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迹艺人”或被永久抵制,警醒了谁
——摘自《人民日报人民来论》2021.2.6
【菜头文章点评】从吸毒的柯震东、高虎,到嫖娼的王全安、黄海波,“劣迹艺人”可谓层出不穷,有些甚至还能混得风生水起,丝毫不受影响,这些“漏网之鱼”从下个月起将不再“漏网”。本文深度剖析“抵制劣迹艺人”的前因后果,同时其中诸多内容均可用于“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话题,值得积累学习。
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制定发布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将于下月起试行。其中明确规定:“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惩戒。”
【时事背景:
可用于“抵制劣迹艺人”话题。同时,规定中实施不同期限的行业联合抵制以及跨行业联合惩戒的对策,也可引申到其他行业管理办法,从而加强行业自律。
】
【行文结构分析】第一段通过阐述最近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的自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引出本文“抵制劣迹艺人”话题。
其实,早在2014年,监管部门就明确要求,不得邀请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此后,有关部门一再强调,广播电视邀请嘉宾应坚持“四个绝对不用”标准,基本堵死了“劣迹艺人”复出之路。特别是那些存在吸毒、嫖娼等行为的演艺人员,不仅被监管部门逐出舞台,还被观众抛弃,彻底“凉凉”。
【行文结构分析】第二段简单论述了抵制“劣迹艺人”的历史过程。
不同于观众排斥和监管约束,这次对“劣迹艺人”来说,是行业规范。这是演出行业协会的权利,也是责任。应当看到,
这个行业规范有强大的约束力,
绝不是表表态而已
。一旦演艺人员有劣迹,不等舆论和监管部门出手,行业协会就要
“清理门户”
,
【好词好句:
①
可引申到其他类似的“行业自律”话题,强化行业规范约束力。
】
轻则被抵制1年,重则被永久抵制,也就是说性质极其恶劣者,等于告别了演艺行业。自古以来,来自业内的抵制和管束都有极大威力,不容小觑。
【行文结构分析】第三段强调了此次发布的行业规范约束力强,对于情节不同的“劣迹艺人”的抵制和管束不尽相同。
这个行业规范都有哪些内容?如何明确边界,免得演艺人员进退失据?
管理办法中规定得很细致,操作性较强,具体提到了15个“不得”。比如,不得在营业性演出中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不得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不得违反广告代言相关法律法规,或以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
【举例论证:
大家可以适当积累一点“抵制劣迹艺人”的行业规范内容,里边也有不少内容可用于“行业诚信”话题。
】
这些规定深得人心,一旦得到落实,既是对舆论关切的回应,也为相关艺人敲响警钟。
【行文结构分析】第四段通过举例多条行业规范内容,说明该管理办法规定细致、操作性强。
规定再好,贴地而行才有意义
。怎么落实?
【好词好句:
②
可用于强调“政策落实”的重要性,并引出下文如果确保落实的相关对策。
】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邀请、组织处于联合抵制期内的演艺人员参与演出行业各类活动,也不得为其提供其他宣传、推介等便利。其他相关平台也有责任响应,比如广电媒体和社交平台等。毋庸讳言,
一些艺人尽管劣迹斑斑,但依然过得风生水起,原因就在于一些平台在流量思维支配下,置禁令而不顾,将有劣迹的艺人奉为座上宾,在消费“劣迹艺人”的同时也在消费自己的形象。
【原因分析:
可用于解释部分“劣迹艺人”仍然过得风生水起的原因,同时我们也可以针对原因提出对策。
】
【行文结构分析】第五段衔接上一段内容,规定完善但也要有所落实才有用,与“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异曲同工之妙。
需要厘清的是,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对“劣迹艺人”并不是只顾抵制,更不是不讲道理地抵制,而是很有分寸感。情节不重的,批评教育即可,或取消参与行业各类相关评比、表彰、奖励、资助等资格。事实上,有些艺人犯的错很轻微,改过自新了完全有权利继续活跃在演艺舞台。但是,犯了原则性错误,特别是违法犯罪了,再想回到舞台上,就很难了。
【行文结构分析】第六段通过阐述对于情节不同的“劣迹艺人”的抵制不尽相同,说明此次抵制很有“分寸感”,并不是胡乱“一刀切”。
“艺人管理
有据可依
,劣迹惩罚
有章可循
,行业自律
有约同心
。”出台行业规范,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违规情节与惩戒措施相适应,正是对演艺人员负责。
【好词好句:③
稍微改动一下,也可用于其他“行业自律”话题,总结行业规范的作用
(具体请看文章总结)
】
而演艺人员更需要对自己负责,毕竟成才不易,从业不易,在艺术上有所作为更不易,一旦出了差池很容易毁掉事业前程。
勤修为,知行止
,
【好词好句:
④
意思是勤于提升自身修为,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可用于“自律”话题。
】
越是名气大越爱惜羽毛,才能拥有更为丰饶而灿烂的艺术人生。
【行文结构分析】第七段先是引用行业规范内容强调教育与惩戒并重,同时也奉劝演艺人员要洁身自爱。
1
、时事背景
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制定发布的
《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
将于下月起试行。
其中明确规定:“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分别实施
1
年、
3
年、
5
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
行业联合抵制
;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
跨行业联合惩戒
。
”
可用于“抵制劣迹艺人”话题。同时,规定中实施不同期限的行业联合抵制以及跨行业联合惩戒的对策,也可引申到其他行业管理办法,从而加强行业自律。
2
、好词好句
①这个行业规范有强大的约束力,
绝不是表表态而已
。一旦演艺人员有劣迹,不等舆论和监管部门出手,行业协会就要
“清理门户”
。
可引申到其他类似的“行业自律”话题,强化行业规范约束力。
②
规定再好,贴地而行才有意义
。怎么落实?
可用于强调“政策落实”的重要性,并引出下文如果确保落实的相关对策。
③(艺人
/
电商
/
农户)管理
有据可依
,(失信
/
违规)惩罚
有章可循
,行业自律
有约同心
。
出台行业规范,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违规情节与惩戒措施相适应,正是对(艺人
/
电商)负责,更是对(观众
/
消费者)负责。
稍微改动一下,也可用于其他“行业自律”话题,总结行业规范的作用。
④
勤修为,知行止
。
意思是勤于提升自身修为,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可用于“自律”话题。
3
、举例论证
管理办法中规定得很细致,操作性较强,具体提到了
15
个
“
不得
”
。比如:
不得在营业性演出中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
不得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
不得违反广告代言相关法律法规,或以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
大家可以适当积累一点“抵制劣迹艺人”的行业规范内容,里边也有不少内容可用于“行业诚信”话题。
4
、原因分析
一些艺人尽管劣迹斑斑,但依然过得风生水起,原因就在于一些平台在
流量思维支配
下,置禁令而不顾,将有劣迹的艺人奉为座上宾,在消费“劣迹艺人”的同时也在消费自己的形象。
可用于解释部分“劣迹艺人”仍然过得风生水起的原因,同时我们也可以针对原因提出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