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点播写一下金晨和唐人的事情,
2018年1月23日8点半,唐人在自己的官微上发布了一则声明。
这份声明里,唐人表示金晨在2016年8月要求解除合同,并于2017年3月提起解约诉讼,一审判决之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定合约有效、并没有违约,所以金晨必须继续履行合约。
之后金晨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法院在1月23日予以终审判决、驳回金晨的上诉,维持原判,也就是说金晨和唐人的合约依旧有效且必须执行。
声明的时间线捋得很清楚,吃瓜群众可能懵在,金晨不是一直有戏拍而且曝光度极高吗?怎么突然就闹了解约,而且都已经闹到二审判决出来的阵仗了?
但是看看金晨微博置顶内容,给了一个邮箱地址说是自己【唯一】的工作联络窗口,时间是2017年11月30日,还是能嗅出一丝不太愉快的八卦味道。
明星们的确会在微博或者其它面向大众的社交工具上公布自己的工作联络方式的明星,都是为了给那些有合作意向的厂商片方多一个联系途径展示,虽然当红明星的经纪人or宣传们并不那么难联系上,但演艺圈这些幕后工作人员的流动性也很大,而有些剧组负责接触演员询问档期的工作人员都是新手,那不如大家都愉快一些👇
来自港澳台地区及他国的艺人们或许还会因为有专门打理内地经济事务的代理公司而专门强调一句👇
但像金晨这样在简介里已经写明了联络邮箱,却又置顶唯一工作联系方式的操作,是真的很少见。
在唐人声明发布之后,金晨粉丝在这条置顶微博底下留言,说“现在知道这条微博的意义了,中间不知道损失了多少机会”。
那么金晨在提出告诉后真是失去了很多机会吗?
唐人微博里只贴了一篇声明,但相关新闻里却直接PO出了判决书。
我们通过判决书来稍微捋一下哈。
首先,金晨方面找的代理律师是张起淮,经过之前多个明星相关维权案件,大家都对他的厉害略有耳闻,
金晨方面的诉求是,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支持金晨解约。
而她之前的一审诉求是,解约、唐人提供金晨所有演艺合同、交出工作室印章公章营业执照和税票、诉讼费由唐人负责。
关于合约内容,文书中有提到,双方签订的合约是排他性的,唐人在2014年12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的合约期内全权代理金晨娱乐相关事务及与其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和行政事项,金晨不得自行、也不能通过委托、授权、经纪等其他方式或者第三方途径来越权插手合约范围的事项,包括接戏、接活动等。
当然相对应的,唐人也必须要履行相应的经纪、代理、宣传推广,如果没经过双方协商金晨就单方面终止或者解除合约,那么她需要赔付违约金。
金晨方面不服一审判决、坚决要提起上诉的依据是:
1.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有误,金晨是可以任意解除合同的;
2.让金晨对唐人失望的原因是唐人并没有让她参演《无心法师2》,也没有按时给她对账单,并且她觉得唐人没有给她足够的宣传推广服务,是唐人违约在先;
3.根据合同规定,金晨享有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权利,而她在2016年8月2日向唐人老板蔡艺侬发了要求解约的短信后,蔡艺侬没在通知送达的3个月内向法院提出异议,因此合约已经解除了。
而一审判决中,法院根据唐人在官微、公众号、蔡艺侬个人微博上均对金晨演艺活动进行宣传为由判定唐人没有“未提供足够宣传推广”;
而2015-2016期间唐人向金晨提供了4部以上影视剧及综艺演出机会,金晨所谓的阻拦工作机会是基于公司对其长期规划进行的,不构成“拦截”;
虽然唐人没有按时提供对账单的确不符合合约,但这不足以构成违约,而金晨以“缺失信任感”为由提出终止合约也是于法无据的理由。
二审判决也查明,金晨的合约不是单纯的代理合约,是综合性的商事合同,所以不支持单方面解约,
金晨说对账不及时并不影响其具体收益,也不属于根本违约,
何况《无心法师2》的参演相关是有单独签订服务合同书和补充协议的,不能以此来要求解除另一份协议,
所谓享有单方面解约权也并没有事实依据,从法院的角度来看,金晨的任何一项声明都没什么支撑依据,所以败诉也很正常。
在唐人的微博下,唐人公司粉丝和金晨粉丝各执一词,站在唐人角度来看问题会觉得金晨没有契约精神,而金晨粉丝会觉得是受欺负了,唐人给她接戏了吗?
那我们来看看金晨的发展轨迹,她是90年生人,毕业于北京舞蹈学院民族舞系,
还参加过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就是左边这位👇
11年的时候,她就以北京舞蹈学院校花名头闯荡江湖了。
因为11年也是她正式出道的年份,她演了一部武侠剧叫《七种武器之孔雀翎》。
也是这一年,她参加了《舞动奇迹》第三季——是不是很熟悉,昨天推送的主人公江铠同孙骁骁姐妹花参加的也是同一季,这张还能看到孙骁骁的脸👇
而金晨的搭档是TVB的黎诺懿。
这对“一诺千金”组合是当季的冠军。
2012年她还在《楚汉争雄》里演了虞姬,搭档的是任程伟这样的戏骨。
2013年,她靠着一部叫做《诡拼车》的电影入围了最佳新人女演员。
在进入唐人之前,金晨是签了公司的,公司是浙江天地光影,
那时候的公司也是给了她一些女一号的资源。
也就是说,金晨并不是新人小白,而是从浙江天光地影跳槽到唐人的,2015年还有博主爆料说金晨是被挖走的、唐人给她出钱打官司付了违约金。
尽管之前的资源不少、也都很好,但金晨实际人气变高还真的是在进入唐人之后,《无心法师》的月牙是很多人认识她的第一个角色。
她和韩东君在戏里也很有CP感,
当时无牙夫妇各种甜宠台词片段想必是在大家首页刷出了一定存在感的。
这部剧在2015年率先尝试了电视剧班底制作、网络(搜狐)平台播出,算是走在前头的网剧,制作精良、故事也好,所以在豆瓣评分也很高。
演员韩东君、陈瑶、王彦霖都算是新面孔,都靠这部剧擦出了水花,而张若昀更是靠着张显宗这个角色吸了很多粉,也就是说这个IP是翻拍成功了的,而且演员们都吃到了红利。
金晨在上诉中以这部戏的后续为托辞、说演不了它的第二部所以觉得唐人违约,从情理上来说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的确是一块大饼。
但是这个剧的原著是尼罗写的同名小说,有四部,发生在不同的时空,每一部的女主都不一样。
第一部发生在军阀割据的时候,金晨演的月牙在结尾就死掉了,那句“没过够啊”很赚人热泪。
第二部的女主叫赛维、第三部的女主叫苏桃,第四部的女主史丹凤,分别发生在抗战年代、文革年代和现代,彼此的人物个性、出生背景和设定都是不同的。
唐人拍的《无心法师2》选的其实是第三部的故事,不过故事背景还是没拍敏感时期,而是改到了20世纪30年代初的上海,女主设定是15岁的女孩苏桃,算是个大家闺秀👇
演员也相应换成了99年出生的李兰迪。
蔡艺侬在访谈里说过,李兰迪试戏之后就觉得她很好,赶紧劝她签约,
况且2016年6月的时候,唐人就跟骨朵网络一起对《无心法师2》展开了选角,
蔡艺侬原本的设定就是需要一个单纯的、符合角色年纪的演员,因此也不存在刻意打压金晨而不让她演角色的事情。
而金晨跟唐人签的合约里有补充协议,特别指出《无心法师》的拍摄是第一部,后面几部她可以是主要角色,但还是要唐人自己来选。
《无心法师2》开机的时间是2016年8月8日。
跟金晨差不多时间进入唐人的小花,还有陈瑶和胡冰卿——小彩旗是2013年就签约了的,金晨陈瑶胡冰卿都是2014年。
三家粉丝也是不免要拿各种实绩和资源比较,就像是金晨粉丝会觉得虽然《无心法师》陈瑶是女二,但陈瑶明显比较受宠,因为岳绮罗的角色是贯穿四部的,金晨那个所谓的“月牙”只是阶段性女主而已。
金晨粉丝还觉得,公司给金晨的资源一直都是不合理的,
因为胡冰卿进来就有上了湖南卫视播出的大女主戏《旋风少女》,而且收视率还一度破2,实绩和名气蹭蹭就上去了。
后续还给了《重返20岁》剧版这样的大热IP,而且这个饼还是一度划给金晨的。
陈瑶跟金晨一起演了《无心法师2》,后续也有了《致青春》剧版这样的大女主资源。
有周渝民参演、双女主配置很容易爆的《柜中美人》也是给了陈瑶和胡冰卿,
而金晨后续接到的《秦时明月》,主角是陆毅陈妍希蒋劲夫甚至胡冰卿,金晨的角色不入三番、连女二的算不上。
《青丘狐传说》是大家都有份上的单元剧,虽然她搭的是王凯,
但是硬要比的话,娜扎才是一番。
还有《女医明妃传》,虽然刘诗诗、霍建华、黄轩主演,但女二还是外面的李呈媛,金晨只能算三番。
而唐人给的其它资源,分别有《仙剑云之凡》《小情人》《萌妃嫁到》《鬼吹灯牧野诡事》《极品家丁》。
其中《仙剑云之凡》扑街了,而且大男主韩东君、女一娜扎,金晨大概算是女二,
《小情人》倒算是还可以的资源,搭胡军演二番女一、上星剧。
其它三部金晨妥妥做女一的戏,《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爱奇艺网剧;
《极品家丁》,优酷网剧;
《萌妃嫁到》,乐视网剧。。。
对于粉丝来说,上星剧和网剧之间隔着鸿沟,上星剧不是大IP也不是重要角色,这足以看出唐人对金晨不用心。
而也不只是金晨粉丝单方面的看法,事实上金晨在解约的时候也提到了《重返20岁》《柜中美人》《无心法师2》不是自己演的事,甚至还提到了《三国机密》,
不过《三国机密》我看了一下,曝概念海报是在2016年11月,
开机是在2017年3月,
在开机新闻里有提到剧组花了半年时间来选角,怎么倒推都是在2016年8月金晨提出解约之后发生的。
唐人实际推掉的,在判决描述中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电影版的角色(女主白浅已经定了刘亦菲,应该是玄女或者素锦),
以及搜狐时尚盛典活动,但唐人也表示金晨最后也的确是参与了那次搜狐时尚盛典的。
不过虽然金晨资源不算很多,但在2015-2016年的时候,她在唐人粉丝心中还是颇有一些存在感的。在“无牙夫妇”大火的时候,金晨和韩东君在戏外也走了一波CP操作,至少剧集在播的时候两人的互动非常有爱,
两个人的微博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都非常亲密而且圈粉。
还有人拍到片场图,两个人疑似牵着手——虽然唯粉会觉得这一切都是过度发散,但以现在的粉丝生态来说,很多人真的是会看剧→看戏外磕糖,然后再从戏外糖里择一入坑或者变成双担。
但时间来到2016年5月,金晨发了这样一条微博,被解读为“分手”的标志👇
之后她和韩东君开始解绑,6月的时候又被拍到和王大陆同框,被怀疑是在一起了,当然现在我们知道了,那时候俩人是要合作《鬼吹灯之牧野诡事》的。
但过了两个月,也就是8月11日,金晨就被拍到了和邓伦一起的画面,她的恋爱才算是正式曝光。
在这组画面里有少女心的飞扑,
有著名的拍PP,可以说是相当实锤了。
这段恋情出来的时候,刚好是金晨向蔡艺侬提出解约后,在微博热搜上直接力压当时奥运期间人气爆棚的张继科直播。
拍到金晨和邓伦的赵五儿,在预告里他说的是知名小花,
因为不管金晨参与那些唐人主导投拍的剧集不管最终收视如何,都有话题明星参与、也有唐人公司粉丝作为基本盘,讨论度就算比不上之前的《步步惊心》们,但热度也并不弱。
何况那时候金晨还参与了《花样姐姐》第二季的拍摄,
不知道这是哪边的资源,但当时有新闻说,她是顶替刘诗诗上的。
不管金晨是不是顶替刘诗诗上的,但她的确依靠这个节目刷了一波好感,因为在节目中她就是大咧咧的男孩儿性格。所以在2016年11月,她发微博说张天爱截胡她的时候,
很快就上了热搜第一名。
在那条微博下,她回抱了几个人,基本都是“前路漫漫你有我”这种安慰回复。
那时候站金晨的人很多,除了她本身性格爽朗有优势之外,还有人有人找出当时剧组给金晨找替身的告示做证据,
也有人给出与正式官宣照片相近格式的金晨的照片,来证明金晨的确是被张天爱截胡了。
在这件事上,唐人方面至始至终没有发声,这也是金晨粉丝觉得唐人最狠绝的一步,
搜了一下唐人官微,在2017年3月15日之后就再也没有更新过关于金晨相关的内容了,而当时官方也的确没有就《武动乾坤》相关事宜给过正面说法。
有人说《武动乾坤》根本就不是走唐人渠道得来的资源,而是走邓伦那边接触到的,所以唐人才没有理会。
在一篇刊发于2017年6月、讲影视剧选角的文章中有提到,
邓伦和李沁的工作室是挂靠在新丽传媒下面的经纪公司“新生丽量”下面的,
主推是这家叫做浩瀚星盘的公司。
浩瀚星盘和新生丽量的法人是同一个,叫做公钰涵,
公钰涵和他的浩瀚星盘主要做的就是选角工作,特别是最近6年内接了80多部戏的选角工作,其中有李沁参与的《如懿传》《楚乔传》,有邓伦参演的《楚乔传》《斗破苍穹》,都有公钰涵的团队在选角,《武动乾坤》也是其中之一。
只是2017年6月,金晨和邓伦发了微博,疑似分手。
2017年9月,她直接挂了一群转发,疑似指责邓伦买水军攻击她,但那是她和邓伦之间的恩怨,和唐人已经没有关系了。
在唐人那条声明下面,也有人在讨论唐人这家公司到底如何,有人觉得唐人很倒霉,签的人都过河拆桥,也有人觉得那么多人都走了,唐人自己是有毛病的。
从唐人闹着要走的,金晨的确不是第一个。2013年就有林更新,那年2月3日的时候,有媒体问他有没有接《步步2》,他说没有,
这被媒体报道成了“传遭唐人封杀”。
之后有一条疑似蔡艺侬朋友圈的截图流出,说2012年10月唐人就邀请林更新出演《步步2》的,是林更新自己说兴趣不大并且提出要解约,而且要用出演《步步2》来做为解约的条件。
当时唐人方面表示,林更新的合约是签到2020年的。
2013年2月5号,唐人还专门发了声明说,林更新的合约从2010年3月1日签到2020年2月29日,长达十年,他没有权利越过唐人独自接活动接戏。
之后林更新《舞乐传奇》开机,5月份他接受访问时说,跟唐人还是合作伙伴。
8月份的一审结果是,林更新的合约于2012年12月解除,理由是双方是有偿委托合同,而判决时双方已经失去信任基础,林更新的单方面解约是符合规定的——是不是听起来很熟悉?
但随后唐人不服提起上诉,2013年12月9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定,林更新和唐人已经没有合作信任基础,合约改为判决当日无效,在此之前林更新自己接的活动是违约的,需要按照合约规定将收入的30%赔给唐人,也就是195万元。
在林更新之后,蒋劲夫在2015年9月7日被传解约,
第二天蒋劲夫就回应说的确提出了解约,
唐人也及时做了声明说己方对蒋劲夫无愧,蒋劲夫却在临开拍之前辞演《仙剑云之凡》,
并再次强调,跟蒋劲夫的合约是有效的,奉劝大家不要违约。
对此蒋劲夫直接将唐人告上法院,说唐人妨碍自己演艺事业发展,并且拖欠自己工资204万元。
在解约风波爆出来之后,有传说蒋劲夫在《秦时明月》中的戏份会从男一变到男七,
为此媒体还特意关注了一番。
之后蒋劲夫有接受采访回应,没否认拍《轩辕剑》35集片酬只有7万块、《秦时明月》片酬只有陆毅十分之一的说法,但说自己走不是因为片酬,是因为跟唐人没信任的合作基础了。
谁知2016年1月29日,蒋劲夫的爸爸蒋春来开设微博,发了一封长长的公开信,
说唐人管理混乱、给蒋劲夫画饼,还违约克扣他155万片酬;
说唐人压榨蒋劲夫;
说唐人伪造合约并且封杀抹黑蒋劲夫;
还说唐人提前放风预告判决结果,涉嫌干预司法。
这件事在当年是大瓜,毕竟当事人父亲下场亲自撕,还说到了合约、拖欠公司的问题,气得唐人不发声明了,直接发律师函一一驳斥。
2016年3月31日,唐人起诉了蒋劲夫爸爸,蒋劲夫表示跟唐人没法再合作了,
10月31日法院判决蒋劲夫合约仍然属于唐人,并且驳回索取赔偿的诉讼请求,接的私活需要赔偿唐人佣金损失。
蒋劲夫提起上诉之后,12月29日终审也败诉了。
之所以林更新可以走而蒋劲夫不能走,是因为法院在之后考虑到艺人经济合同并不是简单的委托关系,
委托合同的话,自然人委托人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合约的,但经纪公司和演员之间的经纪合约更为复杂,并不适用于委托合约所描述的情况。
金晨这次要求解约被驳回,用的说法和林更新当时差不多,但却被驳回了,依据就是现在对合约的性质考量是“经纪合约”而非委托合约。
一共三个闹解约,一个走了两个没走,这似乎不是唐人不占理,但越来越多的人觉得唐人留不住人,是因为曾经打造出许多新人的唐人,手中的王牌老将接连出走。
曾经的唐人三宝外加郭晓婷,
袁弘2010年约满走人做北漂(当时唐人总部在上海),
郭晓婷,2012年和平分手,
刘诗诗,2017年底约满离开。唐人辉煌时代刷出脸熟存在感的中坚力量,除了胡歌已经做了股东,别的都离开了。
从前大家看好唐人、甚至现在都有唐人粉是因为,它真的制作过许多好剧,剧中那些常常出现的熟脸、因为都是一家公司所以打打闹闹格外熟稔的良好氛围,都让粉丝观众觉得它像是艺人的家。
“横店小白楼”“小白楼篮球队”“剧照晏斐大叔”甚至埃及之行都成了唐人粉们津津乐道的梗。
但是曾经影视制作公司包断了艺人经纪约的做法,在现在看来似乎是越来越行不通的了。
李少红的荣信达也是偏向影视制作但同时代理艺人经纪事务,现在《新红楼》签下来的蒋梦婕、李沁们全都离开了,
就连曾经制霸一方的欢瑞,现在手头的艺人也没有几个了,合约仍然生效那些演员的粉丝们,也纷纷埋怨公司不给自家爱豆接外戏、整天被困在自制剧目中或许比市价更低的片酬、消耗自身人气和发展。
就算是内戏是大IP,签约演员们的角色应该如何分配、番位又要怎么定夺也是一件麻烦事。何况观众在看惯了同一拨人来来去去地在同一家影视公司出品的戏里串脸熟,也会有一些怨言。
去年9月5号,正午阳光也发布公告,宣布取消艺人经纪业务。
对于金晨和她的粉丝们来说,当初看中了唐人自己开戏的良好影视资源,但近些年唐人的影视项目大多无法取得预期回报、颓势明显,那就不要绑着上升期的艺人死不撒手。
可是对于唐人而言,公司有投入、违约后公司有损失,说句“人要有契约精神”并不过分。
明明是该用理性思维去思考的问题,现在变成了情与法的碰撞,谁都好像有自己的理由,但谁都是大戏里的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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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没有这句话了,不过最近越来越少人看完文章后点个赞,于是我又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