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层次人才:
年薪30-100万元;人才津贴5-12万;科研启动经费20-80万元,具体待遇面议。
(二)优秀青年博士:
年薪13-25万元;人才津贴1-6万;科研启动经费3-20万元,具体待遇面议。
(三)学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优秀青年博士参照事业编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提供住房一套。在学术团队组建、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支持。
(四)根据学校人才激励政策,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每年8000元至12万元不等的人才津贴;根据学校科研奖励政策,科研成果突出者可享受各项成果奖励和团队绩效奖励。两者可兼得。
(五)教职工子女可享受学校附属幼儿园优先入园和学费优惠政策,对符合学校岗位条件的家属,直接在校内安排工作或帮助解决工作问题。
(六)享受国内外访学资助、季度福利、春节福利、教师节福利、三级甲等标准附属医院免费体检及“滨海人”医疗保障服务优惠政策等福利。
(七)符合青岛市引进人才相关条件的,可同时享受青岛市引才待遇。
1.毕业三年内的毕业生享受青岛市研究生住房补贴(目前标准为博士1200元/月,连续发放36个月)。
2.来青初次就业,并在青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按1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
3.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按照每人10万元标准发放购房券。
4.对于出站(基地)在青就业创业的博士后(不含在青且以在职人员身份招收的),给予25万元聚青资助。
(八)学校急需紧缺学科人才,根据实际情况,待遇“—事一议、一人一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