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虎讯:12月29日,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通报了大志投资集团非法集资案件最新通报,通报称,大志案件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将于12月30日到期,目前仍有部分出借人未报案登记。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已于12月22日在《新安晚报》刊登敦促报案的公告,要求该部分出借人(特别是线下出借人)于12月30日前完成报案登记。
通报显示,公安机关已查封凌某、李某等人实际控制公司名下土地所有权4宗共5. 6万平方米,房产共计197套,冻结27家公司股权;冻结、追缴资金共3800余万元;冻结基金559万元;查扣部分白酒;查扣车辆4辆(其中1辆正在变现) ;目前,已有部分理财经理已退回提成款164万元,某房产公司又退回大志集团原支付的购房定金款1480万余元;
警方称,将于近日将在押主要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资产核查、对理财经理的提成款追缴、催收债权等工作仍将继续开展。对拒不退赃、不配合调查的将依法视情采取相应措施。
然而,此案件受到客观因素限制,第三方审计部门对本案的审计工作仍未最终完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审计部门将继续开展审计工作,以尽快完成本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官网资料显示,大志投资集团成立于2006年,主要经营房产营销、二手房买卖、房屋贷款、投资理财;2009年成立大志投资集团,目前集团拥有全资和 控股投资企业20余家,集团目前涉及金融、PE投资、房产、国际贸易、酒店管理、酒水销售、互联网技术、农业生态科技等多元化经营领域,集团公司所包含的金融业务主要有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担保小贷等。
附通报原文:
大志案件梳理总结:
今年9月2日,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显示,大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凌正向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投案自首,称其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按兑付,公安机关已对该事件立案调查。
9月9日,警方通报,警方已对凌某,龚某某等12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并对涉案资产查封冻结。警方下一步将结合司法审计,查明资金去向,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不过,根据昨日的最新通报显示,已有14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9月12日,警方通报,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凌某(大志集团实际控制人)等人利用“安捷财富” “智佳金服”P2P平台,发布虚假标的,以关联公司提供虚假担保并承诺坏账回购等方式,吸引投资人投资,平台募集资金经层层转账进入其设定的资金池账户,其线下非法集资资金也同样进入资金池账户,由其自由支配使用。经侦查发现,大志集团线下理财部经理罗某某采取拉人头、吃息差等方式,非法牟利20余万元。罗某某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保住其非法所得,散布谣言,煽动投资人到公安机关撤案。9月12日,罗某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9月13日,警方称已对1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区别不同情况,对相关涉案资产依法进行查封,扣押,对能正常经营的资产保护其生存盈利,并约谈该案相关债务人。
9月20日,庐阳警方曾公开大志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细节。公告称,经查,犯罪嫌疑人凌某指示大志集团产品部负责人何某劲等人,采取软件PS方式,伪造企业营业执照、房产证、房产抵押他项权证等资料,制作虚假标书,以大志集团员工名义在平台上发布上述伪造标书,并以犯罪嫌疑人凌某实际控制的公司做虚假担保。目前,经侦查,警方尚未发现上述平台有真实借贷标的。犯罪嫌疑人何某劲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凌某指使大志集团线上财务部负责人徐某雪、线下财务部负责人张某等人,将安捷财富、智佳金服平台资金平台资金经层层转账等方式,进入犯罪嫌疑人凌某实际控制的12个资金池账户,由其自由支配使用。
9月29日,通报称,先后在合肥、长沙、太和等地,查封嫌疑人凌某、李某等涉案人员房产116套以及凌某实际控制的涉案公司名下土地近4万平方米,冻结凌某实际控制或其参股的22家公司股权,冻结银行账号565个,冻结资金778万余元,追缴资金745万余元,查扣奔驰房车1辆。
10月12日,警方通报称,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对15名拒不退赃的原大志集团理财经理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下一步,警方将继续加大对拒不退赃的理财经理、为大志集团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提供帮助的非法获利人员以及协助转移涉案赃款人员的打击力度,全面追缴非法所得。
10月17日,安徽警方在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发布《大志集团投资人代表名单公告》。《公告》指出,应广大投资人要求,将大志集团投资人自行推选产生的线上、线下投资人代表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11月7日,警方通报称,警方新增追缴理财经理非法所得137万,对积极退赃、配合调查的12名理财经理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对拒不退赃、不配合调查的4名理财经理依法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12月6日,警方通报称,警方依法对凌某等在押犯罪嫌疑人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对涉案车辆进行处置,协调港方房东退赃;开展对其他有提成款的理财经理退赃和刑事追缴工作,对拒不退赃、不配合调查的将视情况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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