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林宛央 ● 来源公号 ╳ 宛央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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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过去了,许多事情面目模糊。
但李冉始终记得,那一年,漫天大雪里,王乐对她说:“这世上的事情,有你才有我,我的出现,就是为了给你幸福的。”
遇见王乐时,李冉和他都是非常轻的年纪,轻得经不起时光蹂躏。
十六岁那年,小镇姑娘李冉到市里读高中。走到教室,第一眼看见的就是王乐,他就坐在她的座位后面。
那时的李冉,齐耳短发,蓝色校服,一张脸素面朝天,并不算多漂亮,难得的是,有一种说不出的干净,像天上一朵白云,有着漫不经心的“淡”。
班里的男同学凑在后面,谈论女生的样貌,喋喋不休,李冉的名字落入王乐耳中,有一种惊心动魄。
少年的审美和成年是不太一样的,那时候大家都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的矫情,所以李冉这种有点文艺气质的女孩,竟然成了很多男生心中挥之不去的那一点愁绪。
每天,李冉进入教室,打开书本,总是能看一两封情书。她淡淡一笑,将情书轻轻折好,放在课桌抽屉的最深处,然后安静听课。
然后,身后传来几个男同学捶胸顿足的声音,在老师威严的“嗯哼”下,瞬间悄无声息。
李冉人淡如菊,极其静雅,课间闲暇时,一本书,不动声色,和班里其他热闹好动的女生形成鲜明对比。
其实没人懂李冉内心的卑怯,班里大部分姑娘都来自城里,她一个小镇姑娘,其实是怕了,不太敢和其他姑娘打成一片,怕人家看出她的窘迫来。
年少时最怕什么,李冉想,无非就是不合群。
但左闪右避,竟还是落得一个不合群。
王乐坐在李冉身后的位置上,看她低头看书时露出那一段颀长的粉颈,激动地一动不能动。但不知道为什么,王乐总觉得李冉有心事。
时光就在大家的心事里,一溜烟过去了。
17岁那年夏天,李冉生日。
班里一个喜欢她很久的男孩子,大费周章,拿出自己积攒了多年的压岁钱,交给了班里所有女同学,叮嘱她们买份礼物送给李冉。
那是李冉最开心的一个生日,第一次她觉得那些城里姑娘并不讨厌她。李冉的自卑也就是从这个时刻,开始慢慢卸下的。
王乐也借着这机会,自己掏钱送了礼物给李冉。是一本书——《红与黑》,李冉喜欢很久了,一直没买。礼物交到她手上时,她眼里有惊喜,有不解。
他是怎样知道的呢?其他同学送的都是手链、耳环、卡通玩具,这是不会出错的东西,女孩子的通爱,但也是不走心的东西,没把准她的脉。唯独他,竟然知道,她钟爱这本小说已经很久。
只是,平常生活费已经很紧张,实在不好意思管爸妈要钱买他们眼里的闲书。
仅仅这一个小事,李冉心里有些很硬的东西,碎掉了,她看着那本书扉页上“生日快乐”以及“王乐”的名字,心跳漏掉了一拍。
日子波澜不惊,并无不同,转眼入秋,落叶飘零。
周末放学回家,秋雨连绵,李冉没带伞,披着一件衣服站在雨里等回家的城际班车。
王乐骑一辆摩托,“恰”从她身旁经过,对她招招手:“嗨,同学,我这有雨衣,我送你吧。”她犹豫了一下,想起他送的那本《红与黑》,笑了笑,坐上他的车后座。
一路沉默,唯有秋雨淅淅沥沥滴落,滴落如他们的心事。20分钟的车程,到达李冉家时,李冉羞涩地低下头,说了声“谢谢。”王乐把一张纸条,塞到她手里,看也不敢看,转身就走。
一封信,寥寥四个字:“我喜欢你。
”她的心,蓦然腾起一股温暖。将信折好,放在了那本《红与黑》里。李冉笑自己:“一本书,就能收买一颗心。”
李冉和王乐,越走越近。没说在一起,只是吃饭、上自习的时候,会想起叫上他,两个人一起,终不那么落寞。
李冉知道自己还是高中生,年轻,又背负着学业,这种感情不可能长久。但她还是放开戒备了,而王乐也义无反顾了。
王乐喜欢李冉,大有一种步步沦陷的痴绝。
有一次李冉感冒,打电话和王乐说:“天冷,鼻子又塞了。”晚上10点多,王乐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直熬到父母睡熟,然后把拖鞋拎在手里,光着脚从家里偷偷跑出来,站在李冉的宿舍楼下,手里是他专门为她买的药。
已经冬天了,零下几度的寒冷,把他的脚冻得很红。
李冉有点心疼。
他曾为了李冉,费尽心思讨好学校的图书管理员,弄到一本世界旅游图册,用红笔将几个极其美丽的地方一一标识出来,在旁边细细注明旅游价格、路线、住宿环境,只因李冉有口无心地说了一句:“好想去西藏看看。”
他也曾为了李冉,下了晚自习,夜里9点半,寒风刺骨,骑着自行车跑了半个小时,买了她最爱吃的冰糖葫芦,只因下课时,李冉对着旁边的女生说了句:“冬天的糖葫芦最好吃。”
李冉还记得,有一次,班里的一个同学转学,大家聚会,为那人送别,告别宴后,大雪纷飞,王乐毫不犹豫脱下自己的外套,紧紧裹住她。深夜里,因为寒冷,王乐的牙齿咯咯作响,但快乐的感觉,令王乐浑然不知。
李冉想,大概就是就这样,一步一步,倾了心的吧。
高三的圣诞节,下了场很大的雪,王乐大街小巷地逛礼品店,挑选了一套粉红色的巾帽,亲手为她戴上。一起戴上的,还有一条水晶挂饰。李冉说:“你不必对我这么好的。”
王乐却回答:“这世上的事情,有你才有我,我的出现,就是为了给你幸福的。”
圣诞节的气氛,容易让人感动,不知怎么地,李冉突然伸手,将他紧紧抱住。王乐一下子愣了,一双手不知所措。
李冉听到他眼泪啪嗒落地的声音。
那是唯一的一次拥抱,也是最后一次。
后来,李冉再也没有见过王乐。
春天还未来到,王乐转校了。同样是欢送宴,上回他们一起送别人,转眼,他们各自分离。
李冉没去参加王乐的送别宴。
隔天,王乐托人给了李冉一封信,信里是他新学校的地址,还有一张小纸条,写着他过两天要出发的火车车次,李冉将那封信看了整整一个晚上,最后锁进了抽屉里。
王乐在车站一直等到了最后一刻,也没等到李冉,他也曾苦苦哀求父母不要转学,可是因为工作原因,父母已经决定要离开这个城市。
人人都有苦衷。
李冉也从未去王乐的新学校找他。是的,李冉从来不勇敢。
关键时刻,那个小镇姑娘的自卑总是跑出来,她没有资格像那些家庭环境特别好的姑娘一样任性,读书是她唯一的出路,要走的,她不敢留。
繁重的学业,父母的目光,将时光一点点向前推进。黑板上,白色的粉笔,硕大的“距离高考176天”的字眼,如针尖一样,一遍一遍刺向李冉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
偶尔,抬头望天,听到校园广播里孙燕姿的《遇见》,李冉会想起王乐:到了另一个地方,他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呢?想一想,和自己也没什么分别吧,毕竟,在这所重点高中,容不下爱情,学生该有的梦想只能是大学。
她就这样自我安慰着,企图释怀。她一直以为,她是守擂者,在这场感情里,得到远大于付出。却在王乐走后,常常失眠,原来,他的分量比想象中要多。
李冉分不清究竟是青春揉黄了爱情,还是爱情辜负了青春。
许是冥冥中注定,那条水晶挂饰在王乐离开后,一起丢了。李冉一直视为珍宝,小心翼翼,有一次去洗澡,穿好衣服出了门,发现脖子上空荡荡的,她急忙回去找,却怎样都找不到,她蹲在地上,无助地哭……
李冉想:空荡荡,这么贴切的词,到底是谁发明的。
这场爱,说不清谁对谁错,终是在红尘深处错过了。
……
今年临近过年时,李冉结婚了,老同学们打电话,说想再到当年读书的小城聚一聚,一个劲儿撺掇李冉把请客的地方设在当年学校的附近,那里现在已是一片商业区。
饭后,陪着先生闲逛,走过她曾经读书的校园,那里现在是个大超市,她住过的宿舍楼,夷为平地,成为了地下停车场。
物是人非,真有说不出的感慨。
先生挽着她的手,静静地听她细数陈年,他听出她语气里的感伤,连带着也感慨,一晃眼,流光尽散,他知道,此刻,李冉的心里,想起的是另一个人。
没人计较,那些年的青春里,谁的心中没有睡着一个人。
他只是把李冉的手握得更紧一些,命运推她至身边,他能给的就是善待。
李冉回了先生一个温柔的浅笑,眼睛眺望远方,却愣住了。
她看到一个人,记忆里那个人,他温柔地把一个卡通皮球,递给身边的一个孩子。
是王乐。
李冉一直在想,如果再见,会是什么场景,无数次,她都觉得自己会问一句:“你还好吗?有没有结婚?”
真的见到了,她发现自己什么也不想问,她甚至不想和他打招呼,只是静静地看了半响,然后沉默地走远,像当年沉默地躲在车站,看火车呼啸而去。
多年以来,王乐一直卡在李冉的心里,令她百转千回,不停地问自己,如果当年,勇敢地送一送他,轰轰烈烈地爱一次,会不会不这么遗憾。
现在,她见到他了,他生活得很好,一如当年那样明亮。李冉突然就释怀了。
她对自己说,这是最好的结局:不要打扰,就让我们都留一段最干净的记忆吧。
她从他身旁走过,没有回头,就像他们的青春。
王乐抬头,看着那个远去的背影,抱着男孩扔过来的球,定在了那里。
“爸爸,我们该回家了。”他拉着男孩的手,转身离开。
两个渐行渐远的背影之间,是当年王乐把钱交给所有女同学的笑脸,是当年李冉躲在车站里看着他的背影说再见的,那张留着泪的脸。
那些笑和哭,终于越来越远,时间走了,谁还在等呢。
— 宛 央 女 子 —
林宛央
潇洒派小妖精,畅销书作者,影视编剧
一个不走千篇一律的人生,却过得比谁都潇洒的姑娘
忌矫情,治拎不清,喜欢你的不盲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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