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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使用期限太短!以后选择“生态葬”?

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4-04 17:04

正文

生老病死是生命的必然过程,是人生的必由之路。而丧葬问题自古以来就在人们的心目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每逢清明,“身后事”问题总会引起公众的关注和讨论。



据统计,2015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已超过2 亿,老龄化人口的增速是16.5%。我国每年有接近1000万的死亡人口,并且死亡率以每年 7‰的速度在增长,民政部旗下中国殡葬业协会在2014年预测到2020年我国殡葬业消费将达到6000 亿,到2023会达到万亿。


从以上数据来看,殡葬业可谓是朝阳产业一片蓝海。

我国目前的公墓有两种,乡村公益性公墓和城市公墓。乡村公益性公墓是应用乡村集体土地中的非耕地,普通是在荒山上建造,不用花钱购置;城市公墓分为公益性和运营性两种,前者主要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寄存骨灰的场所,后者允许市场资本运营。


由于强调“节约土地”,中国城市墓地用地供给非常短缺不足。自然国人“死不起”“葬不长”的问题也日益引发了公众的担忧。


“墓地使用期限只有20年?”


“墓地使用期限只有20年”的说法在坊间流传、热议。关于这一说法,去年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已经澄清:“20年是墓穴管理费的收费期限,而非墓穴租约期限”。



但是我们要明白在中国,“墓地只是租赁关系,不是产权关系,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关于墓地所占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中有这样的规定:公墓墓区土地归属国家或集体所有,丧主不具有自行买卖或者转让的权利。


换言之,国家对经营性墓地(指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安葬并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只是让渡了使用权,墓地经营者经营的也只是这种让渡了的使用权,因此消费者所购买的也是墓葬用地的使用权。


20年是如何界定的?


在很多城市居高不下的墓地价格让公众疑惑“花这么多钱买了墓地,为什么只能用20年?” 20年究竟是怎么定的?

 

有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设置租用时间为20年或30年,当时国家是考虑到代际年龄的问题,一般20年为一代,墓穴能循环利用起来。




理论上这种墓穴只享有二十年租用期的的方式,能够保障有限的墓葬土地资源能够尽可能地循环利用,但在实际实行的过程中,这样的政策却并没有发挥应有的循环使用效果。

 

原因之一是现在我国的代际年龄已经增长,之前的20年租期已经不再适用,但是归根结底在于中国人有根深蒂固的殡葬传统,讲究入土为安,不愿轻易动迁惊扰长眠的亲人。


到期后的墓地究竟该怎么办?


201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民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缴费到期后的墓穴,群众申请继续使用。


目前墓地收费项目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两部分内容,即地穴租赁费(1500元/㎡)和墓地管理费(墓造价的5%)。根据国家殡葬法规条例,墓穴租赁周期为20年,从第二个管理周期开始,只收取墓地管理费。


法律“空白”,待完善!


但是墓地到期怎么续缴、按什么价格续缴等问题,目前全国多数地区处于政策“真空”,只规定“公墓经营单位收取的公墓维护管理费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纳入地方定价目录,收费标准按公墓维护管理的实际成本及合理利润核定,具体由各地确定”。

 

即使出台了明细规则的省市,对续交时间、续交标准的差别也很大。



比如,北京市民政局近日表示,亡故市民墓穴到期后,可以续租,续租仅收取墓地管理费,管理费为墓地造价的5%,续租期为20年;

 

上海的规定是墓地的使用周期为70年,不续租;

 

南京殡葬墓穴的使用年限是30年。今年已经是第28年了,而这意味着,再过两年,一大批墓穴将集中到期。目前南京各经营性墓园的打算是,等到期后让顾客续交一笔护墓管理费。


事实上,墓地使用期限并非“中国特色”,世界上很多国家很早就约定了墓地的使用期,以此来避免墓地资源枯竭。


日本是亚洲最早实行火葬的国家,火化后的骨灰在墓地存放33年后必须重新深埋,石碑交替为后代人名字使用,属于历史留下的家族碑位,过了两、三代的先人碑位送到寺庙处理,不再保留;



欧洲国家更是盛行,包括英国、丹麦、芬兰、瑞典、德国等。


丹麦著名的阿瑟斯顿国家公墓,20年租期价格相当于人民币不到4000元;



德国的墓地使用期限届满后采用深埋储存的方式,很多家庭的墓地是重复使用;


而在英国伦敦,因为实在无墓地可用,2007年,伦敦的公墓获准把入土75年以上的棺材起出来,墓穴加深后再放回去,然后把其上的空间作为新的墓穴,甚至墓碑也是两面用。


新型墓葬方式能否缓解

“墓地资源紧张”的现状?



为了打破民众“死不起”的尴尬,缓解土地紧张的矛盾,早在2009年,民政部就提出,积极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办法,鼓励倡导深埋、撒散、海葬等不保留骨灰方式。

 

去年4月民政部等九部委发布《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明确,“积极推进墓穴循环使用”,“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



近年来,随着生态殡葬宣传的深入和人们观念的不断改变,多地积极推广的新型墓葬方式逐渐得到越来越多公众的认可。

 

比如:北京市今年推出了一种免费的生态葬方式——自然葬。自然葬利用可降解的骨灰容器,骨灰盒入土半年后,会自动融入大地,完全回归自然。每一位自然葬逝者的家属手中,都拿到了一块铜制的二维码,手机一扫,逝者的简介、人生旅程、墓志铭、照片集一一呈现在眼前。


家属扫码查看逝者人生传记


2017年清明节前,浙江推出一种全新的骨灰处理方式——生命晶石,甚至可做成首饰佩戴上身。



福州举行了2017年节地生态葬公祭暨公益骨灰撒海活动。今年海葬的参与者首次突破百位,达107位。

 

武汉市民政局表示,截至目前,全市已有近4万人选择了环保生态葬。



重庆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底,全市共推出树葬、花葬、草坪葬、小型地墓15.58万平方米,壁墓塔葬16.7万个,已有6万多市民选择节地生态安葬。



这些新颖别致的安葬方式,尽管目前还没有被绝大多数人所接受,但它所昭示的社会意义不言而喻。今后随着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新的形式的安葬自己,也有的后辈接受新理念,处理老人“身后事”。



编辑:武司宇

来源:《今日话题》腾讯评论、参考消息、北京晨报、齐鲁网、重庆晚报、北京娱乐信报、郑州晚报、现代快报、北京公墓网、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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