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药研
汇聚新药研究资讯,解读药品开发策略、聚焦我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为药企和业内同仁强力打造一款互利合作服务平台。
51好读  ›  专栏  ›  药研

【推荐】FDA分析方法验证如何做?

药研  · 公众号  · 药品  · 2018-12-20 17:41

正文

分析方法验证一直是药品研发和质量控制的关键问题,也是重点问题,一直被制药行业所关注。在2015年7月份之前,世界各国法规方颁布了一系列的相关指南或者指导原则:

---中国CDE颁布的《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

---2015版药典附录XIX A《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

---ICH Q2《VALIDATION OF ANALYTICALPROCEDURES: TEXT AND METHODOLOGY》;

---FDA指南《Analytical Procedures and Methods17 Validation》

---FDA指南《Guidelines for Submitting Samplesand Analytical Data for Methods Validation》。

在2015年7月,FDA颁布了指南《Analytical Procedures and Methods Validation for Drugs and Biologics》的终稿文件,这份关键的指南文件,为制药行业的分析方法验证提供了技术指导。

这部指南介绍了很多内容,包括起草背景、法规要求、分析方法的研发、分析方法的内容要求、标准品和试剂的要求、分析方法验证的要求、统计分析和模型、分析方法的生命周期管理、方法确认的内容。


第一部分:分析方法研发的要求


在方法研发的早期,应对方法的耐用性进行评估和研究,因为该属性可以帮助申请者决定提交哪个方法去获得批准。研发早期的分析方法是基于对基础方法学的了解和之前的经验来建立的。早期程序的实验数据可以用于指导进一步的研发。如果这些研发数据支持分析方法的验证的话,申请者应该在方法验证部分提交相关的研发数据。

为了全面了解分析方法参数变更的影响,申请者应该采用一个系统的方法进行方法耐用性研究(例如设计一个方法参数实验)。开始申请者应采用风险评估,然后进行多变量实验。这样的方法能让申请者了解参数因子对方法性能的影响。对方法性能评估可以包括分析来自生产工艺中的中控阶段到成品阶段的样品。从这些方法变化来源的研究中获得的知识可以帮助申请者评估方法的性能。


第二部分:分析方法的内容要求

在这部分,FDA指南展开介绍了很多内容,依次如下:

2.1原理/范围

需要描述分析测试方法/技术(即分离、检测)基本原理的情况。还要描述目标分析物和样品类型(例如原料药、制剂、杂质或生物液体中的化合物)。

2.2仪器/设备

在这部分需要描述所有需要的确认过的仪器和组件(例如仪器类型、检测器、柱子类型、尺寸和可替代的柱子、过滤器类型)。

2.3运行参数

需要提供确认过的优化的参数设置和范围(包括来自药典或研发和/或验证研究的允许调整),对于分析过程非常关键(例如流速、部件温度、运行时间、检测器设置、梯度、顶空进样器)。适当时,可以使用经验参数设置和积分参数的样图来作为补充。

2.4试剂:在这部分需要提供:

---试剂或标准的描述

---化学品的级别(例如,USP/NF,美国化学协会,HPLC色谱级,或GC色谱级或无防腐剂的)

---来源(例如USP标准品,内部确认的对照物质,WHO国际标准/对照物质,CBER标准)

---纯度(只有纯的化学品需要)、状态(例如干品,未干燥品)和浓度

---效价(CFR,USP所要求)

---存贮条件

---安全使用指示(以现行MSDS为准)

---验证过的或书面确认的货架储存期

---生物试剂的新批号,例如,单克隆抗体、多克隆抗原、或细胞,可能需要包括进一步确认程序,作为分析方法的一部分。

2.5样品制备

各供试样品的制备程序(例如提取方法、稀释或浓缩、除盐和超声混合、震摇或超声时间)。供试样定性单样配制方法,定量测试平行样品配制方法,工作溶液适当的浓度单位(例如μg/ml或mg/ml),以及溶液的稳定性和存贮条件的信息。

2.6标准控制溶液制备

所有标准溶液和控制溶液的制备和使用程序。需要注明适当的浓度单位,有标准稳定性信息和存贮条件,包括校正标准、内部标准、系统适用性标准等。

2.7检验程序

对方法的逐步描述(例如平衡时间,扫描/进针序列,空白,基底样,样品,控制样,敏感溶液(杂质方法)和在分析过程中维持系统适用有效性的标准样)以及允许运行范围和适当时的调整。

2.8系统适应性

对测试程序和参数进行确证以保证系统(仪器、数据工作站和分析操作要点和分析的控制点)能在使用时作为一个整体正确运行。适用于对照控制和样品的系统适用性的可接受标准,如拖尾因子、精密度和分辨率可接受标准,在适当时可以进行要求。色谱系统的系统适用性,参见FDA行业指南《色谱方法的验证》和USP通论<621>色谱。

2.9计算

根据标识声明和质量标准(例如含量、特定和非特定杂质和相对响应因子)进行测试所得的数据分析(标准、控制、样品)中所用的积分方法和代表性计算公式。其中应包括数据分析中所使用的所有数学变换或公式的描述,以及使用的所有修正因子的科学论证。

2.10数据的报告

与仪器的能力和可接受标准相一致的数字式数据的表现方式。方法中应指明要采用何种格式来报告结果(例如标识声明的百分比,重量/重量,重量/体积),并指定所需报告的有效位数。美国材料试验协会(ASTM)E29标准中描述了在测试数据中使用有效位数来决定与质量标准符合性的标准规范。如果是色谱方法,申请者应该包括保留时间(RT)用于与标准品比较,相对保留时间(RRT)(已知和未知杂质)可接受范围和样品结果报告标准。


第三部分:标准品和试剂的要求


基准标准品和二级标准品和物质在ICH指南中已有定义和讨论:Q6B《质量标准:生物技术/生物制品检验方法和可接受标准》和Q7《原料药GMP指南》。申请者要确保所有的标准品均适合于其目的用途。申请者要严格遵守标准品存贮和使用条件及处理指令,避免改动和污染,这可能会导致另外的杂质和分析不准确。申请者应该在申报资料中包括各标准品和物质适合于其用途的支持信息。适当时,支持标准品和物质的信息应包括确认试验报告和检验报告(包括稳定性试验方案、报告、相关已知杂质概况资料)。对于BLA下的生物制品,要在年报中包括之后的标准品批次的确认。

标准品通常可以从USP处获得,也可以通过EP、JP、WHO或国际标准技术委员会获得。大量的生物产品标准品也可以从CBER处获得。在美国上市的特定生物制品,CBER授权的标准品必须在产品放行上市前使用。从其它来源获得的对照物质应根据程序进行确证,包括常规测试和ICH Q6B里所述的超出常规放行测试的项目。申请者应考虑矩阵方法来确证标准品。附加测试可以包括确定标准品的适用性,这可能在原料药或药品放行测试中发现不了(例如更全面的结构确证和效价、纯度和杂质矩阵技术)。

新的标准品(官方的或自制的)要采用现行的标准品进行确认/校正。对于生物制品标准品和物质,FDA建议申请者在确认新的标准品时采用双轨方法,以防止质量属性的漂移。双轨方法是将每个新的标准品与基准标准品进行比较,这样将其与临床试验物质和现行生产工艺相关联。


第四部分:分析方法验证的要求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