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出生于一个爱好文学艺术的士大夫家庭。
父亲李格非是进士出身,苏轼的学生,官至提点刑狱、礼部员外郎。母亲是状元王拱宸的孙女,很有文学修养。
李清照自幼随父亲生活于汴京,经家学熏陶,加之聪慧颖悟,很早便开始在词坛上崭露头角,写出了为后世广为传诵的著名词章《如梦令》:
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
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
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此词一问世,轰动了整个京师。
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李清照18岁,与时年21岁的太学生赵明诚在汴京成婚。
赵明诚乃宋朝宗室子弟,其父赵挺之是朝廷高级官员。
两家可谓门当户对。二人也是郎情妾意,志趣相投,以诗书为乐,共同致力于书画金石的搜集整理。
赵家藏书虽然相当丰富,可是对于他们夫妻俩来说,却远远不够。于是他们便通过亲友故旧,想方设法,把朝廷馆阁收藏的罕见珍本秘籍借来“尽力传写,浸觉有味,不能自已”。遇有名人书画,三代奇器,更不惜“脱衣市易”。
好景不长,朝廷内部激烈的新旧党争把赵、李两家卷了进去。
宋徽宗决心推行新法,由支持改革的新党人主持变法,而保守的“元祐党人”被打成了“奸党”。朝廷颁布诏书:元祐奸党,已死之人一律免官,未死之人一律罢官。
李清照出嫁后的第二年,也就是1102年七月,其父李格非被列入元祐党籍,不得在京城任职,被迫携眷回到原籍济南明水。而在同一年,身为新党人的赵挺之却一路升迁至尚书左丞。
朝廷党争愈演愈烈,1103年下发禁令:元祐党人子弟不得在京城居住,宋朝宗室不得与元祐奸党子孙联姻。
李清照受到父亲罪名的株连,不得不与丈夫赵明诚分离,只身离京回到原籍,投奔先行被遣归的家人。
此情此景,李清照写出了饱含相思之情的《一剪梅》:
红藕香残玉簟秋。
轻解罗裳,独上兰舟。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花自飘零水自流。
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政治风云变幻,世事翻覆莫测。
1105年,赵挺之任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后陷入与权相蔡京争权的斗争中。
1106年,宋徽宗废除了有关元祐党人的所有禁令,大赦天下,李格非等人皆获赦免,李清照也得以返归汴京与赵明诚团聚。
在与李清照分离的几年里,赵明诚已经纳妾了,并且偶尔还出入烟花之地。李清照虽然心有不甘,但也无可奈何。
1107年,无情的政治灾难降到了赵家头上。赵挺之被罢右仆射,之后五日病卒。卒后三日,即被蔡京诬陷。家属、亲戚在京者被捕入狱,因无事实,不久即获释。但赵挺之赠官却被追夺,其子的荫封之官亦因而丢失,赵家亦难以继续留居京师。
李清照只好随赵家回到青州的私第,开始屏居乡里的生活。她命其室曰“归来堂”,自号“易安居士”。近二十年间,夫妻二人专注于读书写字,沉醉于金石书画的收藏、研究。
1127年,李清照44岁。金人大举南侵,俘获宋徽宗、钦宗父子北去,史称“靖康之变”,北宋朝廷崩溃。五月,康王赵构即位于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改元建炎,是为高宗,南宋开始。
北方局势愈来愈紧张,青州很快沦陷。李清照与赵明诚带着多年收集的珍贵书画、典籍、器物一路南下。
1129年,赵明诚独自前往就任湖州知事,不久便病逝。李清照备受打击,为文祭之:“白日正中,叹庞翁之机捷;坚城自堕,怜杞妇之悲深。”
1130年,李清照独自追随帝踪流徙浙东一带。“到台,守已遁。之剡出陆,又弃衣被走黄岩,雇舟入海,奔行朝,时驻跸章安,从御舟海道道之温,又之越。”
1132年,当李清照独自抵达临安(今杭州)时,那些随身携带的珍物已散失殆尽,颠沛流离的逃亡生活令她身心俱疲。
经历了国破家亡、暮年飘零后,其写作转为对现实的忧患,一曲《声声慢》足见其感情之凄怆: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
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
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
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
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
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在临安,李清照虽然还有个弟弟可以投靠,但心头无法排遣的愁绪让她越来越虚弱。
就在这个特殊时期,一个叫张汝舟的男人闯进了李清照的生活。
张汝舟,一个卑微的小官——右奉承郎监诸军审计司(在三十级官阶中排在第二十九位)。
面对张汝舟的示好,极度忧愁虚弱的李清照渐渐有了再嫁的心思。
已经年近半百的她,也许不再是为了所谓的爱情,仅仅是因为太累太孤独,想找个生活的伴侣而已。
然而,这场匆忙的再婚却让李清照难堪到了极点。
在她写给翰林学士綦崈礼(赵明诚的亲戚)的一封长信中,她站在个人立场解释了当初如何被张汝舟骗入这场灾难性的婚事。
“遂肆侵凌,日加殴击,可念刘伶之肋,难胜石勒之拳”一句明白无误揭示了她的遭遇。
一代才女遭受了家暴。
但李清照毕竟不是寻常女子,对于张汝舟背地里所做的龌龊之事,这个女人绝不忍气吞声。而是予以坚决抵抗:
“身既怀臭之可嫌,惟求脱去;彼素抱璧之将往,决欲杀之。”
她控告丈夫妄增举数入官(谎报考进士的次数)。在宋代,考进士多次不中的举子,可以上奏朝廷,由皇帝赐予“特奏名”以谋得官衔。
张汝舟最终被判有罪,并被贬至柳州,这场持续不到“十旬”的婚姻也就此终结。
然而,李清照的不幸却并未就此终结。
宋代的法律规定,任何亲属若起诉家中尊长(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及丈夫),无论对方是否有罪,原告本人都将遭受两年拘禁。
根据法律,反抗家暴的李清照也要面临牢狱之灾。但她明知有此后果,却毅然决然而为之。
当然,李清照毕竟是名门望族,在朝廷高层还是有点关系的。
在她身陷囹圄之际,翰林学士綦崈礼凭借其地位,说服朝廷对李清照法外开恩,使其只拘禁九天就出狱了。
再嫁风波总算是结束了,李清照却遭来世人的非议,传者无不笑之。
对此,李清照本人是无比羞愧的。在她写给綦崈礼的书信中,字里行间流露出自惭之情,如“败德败名”、“难逃万世之讥”、“扪心识愧”,传达出一位女子沉痛的感慨。
但无论如何,这是李清照的自我选择:她宁愿蒙受世人的非议,也决不愿再维系这段婚姻。
在那个充斥了道德评价和性别压制的中古时代,李清照不是伤春悲秋的文弱才女,而是坚决捍卫女性权利,勇于争取个人自由,在男性为主导的社会大环境中凭借词、诗、文得以立足、名世、传习流芳的“豪迈”女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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