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一名骑着共享单车的男子,在早上5点到8点,经常出现在东坝乡康各庄路来回转悠。这条路非常窄,如果有车辆准备在行车过程中要超车,这名骑共享单车的男子就会骑车撞过去。
“事故”发生后,骑车男子倒在地上,说自己受伤了,然后拿出一个碎了屏幕的苹果6手机,说是被撞倒时摔碎的,要求赔偿。司机王先生称,当时他想超车,由于路比较窄,只能往外打轮。至于有没有撞到男子,他自己也不确定。因为车子没有行车记录仪,只能任由男子索要钱财。此外,这条路上没有监控探头,“对方只说让我赔偿手机钱,不去看病。他一直说赔了手机就行,不会讹我。我当时还觉得他挺讲道理的,就没有多想,直接把钱给了他。”王先生说,手机完全变形而且不亮,店里应该不会给维修,于是他就一次性赔了6000元。
但之后王先生感觉不大对劲,“那个手机,应该不是我的车轧坏的,如果是摔的也不会摔得粉碎,我感觉事情有些不对”,于是王先生赶紧报警。接到报案,东坝派出所的民警立即展开了蹲守。通过监控对比等调查后,民警确定这名骑车男子很可能涉嫌碰瓷。最终,民警通过便衣蹲守,在这名男子故伎重施的时候,将其当场抓获,并缴获了他的作案工具“碎屏手机”。
据嫌疑人蓝某交代,他今年22岁,是广东人,无业。他提前准备好一部碎了屏幕的手机,专挑康各庄路这样双向单车道比较窄的路段,只要见到有车逆行超车,他就趁机故意撞上去,制造交通事故,碰瓷要钱。蓝某一般会选择没有行车记录仪的车子碰瓷。一旦事主下车,他就要求事主赔偿手机,不用去看病。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蓝某作案多起,获利两万余元。目前,蓝某因涉嫌诈骗被朝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