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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安徽出新政打击行贿药企 受贿医师或负刑责

青松医药集团  · 公众号  · 药品  · 2017-08-11 09:25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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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击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安徽省卫计委8月8日发布《安徽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今后,药企一旦进入安徽省商业贿赂不良记录“黑名单”,其产品至少在两年内将被公立医院一致“拒之门外”,受贿行为严重的医生轻则将被吊销执业证书,重则追究刑责。

行贿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根据实施意见,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的几种行为将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安徽省医药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将在药企和代表人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前,书面告知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有异议的,可以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必要时还可以要求听证。

同时,安徽省医药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也会把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

相关产品拒进公立医院

今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或接受财政资金的医疗卫生机构在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签署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等采购合同时,必须同时签署廉洁购销合同,列明企业指定销售代表姓名,以及不得实施商业贿赂行为、实施商业贿赂行为后将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等条款。廉洁购销合同的签订方应当与采购合同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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