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于8月18日公布《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租赁试点的主要任务,包括培育租赁市场主体,建设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拓宽租赁住房筹集渠道等。
租赁新政力度大,明确规定了24个主要任务。南京租赁政策的出台是对7月18日九部委发布的关于在中国12大城市开展租赁试点的文件的落实,是继广州市政府之后第二个出台政策的城市,力度之大、条文可操作性之强表明了政府贯彻房住不炒的决心。我们预计,一方面各大试点城市会进一步出台政策落实,另一方面全国其他非试点城市也有望出台政策支持。
培育租赁市场主体、拓展租赁住房筹措渠道将有利于品牌公寓扩张。新政中明确提到,鼓励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住房规模化租赁服务,鼓励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意味着在南京早有布局的品牌公寓运营商将受到支持。同时,商改租、鼓励居民盘活存量房,都将拓宽品牌公寓房源渠道。其中世联行、我爱我家将明显受益。
建设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将有利于房地产互联网企业进一步加强与政府合作,并扩大其政府影响力。目前杭州市政府已经与阿里合作智慧租赁平台,未来政府与有一定影响力、具备技术积累的互联网平台合作将是大势所趋。同时,加强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及人员信用监管也对透明的互联网平台提出了要求。在南京租房互联网平台上早有布局(爱租哪)的三六五网有望通过其专业能力进一步扩大影响力。
国企作为租赁住房的建设者和运营者,将在未来市场中发挥中坚力量。在培育租赁市场主体中,政府明确提出,扶持国有企业发展规模化租赁,2017年国有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不少于14家。在拓展租赁住房筹措渠道中,鼓励住房租赁国有企业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同时试点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这些政策都将大大拓展国有企业的业务规模和土地储备,南京国有房地产公司如南京高科、栖霞建设都将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