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并不受一种特定的世界观制约,它是从各种各样不同的世界观中得出同样类型的推论。因此,社会民主党如今不再是什么世界观党派,而是一种政治上的目的党派,尽管它从各个方面论证自己,但目的只有一个。我当然清楚什么叫做与旧的世界观告别,什么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以其整体实质和生存感受到的蕴藏和承担这种世界观,但是发展到一个新的党派形式的过渡已不可逆转地完成了。这种过渡的完成还需以社民党(SPD)停止作为一个纯无产阶级的阶级党派为条件。社会主义现在不只意味着无产阶级的一种要求,而且还意味着针灸社会地位沦落的市民阶层。这个市民阶层在经济地位方面与无产阶级平等,但在精神上却与无产阶级有天壤之别。尽管如此,只要资本的进攻性阶级斗争因其实质仍然要求无产阶级的防御性阶级斗争,人们也就不可以从党派的词典中删除“阶级斗争”这个词。我们不能忘记,民族社会主义的权力攫取实际上就是上述所谓进攻性阶级斗争的一种新的形式,而且这种阶级斗争从一开始就采用了国际的权力操作方式。
政治上的目的党派,不是世界观党派——必然还导致党派不应再受一种以世界观为基础的党派总纲领的拘束。人们大体不会那样去做,将自己绑在一棵树上,就是为了要说:我在这里,我不能另有所为!行动纲领、短期的选举目标足以从不可预见的事情中学习并且去适应新的情况,而一个长期的纲领只能是自己减少自己的机会——假使的确有过不可预见的将来,那么恰恰就是现在。
一部总纲领的阐述还必然误导人们想要去事先解决所有能够遭遇的问题,纵然是一些与总纲领中心要求关系不密切甚至没有任何关联的问题。如果人们将来比迄今为止更经常地在这样一些问题上自由投票的话,那么政治生活和个人责任则会因此得益。
一个总的纲领表明这一个党派有这样的考虑,即按照一党执政的方式在排除其他党派参与的情况下长期地掌握国家权力——而一个必须按照民主—议会党派的实质设置的党派,只能与其他党派轮流进行统治,而且因此只能实现部分改革,于是它仅仅需要一种具体个别的行动纲领。
我们对于自己的目的确实是如此清楚,以至于想要将我们自己在所有时代都受到束缚吗?回答这样的问题首先是要弄清楚,我们是否想坚持一种具有马克思主义烙印的完全的社会主义,或者是否去占领经济统帅的制高点就足矣。譬如说将大银行、原产品、关键性工业予以社会主义化,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的实质是否就是无休止地消除企业利润、剩余价值收取以及剥削,或者只是克服经济的无政府主义。根据已有的经验,我们发现一种完全的社会主义的集权危险要大于以往,我们必须要考虑通过一种“自由社会主义”(韦伯语)而与之遭遇。集权主义在两个方面都认为法治国家是“自由主义的”,是可以弃之如废铜烂铁的“市民的”——其实这样的后果我们已然有了经历。所以,即使是社会主义者也必须普遍深入地具有这样的信念,即民主的人民国家同样也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也必须按照权力分立的原则建立,并且承担尊重和保护人类基本权利的义务。我们所要的是法治国家,人的自由而不是任何专政,即使是称之为“无产阶级专政”。我们所需要的是科学的自由而不是教条的强制,即使它是一种给定的科学社会主义强制。我们所要的是新闻自由,包括党派新闻自由,因为只有毫无拘束和忌讳的思想表达才能在整个信仰者范围内产生说服力:以往旧的党派新闻没能做到这点,因为它只是作为一种自发的、毫无意志的党派传声筒,未能克服党派团体的特征,并没有获得对于整个社会的公共舆论的影响。我们肯定个人主义的种种自由,因为社会主义自身已然承载着个人主义,无论人们在共同体和自由之间的辩证关系之内是将其表述为前提条件还是最终目的:“个性在共同体之中,共同体在劳动成就之中。”
永远都不可以再说:“你什么都不是,你的人民才是一切”
。这些都是我们通过惨痛的经历所学到的,如果将来有一天个人主义法权又被用于去连根拔除整个个人主义,如果宪法赋予我们的自由又被滥用于最终排斥这些自由本身;总而言之,如果不宽容在此要利用宽容,目的在于能够将其完全灭绝的话,那么我们绝不可以再予以容忍(参见《波恩基本法》第21条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