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法院业务与现代化科技相融合,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持续推动全区法院信息化建设取得成效。
一是全区法院信息化评价成效稳步提升。
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数字法院评价工作包含规划管理、系统研发、数据管理、信息基础设施、运维保障、信息安全和附加项7项一级指标,28项二级指标,94项具体内容。2023年,全区123家法院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综合得分为93.75分,综合排名前进五位,位列全国第十,顺利迈进全国第一方阵,近三年名次大幅度提升。
二是数据管理和知识服务应用落地增效,信息化智能水平进一步提升。
内蒙古高院统一部署安排,为全区法院统一购置电子卷宗智能编目、类案智能推送、立案辅助、量刑规范化等智能化服务。2023年使用类案智能推送服务近20万次,使用立案辅助服务142万次,最大程度减少法官事务性工作。全力推广民间借贷全链条要素式审判,有效缓解案件数量多、占用民事法官时间久的民间借贷案件办理难题,结案时长缩短20%以上。全面推广内蒙古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支持公检法司网上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交付执行各环节的协同和交互,推动实现刑事案件单轨制办理。自该平台上线至2023年底,全区法院审理一审公诉案件3.05万件,案件平均受理天数由上线前的41天下降到17天。完成全区法院档案系统升级,律师在互联网端即可查阅全区法院案件电子卷宗。
三是通过培训宣传提升信息化应用成效,服务社会治理能力提质增效。
2023年初,内蒙古高院党组研究通过《全区法院信息化培训工作方案》,每周定期通过视频会议等形式开展信息化培训,让全院干警可随时随地参与。同时,培训视频可在钉钉平台和法院内网实时回看,提高全区法院干警信息化应用能力。2023年,已举办信息化培训42期,参训人数4.5万人次。2023年,聚焦主题教育、重点工作、专项工作、亮点成效等内容,内蒙古高院全力开展信息化宣传工作,在微信公众号设立《联线数字法院》专栏,全年共刊发信息化相关文稿177篇,被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信息化通讯》刊发5篇,被《数字法院进行时》微信公众号采纳40篇,被《内蒙古政法》微信公众号刊发7篇。此外,在《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内蒙古日报》等媒体平台共刊发29篇。
四是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明显增强,筑牢人民法院信息化安全屏障。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全区法院始终把维护网络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内蒙古高院坚持全区法院网络安全“一盘棋”思想,统一对统建系统进行等保测评和密码测评,并为全区法院配发网络安全设备。内蒙古高院将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办公、数据中心、运维进行集中管理,统一服务入口,使运维人员管理、事件流程管控、运维对象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此外,内蒙古高院整合全区干警反馈渠道,为问题快速解决、问题归纳总结、突发事件快速响应提供有力支撑。对全区法院核心网络及安全设备、应用系统及业务应用接口进行统一纳管,以可视化运维平台为中枢,保障业务应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五是司法领域科技创新工作持续深化,为人民法院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增势赋能。
全区法院坚持守正创新,结合审判、执行、诉讼服务需求主动探索,不断巩固深化信息化建设成果。2023年4月,“内蒙古法院融合数字化智能服务系统”被中国电子商会评为2023年度信息化数字政务创新成果(案例);7月,司法部、法治日报社将内蒙古高院融合数字化智能服务系统、鄂尔多斯市中院“全时空泛在化”融合庭审云平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法院全链条要素式审判系统、赤峰市中院司法案例数据分析平台评为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创新案例;乌海市中院《司法领域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价值》、鄂尔多斯市中院《以数据为基石构建以知识为中心的智慧法院体系》及呼伦贝尔市中院《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探索与实践》被评为创新论文;8月,2023年电子政务建设经验交流大会上,东胜区法院《人工智能助力全链条要素式审判提质增效》荣获“2022年智慧法院典型案例”,入选中国电子政务年鉴2022年智慧法院案例;内蒙古高院干警余立博入选“2022年智慧法院年度人物”;东胜区法院全链条要素式审判系统民间借贷入选《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2024》;内蒙古法院融合数字化智能服务系统获得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人民法院科技成果二等奖;内蒙古高院民事审判全智能辅助系统1.0与电子书记员智慧庭审系统1.0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