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勒丨父亲在家庭中的作用
在家庭生活中,父亲的作用与母亲的作用一样重要。开始时,他与孩子的关系没有那么亲密。后来,他的影响才产生效果。如果母亲未能把孩子的兴趣扩展到父亲身上,对此我们已经提到会出现的一些危险。在发展社会感的过程中,这种孩子会遇到严重的障碍。如果婚姻不美满,孩子的处境便会充满危险。母亲会觉得无法把父亲包括在家庭生活之内,她可能想使孩子完全属于自己。也许父母双方都会把孩子作为自己战争中的一颗棋子。每个人都想把孩子绑缚在自己身边,希望孩子爱自己甚于爱对方。
小孩对于婚姻和异性伴侣的最初观念,也是从父母的婚姻中得来的。不幸婚姻产生的儿童,除非他们的最初印象得以纠正,否则他们长大后会形成悲观的婚姻观。即使长大成人后,他们也会觉得婚姻是注定要不幸的。他们会设法躲避异性,或者认定自己与他们接触会失败。因此,如果父母的婚姻不是社会生活中富于合作的一部分,不是社会生活的产物,也不能为社会生活做好准备,这个小孩肯定会有严重障碍。婚姻应是两人的伴侣关系并谋求两人的共同利益、孩子的利益和社会利益,如果它在哪一方面失败了,它便不能满足生活的要求。
因为婚姻是一种伴侣关系,所以没有哪一方会更优越。对这一点,我们应当给予比以前更多的重视。在家庭生活的一切行为中,没有必要使用权威,如果一方特别突出,或比另一方大受尊重,这就很不幸了。倘若父亲脾气暴躁,想控制其他家庭成员,儿子便会对男性的概念得到错误的观点,女儿会更受其害。在以后的生活中,她们会把男子想象成暴君。对她们而言,婚姻意味着征服和奴役。长大成人后,她们有时会对其他女性产生一种性的兴趣,从而保护自己不受男性伤害。
父亲的任务可以总结为这几点。他必须证明自己是妻子的好伴侣,儿子的好同伴,社会中的好成员。他必须正确处理生活中的三大问题——工作、友谊和爱——他必须平等地与妻子合作,照顾并保护自己的家庭。他不应忘记: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作用无法替代。他的任务不是贬抑妻子,而是与她合作。有一点要特别强调:即使他是家里的经济来源,这也是共享的事。他绝不能显得好像自己总在施舍,而别人总在接受一样。在幸福的婚姻中,他挣钱只是家里劳动分工的结果。许多父亲利用自己的经济地位来统治全家。家庭中不应当有统治者,任何可能造成不平等感的场合都应避免。
父亲对孩子的影响十分重大。许多孩子在一生中都会把父亲视为自己的偶像或死敌。惩罚,特别是体罚,总会伤害孩子。任何不是以友善的方式进行的教育都是错误的教育。但很不幸,家庭中惩罚孩子的任务总是落到父亲身上。有许多道理可以说明这是不幸。其一,这揭示出母亲坚信女性不能真正教育孩子,她们是弱者,需要得到有力臂膀的帮助。当母亲对孩子说:“等你爸回来再说”时,她就是在教育他们把父亲视为最终权威和生活中的真正有权者。其二,这破坏了孩子与父亲的关系,使他们害怕他,而不把他视为良友。也许有些妇女担心如果她们自己来惩罚孩子,便会失去孩子对她们的感情,但解决方法不应是惩罚之责推给父亲。因为母亲给自己召来一名复仇者来帮助孩子,孩子一点也不会少责备她。许多母亲还用“告诉你爸”这一威胁来强迫孩子听话,那孩子会对男性在生活中的角色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呢?
如果父亲以一种积极有效的方法处理生活中的三大问题,父亲便会成为构成一个家庭的必要分子,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他必须平易近人,好交朋友。他结交朋友之时,就是使自己的家庭成为更为广阔的外界社会的一部分。他不应当与人隔绝,受缚于传统观念。家庭之外的影响应当能够进入家庭,他也应当给孩子指明如何培养社会兴趣和合作精神。
然而,倘若夫妻俩有各自不同的朋友,那便会产生真正的危险。他们应当生活在同一个社会圈子之中,避免因为不同的朋友而分离。当然,我并不是说他们应当紧缠不放,寸步不离,但不应当有什么东西妨碍他们在一起。例如,如果丈夫不愿把妻子介绍给自己的朋友,这种问题就会出现了。在这种情况下,他的社会生活的中心便处于家庭之外了。孩子应当知道小家庭是大社会的一个单位,家庭之外还有许多值得信赖的人,这一点对于他们的发展极为宝贵。
每个人对于父亲最期望的一个作用便是:他能解决工作问题。他应当受过职业训练,能养家糊口。妻子在这方面也许能帮他一把,而且以后孩子也许也可以。但在我们西方文化中,经济责任通常是落在男人的身上。解决这一问题意味着他必须工作,必须勇敢,必须了解自己的职业,知晓其利弊,必须能与工作中的其他人合作,受到他们的尊敬。
其含义甚至远不止这些。通过自己的态度,他以身作则地告诉了孩子要如何面对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因此,他必须审视一下自己应当做些什么来成功地解决这一问题——找到一份有益于全人类并为之做出贡献的工作。重要的不是他自己是否认为他的工作有用,重要的是这件工作应当确确实实“有用”。我们无需聆听他的言语。如果他喜欢自吹自擂,那自然是憾事,但倘若同时他所做的事有利于大众利益,那也无甚大碍了。
我们现在来谈论一下爱情问题的解决——包括婚姻和建立幸福有效的家庭生活。对丈夫的首要要求是他应当喜爱自己的伴侣。很容易便可看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喜爱与否。如果他爱她,他会喜欢上与自己的伴侣相同的事情,会把她的幸福作为自己自发的目标。不只感情能证明喜爱,还有许许多多的感情能作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夫妻一切顺利。他还必须成为妻子的同伴,应乐于使她高兴。只有当双方置共同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时,才会产生真正的合作。每一方都应对对方比对自己更感兴趣。
在孩子面前,丈夫不能过于公开地表露对妻子的感情。确实,夫妻之爱与他们对孩子的爱无法相比。二者完全不同,不能彼此削弱。但如果父母过于明显地表示彼此的感情,有时孩子会觉得自己的处境受到了威胁。他们会忌妒,想给父母制造麻烦。
配偶之间的性关系不应受到轻视。这一点也相当重要:当父亲向儿子、母亲向女儿解释有关性的事情时,他们不要主动去讲什么信息,而只当孩子想知道、而且在其发展阶段能理解时,才做出解释。我相信,当今时代有一种倾向,要告诉孩子许多他们还无法理解的性知识。结果孩子便会产生不应有的兴趣和感觉。这样有关性的事情便会变得无足轻重了。过去人们对孩子撒谎,对孩子绝口不提任何性知识。与这种老办法相比,新方式并无多少高明之处。最好的方法应当是找出孩子想知道什么东西,并且回答他所思考的问题,而不是把我们认为是常识的知识强加给他们。我们必须保留住他的信赖和这种感觉:我们是与他合作的,想帮他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是这样做的,便不可能错得太甚。
金钱不应过分强调,或成为争执的对象。那些自己不出去挣钱的女人,她们对钱比丈夫所意识到的要敏感得多,如果受到奢侈浪费之类的指责,她们会觉得深受伤害。经济方面的事情,应当在家庭的经济能力之内、以合作的方式来解决。妻子和孩子没有理由来施展其影响让父亲来支付非其所能的开销;从一开始,大家就应对开支达到一个统一意见。这样便无人会觉得大家都依赖自己或受到虐待了。
家庭中权威的存在是毫无必要的,而是应当有真正的合作。父母应当共同努力,对有关孩子教育的一切事情都应达到统一意见。父母都不能在孩子中表现任何偏爱,这一点尤为重要。偏爱的危险性再怎么强调也决不过分。儿童时期的任何沮丧,几乎都是因为觉得别人受到偏爱而产生的。有时这种感觉毫无理由,但如果真的是一视同仁,这种感觉也就无从产生了。如果男孩比女孩更受偏爱,女孩几乎不可避免就会产生自卑情结。小孩是极为敏感的,即使是最好的小孩,如果疑心别人受到偏爱,也可能在生活中走向完全错误的方向。
有时,有的孩子会发展得更快,或比其他孩子更可爱,这样父母很难不对这个小孩表示更多的喜爱。父母应当有十分的经验和技巧来避免表现这样的偏心。否则,发展较好的孩子会给其他孩子蒙上阴影,让他们感到沮丧;他们会忌妒他,怀疑自己的能力;而他们的合作能力便会遭到挫折。父母光说自己没有偏心还不够,他们应当时刻警惕孩子们心中是否会怀疑父母有偏爱。
朗读者:高昂,网名go on,中华文化促进会朗读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全民悦读全国联盟常务副秘书长,山西广播电视台职业播音20余年,专注于纪录片解说。听到他更多声音,公众号:全民悦读太原阅读会,ID:ty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