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5岁的郭容,是阳新县三溪镇立中村一名普通农村妇女。车祸发生前,丈夫邹生书当搬运工维持生计,郭容包揽家务之外,还打点零工补贴家用。一家人日子虽不富裕,却也十分和美。
然而,幸福生活在2014年7月29日被打破。那天下午4时许,邹生书坐邻村乐某驾驶的一辆三轮摩托车,途经阳新兴国大道白杨御湖天下路段时,因避让来车,三轮摩托车发生侧翻,邹生书当场重伤,送医院抢救13天后不治身亡。
“不能让丈夫这样不明不白地走了。”痛失丈夫,郭容感觉天都塌了,她将乐某告上法庭。2015年9月15日,阳新法院依法判决乐某赔偿各项损失46万余元,除已支付的6300元医药费外,余款还有4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乐某迟迟未履行赔付义务。
“治疗花费7万多元,其中3万多元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郭容说,丈夫走了,一下子没了生活来源,买房子欠下的债也要还。郭容只得为人家擦玻璃、打扫卫生,挣点生活费,日子过得十分拮据。
2016年3月,郭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赔偿款。阳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乐某财产进行清查,发现乐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乐某家中确实困难:其妻2008年去世,家里两个女儿,一个患癫痫病,一个智障。
郭容陷入痛苦抉择:要是能拿到赔偿款,可以还清债务,自己晚年生活也多些保障;可是,如果继续索赔,无疑使乐某原本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这又让郭容于心不忍。
我们在谈论保险的时候经常会有人这样说:人都没了,钱有何用?
我们好好想想:家属面对一个活生生的人的突然去世和用保单换来的几十万,心里的感受是什么呢?如果一个人要去一个遥远的地方,您认为他是该给家里人带走几十万好,还是该留给几十万帮助家人好呢?
一个人无法活,全家人活不好的悲剧在当今意外频发,大病高发的的现实生活中还少吗?现代社会,英年早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事儿比比皆是,有没有保险对家人将来的生活可大不一样,保险就是家庭未来的生活金,孩子的教育金,父母的养老金。
还对保险抱有成见的快醒醒吧!购买保险并不是因为一旦有事情发生的时候我们可能会离开,而是因为还有更多的人需要活下去,生活还需要继续,虽然保险不能代替妻子的丈夫,不能代替孩子的爸爸,但是保险可以代替他的收入,所以当您拒绝保险时,受伤害的不是我,而是您的父母,妻子和孩子。
我们是人不是神,所以没有人可预知突如其来的风险,但我们确实感受到风险的存在。对大多数人来说,生活中遇到危险是难免的,但在风险中遭受的打击和恢复的能力却大不相同。在风险面前,有人惶恐、有人慌张、有人逃避,而有人却在精心的安排。
为了避免它给我们和家庭造成的伤害,提前转移风险、降低伤害程度、减少经济损失,都是聪明的现代人应该学会的应对策略,保险是最有效的转移风险并给予经济补偿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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