转所致,无偿划转的转出方、转入方已签订无偿划转协议。
4、本次无偿划转的股份为控股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不存在股份锁定承诺未履行完毕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5、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转出方和转入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一、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情况概述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将其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山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节能”)所持有的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润股份”或“被划转企业”)股份186,770,000股无偿划转至中国节能,该部分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5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万润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二、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
2018年11月13日公司得到通知,山东中节能与中国节能就上述股份无偿划转事宜签署了《企业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划转企业基本情况
被划转企业万润股份,于2011 年12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股票代码为002643,注册资本9.09 亿元,山东中节能持有万润股份20.54%股权;万润股份住所地为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五指山路11号,法定代表人赵凤岐 。
万润股份主要从事液晶材料、医药中间体、光电化学品、专项化学用品(不含危险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二)被划转企业国有股权数额
1、山东中节能同意将其所持被划转企业20.54%股权,计186,770,000股全部无偿划转给中国节能,中国节能同意接受。
2、股权划转后,中国节能直接持有万润股份26.73%的股权,由中国节能履行出资人职责,并依法享有出资人权利。
【水晶光电】回购报告书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已经2018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及2018年11月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因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1、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鉴于近期股市出现大幅波动,为有效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市场预期,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基于对自身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的信心,并结合当前财务与经营状况,决定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
公司旨在通过制定本股份回购计划,向市场传达未来成长的坚定信心,引导公司股价向 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同时适时推行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吸引与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员工凝聚力与工作激情,让员工分享公司成长的成果。若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途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2、 回购股份的方式
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3、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若按上限金额和股价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428.5714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科大国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根据中水致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8]第020233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贵博新能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69,160.00万元。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交易双方协商,贵博新能100%股权作价69,100.00万元,全部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本次交易拟向不超过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8,600万元,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配套融资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拟用于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核心控制器检测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和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及相关税费等。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及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中,中水致远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贵博新能的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中水致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8]第020233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贵博新能100%股权的评估值为69,160.00万元,较贵博新能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值评估增值63,376.06万元,增值率为1,095.72%。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交易标的贵博新能100%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确定为69,100.00万元。
【宜安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一、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相关情况
2018年5月,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科技”或“公司”)控股股东宜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安实业”)与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国投”)签署《宜安实业有限公司与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宜安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4,50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8%)转让给株洲国投,同时,宜安实业拟将其所持有公司3,37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33%)所涉及的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应股东权利委托给株洲国投行使。
本次股份转让及本次表决权委托完成后,株洲国投将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即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李扬德先生变更为株洲国投的唯一股东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株洲市国资委”)。
2018年9月,宜安实业与株洲国投基于《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协商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
上述详情见公司于2018年5月4日、5月8日、9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份转让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相关进展情况
公司现收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收购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500万股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湘国资产权函〔2018〕208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株洲国投协议收购宜安实业持有的宜安科技4,500万股股份,同时另行取得宜安实业持有的宜安科技3,375万股股份表决权。收购完成后,株洲国投所持宜安科技股份数从5,000万股增加至9,500万股股份,占宜安科技总股本的20.64%。
【科森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经对照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级,根据联合信用出具的联合[2017]1434号《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科森科技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在本次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至本次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联合信用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本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2015年度未实施过利润分配。
2017年4月18日和5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3,706,67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018年2月12日和3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4,219,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