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广东省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对体育相关领域做出了重要部署。以下为关于体育领域消费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
推动旅游与体育融合发展。
开发南粤古驿道休闲体育旅游产品。推动建设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提高体育场馆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源,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运用商业运营等多种模式推动体育场馆多层次开放利用。
促进健身休闲消费,完善体育消费政策及全民健身体制机制,出台广东省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推动健身休闲设施运营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发展,落实各类健身休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体育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健身休闲产品和服务,重点建设一批集运动健身、休闲娱乐和旅游于一体的山地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运动船艇码头、航空飞行营地等健身休闲设施,以及武术醒狮、龙舟运动、体育旅游示范、滨海健身休闲等基地。
以下为
《
广东省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政策全文:
广东省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
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以改革创新增加消费领域特别是服务消费领域有效供给,积极扩大新兴消费、稳定传统消费、挖掘潜在消费,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一)加速升级旅游消费。
1.创建20个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和40个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大力发展特色民宿和乡村酒店,推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扶持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休闲农业聚集村、休闲农业公园、休闲农业合作社。(省旅游局、农业厅、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制定出台广东省汽车营地建设行动计划,完善汽车营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汽车营地投资建设政策引导,规划建设100个自驾车、房车营地,形成10条旅游线路和20个目的地。(省旅游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
3.推进广州南沙邮轮母港、深圳太子港邮轮母港以及珠海、汕头、湛江等地邮轮访问港建设。支持广州、深圳建设中国邮轮旅游发展试验区,促进广州南沙、深圳蛇口口岸国际邮轮入境外国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落地。(省旅游局、交通运输厅、公安厅、质监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制定出台广东游艇旅游发展指导意见,促进游艇旅游消费。出台游艇“自由行”实施方案,率先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实现粤港澳游艇“自由行”。依托珠江水系发展游船旅游产业,建设互联互通的游艇游船休闲旅游线路网络,培育形成游艇游船大众消费市场。(省旅游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公安厅、港澳办,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东海事局)
5.推动旅游与体育融合发展。开发南粤古驿道休闲体育旅游产品。推动建设一批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省旅游局、体育局)
(二)创新发展文化消费。
6.依托农家书屋、基层供销合作社、邮政局(所)、便民超市等站点推进出版物“小连锁”建设和经营。动员社会力量和有实力的实体书店参与城乡发行网点建设,加快实体书店全省乡镇全覆盖进程。鼓励在城市商业网点、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学校及周边开设实体书店,推动全民阅读和文化消费。(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7.积极推广高雅艺术,鼓励降低演出票价,吸引更多群众购票消费。借助“互联网+”新业态,采取虚拟现实、互动剧场等新形式,加强艺术体验,扩大新文化消费人群。加快发展电影业,培育和重塑一批有活力、有竞争力的新型电影市场主体。创新数字文化技术和装备,丰富数字文化内容和形式。(省文化厅、财政厅、新闻出版广电局)
8.积极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支持文化文物单位在确保公益目标、做强主业的前提下,在开发模式、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省文化厅)
9.支持广州、深圳(福田区)、惠州等做好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
10.积极发挥文化会展业推动文化消费的国际平台作用,加强广东现代舞周、广东海博会、深圳文博会、珠海马戏节、云浮石文化节、连州国际摄影展等展会品牌的宣传推介,安排一定比例的惠民展演活动。(省文化厅)
(三)大力促进体育消费。
11.提高体育场馆使用效率,盘活存量资源,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运用商业运营等多种模式推动体育场馆多层次开放利用。(省体育局、教育厅、财政厅)
12.促进健身休闲消费,完善体育消费政策及全民健身体制机制,出台广东省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推动健身休闲设施运营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发展,落实各类健身休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体育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健身休闲产品和服务,重点建设一批集运动健身、休闲娱乐和旅游于一体的山地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运动船艇码头、航空飞行营地等健身休闲设施,以及武术醒狮、龙舟运动、体育旅游示范、滨海健身休闲等基地。(省体育局、旅游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培育发展健康消费。
13.继续落实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推动广州的试点工作平稳开展。(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广东保监会)
14.充分发挥广州、深圳、东莞、江门等4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地区以及19个省级试点地区示范作用,形成一批推动医养结合的创新成果和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特别是慢性病患者、失能及半失能人群提供综合、连续、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
15.促进健康医疗旅游,支持广州市南沙区创建国家级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发挥岭南中医药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创建一批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省卫生计生委、旅游局、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
(五)全面提升养老消费。
16.出台我省落实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服务机构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降低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门槛,增加适合老年人的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省民政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
17.依法依规盘活利用社会闲置资源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利用城镇中废弃工厂、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以及转型中的公办培训中心和疗养院等,整合改造成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用房等养老服务设施。(省民政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卫生计生委、教育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资委、国税局、地税局)
18.鼓励社会资本设立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医疗服务。(省卫生计生委、民政厅、发展改革委)
19.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护理补贴机制,积极开发长期护理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产品。推动广州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政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广东保监局)
(六)持续扩大教育培训消费。
20.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开办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鼓励职业院校面向社区开展社区教育培训活动,满足社区群众教育需求。加强教育培训与“双创”的有效衔接,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开设职业规划指导课程,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指导等教育,鼓励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相关教育培训实践。(省教育厅、国资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1.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重点支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高水平合作办学机构发展。筹办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职业技术高等教育机构。探索建立粤港澳台高校联盟,建设一批教育交流与合作品牌。推进粤港澳姊妹学校交流计划,扩大粤港澳师生交流规模。(省教育厅、港澳办)
二、大力促进传统实物消费扩大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