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验药物简介
SHR-1701
是恒瑞研发的抗
PDL-1/
TGFβ
双抗
,本试验的适应症是
晚期恶性实体瘤
。
2.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评价
SHR-1701
在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并确定最大耐受剂量(
MTD
,如果可能)和推荐
II
期临床研究的使用剂量(
RP2D
);次要研究目的:评价
SHR-1701
的药代动力学(
PK
)属性;评价
SHR-1701
的药效动力学属性;评价
SHR-1701
的宿主免疫原性;初步评估
SHR-1701
的抗肿瘤疗效。
3.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其他
试验分期:
I
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非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
国内试验
试验人数:
92
人
4.
入选标准
1
标准治疗下仍发生疾病进展、不耐受标准治疗或缺乏有效标准治疗,且病理学确诊的晚期恶性实体瘤患者。
2
年龄:
18 - 75
岁,男女均可。
3
东部肿瘤协作组(
ECOG
)体力状况评分为
0 - 1
。
4
预期寿命≥
12
周。
5
既往抗肿瘤治疗或外科手术所致的所有急性毒性反应缓解至
0 - 1
级(根据
NCI CTCAE 4.03
版)或者至入组
/
排除标准所规定的水平。脱发等研究者认为对患者不产生安全性风险的其他毒性除外。
6
至少具有
1
个符合
RECIST 1.1
标准的可测量病灶。
7
有充足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定义如下:
a)
嗜中性粒细胞计数(
ANC
)≥
1,500/mm3 (1.5
×
109/L)
;
b)
血小板计数(
PLT
)≥
100,000/mm3
(
100
×
109/L
);
c)
血红蛋白(
Hb
)≥
9 g/dL
(
90 g/L
);
d)
血清白蛋白≥
2.8 g/dL e)
血清肌酐≤
1.5
倍正常值上限(
ULN
)或肌酐清除率≥
50 ml/min
;
f)
总胆红素(
BIL
)≤
1.5
×
ULN
,肝转移患者或肝癌患者应≤
2
×
ULN
;
g)
谷草转氨酶(
AST/SGOT
)或谷丙转氨酶(
ALT/SGPT
)水平≤
2.5
×
ULN
,肝转移患者或肝癌患者应≤
5
×
ULN
;
h)
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
)≤
1.5
,凝血酶原时间(
PT
)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
)≤
1.5
×
ULN
。
8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在开始研究用药前
3
天内进行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予研究药物后
3
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高效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对于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或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给药后
3
个月内采用有效的方法避孕。
9
经本人同意并已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并有能力遵从计划的访视、研究治疗、实验室检查及其他试验程序。
5.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相应抗体或针对相关抑制剂的治疗。
2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或者对其他单克隆抗体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
3
在首次研究治疗前接受过以下治疗或药物:
a)
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
28
天之内进行过大手术(因诊断需要进行的组织活检是允许的)。
b)
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
14
天之内既往使用过免疫抑制药物,不包括喷鼻和吸入性皮质类固醇或生理剂量的系统性类固醇激素(即不超过
10 mg/d
泼尼松或同等药物生理学剂量的其他皮质类固醇)。
c)
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
28
天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及研究药物治疗结束后
60
天内接种减毒活疫苗。
d)
首次研究药物治疗前
28
天内接受抗肿瘤治疗(包括化疗、放疗、免疫治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生物治疗或者肿瘤栓塞术);对于接受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治疗的患者不足
6
周者。
4
已知无法控制的或有症状的活动性中枢神经系统(
CNS
)转移,表现为出现临床症状、脑水肿、脊髓压迫、癌性脑膜炎、软脑膜疾病和
/
或进展性生长。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脊髓压迫病史的患者,如果明确接受过治疗且在研究首次给药前停用抗惊厥药和类固醇
4
周后临床表现稳定,则可以入组研究。
5
具有症状的、已播散到内脏的、短期内有出现危及生命的并发症风险的晚期患者(包括有无法控制的大量渗出液
[
胸腔、心包、腹腔
]
的患者)。
6
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且预期复发(包括但不局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肝炎、垂体炎、血管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降低
[
仅通过激素替代治疗可以控制的受试者可纳入
]
;受试者患有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脱发、
I
型糖尿病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患者则不能纳入)。
7
进入研究前
2
年内曾患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可进行局部治疗且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浅表性膀胱癌、宫颈原位癌、乳腺导管内原位癌和甲状腺乳头状癌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