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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宣传
进校园活动
为强化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师生知危险会避险的能力,4月26日下午,晋江市教育局、晋江市交通运输局、晋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晋江市第九实验小学联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
活动开始,晋江市第九实验小学两个年级8个班的学生、家长代表按批次有序观看了交通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一起起由于不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引起的事故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远离大货车。
随后,学生们在党员志愿者、平安志愿者以及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现场体验大货车、水泥罐车盲区。工作人员邀请部分老师和学生走进大货车驾驶室,亲身体验大货车驾驶员的驾驶视线。交警大队的民警还给孩子带来一副别样的“趣味交通安全飞行棋”,通过体验,也让学生们学到了交通安全知识,体会到交通规则的重要性。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还发放了宣传单,对学生们进行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引导学生通过“小手拉大手”劝导家长乘坐电动车、摩托车时一定要佩戴头盔,不得超员超载。学生们纷纷表示会把学到的知识传达给家人,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交通安全提醒
为了孩子的出行平安,希望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严禁学生驾驶5类车辆
1.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
2.严禁驾驶超标电动车。
3.严禁骑行“死飞”自行车。
4.严禁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
5.严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
2.严禁学生搭乘6类车辆
1.严禁搭乘超员摩托车。
2.严禁搭乘超员电动自行车。
3.严禁搭乘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4.严禁搭乘货车。
5.严禁搭乘拖拉机。
6.严禁搭乘拼装、改装三轮机动车。
3.严禁学生实施3种危险行为
1.严禁未戴安全头盔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2.严禁在道路上嬉笑打闹。
3.严禁翻跨路中隔离护栏。
4.严禁家长及社会公众
实施4种违法行为
1.严禁将机动车交由无证学生驾驶。
2.严禁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搭载学生。
3.严禁非法集中接送学生。
4.严禁驾驶货车、拖拉机、三轮机动车和无牌、报废、拼装等隐患车辆接送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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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江市第九实验小学
供稿:安全科 初审:王法英
复审:苏明山 终审:蔡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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