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伊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这项改革的含金量高在哪?将给职称评定带来哪些变化呢?
网友提问:像我这样的会计岗位,平时用不到外语,但为了评职称,只能临阵磨枪。职称评定中一些不必要的“硬杠杠”是不是该改改了?
在完善职称评价标准方面,此次职称制度改革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不能仅靠论文、学历、计算机、外语。
《意见》明确,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确实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
同时,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增加技术创新、专利、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评价指标权重,注重考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推出这些举措的目的,就是要让工作称职的人能够评上职称,让那些干工作的人、有贡献的人能够评上职称。
网友提问:以前在评职称的过程中总觉得程序过于复杂,能否更加简洁一些?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意见》提出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地和社会组织,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要化繁为简,按照“于法周全、于事简便”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评价条件和程序,减少交叉评价和“多头”评价,让专业技术人才少跑腿、少填表、少准备资料,减轻人才“被评价”的负担。同时,要避免“一放就乱”,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网友提问:我是一名新兴领域的企业职员,但我们的职称评定机制不太顺畅,职称评定范围能否扩大到更多新兴领域?
随着经济多元化发展,新兴经济领域里的人才职称评定问题也逐渐显现。针对这些问题,《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科技、医疗、文化等领域民办机构专业技术人才与公立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当然,评审权下放了,评价主体多元化了,还得用好职称评定这个“指挥棒”。《意见》提出了多项措施以加强评审监督,比如完善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管理制度、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等,从而让职称评定更加公平公正。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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