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催收手段无奇不有、甚至骇人听闻。此前媒体曾报道过“艾滋病讨债人”,通过静坐的方式恐吓欠款人还债,或是安排光着膀子露出纹身的“社会人士”作出威慑,而堵门、泼墨和刷大字也是暴力催收的常见手段。
之前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曾下发《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催收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被认为是在“保护老赖”,而最近又发生了一件事足以让老赖在半夜都能笑醒!
催收员只能手动发短信了
近日,短信催收平台大面积停止服务。
此次波及范围较广,涉及全国。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以及西安、常州等城市的催收人员纷纷表示受到了影响。
据悉,早在“央视315晚会”前后,国家管控趋严,不少短信平台已不敢接业务。“315后停了一段时间,后来恢复了一周,现在又不行了。”某催收平台人员透露。
分期go催收员同样表示,315之前,催收短信还能正常发,315之后,一旦催收短信中出现敏感字眼,就会频繁出现被运营商锁死的情况,“运营商后台会自动屏蔽掉带有敏感字眼的短信。就算M1提醒式的短信,也不能大批量发送。”
上周,又有校园贷被爆出了丑闻,央视对此事的重点报道也引发了监管层对整个行业的新一轮严查。
常州纵腾电催平台的工作人员透露:“ 这几天在严打,力度很大,现在短信通道都停了,我们目前只能用自己的手机,不同时间段,多次拨打。”
现金巴士的工作人员同样表示,其公司的电催部门早在两个月前便暂停了短信催收,“短期内估计也没法恢复,监管比较严格。”
不过,非106正规运营商通道此次并未受影响,但这些渠道的收费较贵,到达率也没有106通道高。
“我们这边用的是021、025等区号开头的短信渠道,但是也要审核内容,带有威胁性的不行。”南京争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
大部份催收平台在进行短信催收时,多会涉及“涉嫌”、“公安”、“配合”、“人民法院”甚至淫秽色彩的敏感字眼,而这样的短信实际有触犯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5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第18条:“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此次监管动真格,严查带有敏感字眼的短信,倒逼部分平台开始转变催收方式。从发短信到打电话,或者业务员用自己的手机发短信。但这样的成本也相对较高。
对此,明象资产运营总监李为明表示,监管严打是好事,也是必然趋势。他认为,未来我国催收行业会向欧美国家看齐,比如每天催收不超过3次,在正常工作时段进行催收,不得骚扰借款人之外的相关人士等;再就是建立信息共享联盟以减少恶意欠款的可能。
李为明预测,未来一到两年内国内催收公司应该会死掉很多。“催收公司本身就存在于灰色地带,一旦立法就会让债务人有躲避空间,使催收难上加难,回款率越来越低,形成自然死亡。如果碰到投诉或监管,那死的更快。”
催收规范成了“老赖保护伞”?
5月4日,深圳互金协会印发《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催收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下称:催收规范)。催收规范基本原则是保护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合法权益,保护网贷平台催收行为合法合规,促使行业诚实守信、公平公开,健康发展。
该催收规范面向注册地在深圳,且专门从事网贷业务活动或在整改期结束前涉及网贷业务的公司。
不过,该催收规范中的多则条例却被人戏称为“老赖保护法则”。
严禁催收机构在任何非正常时间段(催收人员与借款人沟通的正常时间段为借款人所在地时间上午8:00至下午9:00)与借款人就有关债务催收的事务以任何方式进行沟通(拨打电话、传真资料给借款人等或至借款人居住处拜访);
严禁使用电话、短信或匿名电话等手段重复不断地(同一天不得超过3次)侵扰未清偿债务的借款人;
在借款人之外的相关人员明确拒绝提供有关信息及对债项催收提供协助之后,严禁催收人员骚扰债务人的咨询人、家人、同学及朋友,以追问有关借款人的下落或联络方式;
严禁使用静坐、纹身、堵门、泼墨汁、刷大字等恐吓或威胁使用暴力手段,以及其他犯罪手段,对借款人造成任何人身、心理或者财产的伤害;
严禁使用在借款人同学群、亲属群等QQ群、微信群中公布或威胁公布借款人欠债信息、“裸照”等损害借款人名誉的方式进行催收等9条。
借款人为学生的,该意见稿除禁止上述催收行为外,还严禁催收人员进入校园催收,禁止公开张贴欠款大字报,禁止胁迫拍摄并公布“裸照”。
催收不干了
意见稿一出,也有部分网贷和催收行业人士的态度不一。
有的对此表示支持,认为对正规机构来说是利好,有助于行业洗牌;也有的认为在目前征信体系不完善的背景下,意见稿中某些规定将会大大降低催收力度,给“老赖”以可乘之机。
“一天不能催超过3次,网贷违约又难上征信,‘老赖’真是没什么好怕了”,某催收行业人士表示。
目前网贷行业的征信体系尚不完善,多头借贷现象严重,若是完全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催收的话,很难对平台上的“老赖”形成约束力。
与此同时,意见稿对催收对象的详尽规定也引发了业内讨论,“如果落实,催收的回款率一定会下降”。前述催收人士坦言,目前催收行业的一种普遍催收手段,就是向第三方进行催收。
网贷之所以敢那么快批款,部分原因就是平台在批款前能拿到借款人手机里的通讯录和通话记录,通过他们的亲戚、朋友等第三方去做催收,很多还款就是从这来的。
意见稿对此则强调,网贷平台不得以“回收率”等回款业绩指标作为考核催收机构的单一标准,而是应该结合服务品质、信息安全管理、合规管理等对催收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曾光表示,目前催收行业不够规范,协会制定的意见稿在部分规定中做出了定量要求,也是希望能够与行业和监管作出进一步的沟通和磨合。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稿要求网贷平台不得以催收费等各种名义变相收取高额费用。
此前,部分网贷平台出现过的“欠一千还一万”的现象,部分网贷平台存在借款人欠款后,服务费、催收费加上利滚利的金额可以超过本金数倍,成为平台的变相收益。
意见稿对此提出建议,催收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应付本息总额的40%。
部分网贷人士认为,意见稿对催收的规范,一定程度上可以倒逼行业洗牌,一是让网贷平台更加注重风控,对借款人资质作出更加严格的限定;二是对外包催收机构的资质提出的门槛,尤其是需具备三年以上银行委托信贷催收服务经历这一要求,将会淘汰掉大部分小型的催收机构。
老赖的惩罚为何迟迟没有出台
老赖是大家深恶痛绝的一种人。所谓的老赖其实就是:老是躲着欠债不还。
老赖分两种:第一种,有钱,但就是不还。第二种,就没打算还钱。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老赖是能拖一天是一天,苦的是平台和投资人们。
之前有媒体报道过一些催收的黑幕。老赖一时间竟然成弱势群体。老赖真值得我们可怜吗?就算是值得我们可怜,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即便如此,还是有人选择去当老赖,也不还钱。
首先,是因为我们国家对借款人欠债不还的行为没有一个严厉的惩罚。
我们只对债权人进行了约束,但是如果借款人故意不还、恶意违约、骗贷等一些列行为,没有一个根本有效的处罚措施。
再者,对于传统金融的保护过多,忽略了对新兴金融债权人的保护。
我们都知道,借款人如果欠银行的钱,上征信。如果欠债额度巨大、期限较长,可以直接向社会公布借款人信息,禁止借款人乘坐高铁等一些列举措。然而,这仅仅是传统金融。
那么互金不上征信,是不是也纵容了老赖随意欠债的毛病。老赖肯定心里在想,反正又不上征信,你也查不到我,欠着就欠着吧。
最后,强制执行力度不够,导致很多判决书成为一纸空文。
不管老赖是贷款诈骗也好,还是合同纠纷也罢。最终判定让老赖还钱,但是却遇到了执行难的问题。不执行就是不作为,不执行就是要不回钱。
所以,造成了老赖有恃无恐的态度。判了就判了,反正不会把我赶到大马路上去睡觉,我依旧不还钱。
要想让催收合理化,首先要对老赖的行为进行强制有效的惩罚。对于欠债不还、恶意违约、讨债、躲债的借款人予以坚决的惩治。我们国家也应该出台相应的法律政策来支持债权人的合理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