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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家门口按密码进门时,头顶突然亮起一道强光……2月7日,一网友在社交媒体平台的一则求助信息引发网友们的关注。
2月7日,一网友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了一段视频,并配文“今天回家感觉脑袋上凉飕飕的。”
视频画面中,两户并行的房门紧挨着,右边入户门上方中间位置,一个白色摄像头镜头微微向左侧倾斜约15度,而左侧入户门的猫眼正下方有一个黑色可视化门铃。
视频发布者表示,她是左边的住户,下班回家开入户门按密码时,邻居家的摄像头亮起强光,让她感到不适。
该视频在社交媒体发布后,右侧邻居家安装摄像头的行为立即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对着自己家照没事,对着别人家可不太好。”还有网友评论,“可以跟邻居商量一下,改变摄像头方向。”
2月14日,记者联系了视频发布者舒女士。舒女士告诉记者,
她居住在甘井子区体育新城某小区,所在的单元是1梯两户,她在此居住约2年的时间了。
舒女士表示,今年1月,邻居家门上安装了固定摄像头,起初镜头垂直对着邻居自家入户门,对她的生活并无太大影响。然而,年后邻居调整了摄像头角度,不再垂直,而是朝着舒女士家房门偏移。
“这个角度感觉能拍到电子门锁,我按密码时都得用身体挡住 。”
舒女士无奈地说,
每次按密码,头顶摄像头强光闪烁,疑似正在拍摄,这让独自带娃居住的她,强烈感觉隐私被侵犯。
舒女士还提到,自己家门上也安装了可视门铃,主要是出于安全考虑,且安装角度不会拍到邻居家。她实在不理解邻居为何要调整摄像头角度。
“那天强光照我眼睛之后,我好奇摄像头是不是自动调整角度的,回到家里用扫帚想要试探的碰触一下,结果把邻居摄像头碰掉了。”
舒女士说,邻居报警称她打掉了摄像头。在与民警沟通时,舒女士表明,若造成摄像头损坏她愿意赔偿,也不反对邻居安装摄像头,但摄像头角度必须调整,以免侵犯自己的隐私。目前,邻居的摄像头尚未重新安装。舒女士说,如果后续邻居安装时仍不调整角度,她将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随着居民安全意识提升,带有摄录功能的摄像头、可视门铃等设备日益普及。但设备安装引发的邻里纠纷也屡见不鲜,大部分人们介意隐私受到侵犯。不过,还有人认为此事具有两面性,觉得安装后反而有利于双方。
辽宁本溪,女子在自家门口装上了可视化门铃,上下楼路过的邻居纷纷和镜头搞怪互动,有的会对镜头做鬼脸,有的会对着镜头开心的打招呼,这些搞怪又温馨的互动引发网友们的称赞。女子表示,她居住的是老旧小区,因为此前楼道里丢过东西,安装可视化门铃也取得了邻居们的同意。
但更多时候,摄像头安装引发的是矛盾冲突。2023年11月28日,北京市通州区的韩先生发现邻居吴女士安装的可视门铃及门上方摄像头能拍摄到自家门口,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记录,协商拆除无果后,韩先生将吴女士诉至法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认为吴女士的行为缺乏合法性、正当性及必要性,构成侵权,判决其七日内拆除可视门铃及摄像头。2024年3月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公布了一案件。韩某发现邻居赵某安装的可视门铃能拍摄自家门口且有录像存储功能,自己的举动都被赵某知晓。韩某与赵某及物业、社区民警沟通协调无果后,将赵某诉至法院。最后,经诉前调解,赵某拆除可视门铃。
远亲不如近邻
可视化门铃以及视频设备引发的邻里矛盾时有发生,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问题?又该如何在保障居民安全与维护个人隐私之间找到平衡?记者采访了辽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思宁。“楼道作为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的连接点,其性质较为特殊。”张思宁表示,从公共空间属性来说,它是居民共同使用的通道,每个人都有平等通行和使用的权利;从与私人空间的连接来看,它又紧邻居民的家门,是私人生活的延伸区域。在这个特殊的空间安装摄像头,很容易模糊公共与私人空间的界限。安装摄像头时,对于邻居而言,会产生一种强烈的凝视感。这种凝视感会让邻居觉得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处于监控之下,仿佛失去了行动自由,隐私也受到了威胁。
张思宁表示,要平衡邻里之间在楼道公共空间的权益,首先要强调沟通与协商。在安装摄像头之前,安装者应主动与邻居进行充分的沟通,说明安装的目的、摄像头的拍摄范围和存储方式等,征求邻居的意见。只有在得到邻居的理解和同意后再进行安装,才能避免后续的矛盾。如果邻居提出合理的担忧和建议,安装者也应积极回应和调整。
其次,从道德层面来看,邻里之间应秉持“以邻为善,以邻为伴”的理念,尊重彼此的感受和权益。张思宁说,安装者不能只考虑自身利益,而忽视邻居的隐私和感受;邻居也应在合理范围内理解安装者的安全需求,共同寻求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拍到个人信息属于侵犯隐私权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王金海表示,家门口外面的走廊属于公共部分,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公民在家门口安装有摄像功能的设备,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和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也不得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因此,公民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这一行为本身不违法,但如果存在拍摄到邻居家内部,同时还可能拍摄到邻居的出行规律、生活习惯、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该行为便超出了个人安全防护的范畴,属于对他人隐私的一种侵犯。另外,安装摄像头还需考虑民法典中相邻权的有关规定。民法典要求,相邻权利人应遵循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在满足自己生活的合理需要时,要兼顾相邻方的权益。
王金海表示,公民确需在住宅加装摄像功能设备的,首先应保证相关设备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合格产品。其次尽量在角度、安装方式、摄录方式等方面进行合理调控,保证设备拍摄记录的范围属于自有空间,避免对公共空间和他人住宅内部等私人领域进行摄录。另外,加装类似家门口的摄像头等无法避免会拍摄到邻居生活画面的设备时,应当及时告知摄像头摄录范围内的邻居,并征得对方同意,避免造成邻居心理上的反感和不悦,尽量做到不影响他人私生活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