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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某城市市场多家档口银行账户被冻结!

深圳外贸圈  · 公众号  · 深圳  · 2017-06-02 07:45

正文

在2016年12月份的时候,手机配件圈子里的老板就传出一些消息,在十三行衣服批发市场和西堤二马路手机配件市场,有几百家商家中招,被关联冻结了银行账户,坑苦了一大批年终需要钱周转的商家,据说是受到一地下钱庄关联的六十多间公司账户被查,因其进行兑换美金业务涉及洗钱而遭受牵连。

2017年5月,又有好多家被湖南警方冻结了农业银行账户,情况不明,大致应该是受到诈骗,赌资,毒资相关的洗钱活动,被无辜关联到。

为此群主收集一些国家的相关法规和注意事项提醒圈子里的朋友们少受波及,影响正常合法的商业资金运转。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广义上的洗钱是指通过隐瞒、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通过某种手法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主要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境外等。

实践中,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逃避监管部门的监测,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也有人通过自己的账户为他人提现进行诈骗或携款潜逃。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出借自己的账户或利用自己的账户为他人提现。

(一)对于个人: 应保管好自己的银行账户,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避免自己的银行卡账户被不法分子利用,卷入洗钱风险。

(二)对于机构: 应加强对员工道德品质教育,最大限度地避免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对于集资风险高发地区,各级机构应当提高警觉性,及时进行宣传教育,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在日常工作中,重视客户身份识别及可疑交易分析,做好洗钱风险防范。

银行卡涉及犯罪被公安局冻结,解冻时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

按照中国银监会、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查询冻结工作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4〕53号规定如下:

1、冻结期限: 第十八条 冻结涉案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作出原冻结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按照本规定第八条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续冻没有次数限制。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涉案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可以为一年。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按照原批准权限和程序,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冻结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冻手续的,冻结自动解除。

2、解冻处理: 第十九条 被冻结的存款、汇款等财产在冻结期限内如需解冻,应当由作出原冻结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出具协助解除冻结财产法律文书,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持有效的本人工作证或人民警察证和协助解除冻结财产法律文书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现场办理,但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六条情形除外。在冻结期限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自行解除冻结。

一、对于大额支付交易的规定

在办法中,对大额交易进行了定义: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所以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就有了,就是上面这些金额。

如果发生了大额交易,金融机构要执行以下操作:

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并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并在于业务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二、对于可疑交易的管理办法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十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14)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上面中所说的的“短期”,指10个营业日以内。

对于大额支付交易的规定大额现金存入,会被自动采集,到人行反洗钱系统。银行不一定会调查。

但你的大额存入信息已进入人行反洗钱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将运行大额现金报告监测系统,单个账户单月单边现金进出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各商业银行将上报人行。随后人行收集各商业银行关于账户持有人的资金进出信息进行汇总,若可疑,则将通过反洗钱平台进行调查。

在办法中,对大额交易进行了定义: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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