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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特海论科学与宗教

哲学园  · 公众号  · 哲学  · 2017-07-09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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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宗教


怀特海

选自《科学与近代世界》

宗教与科学要探讨宗教与科学之间的关系,有一个困难是:要阐明这个问题,首先在我们的脑子里必须对宗教与科学这两个名词具有极明确的概念。我将撇开一切科学或宗教上特殊信条的比较,尽量采取一般的方式来解释这个问题。我们所要理解的是这两个领域中间存在着哪一类的关系,并对目前世界所面临的形势作出一些肯定的结论。


当我们一考虑这一问题时,宗教与科学之间的冲突很自然就会浮现到我们的眼前。就好像近5O年来科学的成果与宗教信仰已经到了公开决裂的地步,要就放弃明确的科学学说,要就抛弃明确的宗教信仰,此外就没有别的道路可走。论战的两方面都得出了这一结论。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论战者都持这种见解。任何争论都会引起一批激烈的知识分子公开地进行交锋,唯有这批人才持这种见解。


敏感的人对这问题所感到的忧虑,他们对真理的热忱以及对这问题的重要性的认识,都引起我们最亲切的同情。如果考虑到宗教对人类有什么意义,科学的实质是什么,我们就可以毫不夸大地说,未来的历史过程完全要由我们这一代对两者之间关系的态度来决定。除各种感官的冲动以外,对人类具有影响的两种最强大的普通力量,一种是宗教的直觉,另一种是精确观察和逻辑的推理。而这两种普遍力量彼此似乎是对立的。


某次有一位伟大的英国政治家曾劝告他的同胞使用大比例尺的地圆,以便防止惊恐和痛苦,或误解国际之间的真正关系。同样的道理,在讨论人类本性中的永久因素的冲突时,我们最好也用一个较大的比例尺画下它的历史图案,并使自己从面临的冲突中解脱出来。做到这一点,我们立即就可以发现两个显著的事实。第一是科学与宗教之间经常存在着冲突;第二是宗教与科学两者都在不断地发展着。在早期基督教中,信徒们普遍都有一个信念,认为世男的末日将在当时的人还活着的时候来临。至于这一信念权威方面到底承认了多少,我们只能作间接的推测。然而我们却可以肯定地说,这一信念是广泛流傅的,而且构成了群众宗教信仰中最深入人心的一部分。后来这一信念被证明是错了,于是基督教的教义又适应于这一变化。在早期教会中,个别的神学家信心百倍地根据圣经的观点,推论了实际宇宙的性质。公元535年有一个名叫科斯马斯的修士①参看勒启著:“欧洲理性主义的兴起与影响”第3章——原注。写了一本题名为“基督教的地形学”的书。他是一个游览极广的人,曾经到过印度与埃塞俄比亚。最后他在亚历山大城一个隐修院中定居下来。当时亚历山大城是一个巨大的文化中心。在这本书中,他根据自己从圣经中逐字逐句地直接推论出来的意义,否认地球有对蹠地存在。他认为地球形状是一个平坦的平形四边形,其长度是宽度的两倍。17世纪时,地动说受到天主教的宗教法庭所指斥。距今一百年以前,地质科学所提出的时间广延性使得新旧教的宗教人士都大为震惊;而今天进化论的理论也仍然是宗教的眼中钉。以上这些只不过是略举几个例子来说明一般情况而已。


如果我们认为这种一再发生的复杂情形仅限于宗教与科学之间的冲突,而且在这种争论中宗教永远是错的,科学永远是对的,那我们便把问题看错了。实际情况比这要复杂多了,根本不可能用这样简单的几句话概括出来。宗教本身由于内部固有的思想发生冲突,也具有同样性质的发展趋向。


这一事实对于一个神学家说来是很平凡的,但在争论的气氛中却往往是模糊不清的。这一点我不想过分强调,只打算谈一谈天主教作家的情形。17世纪时有一个名叫彼特维阿斯的渊博的耶稣会教士曾轻证明,公元一、二、三世纪的神学家所用的话在五世纪以后就会被指斥为异端。红衣主教牛曼也曾写出一篇论文探讨教义的发展问题。他写成这书时还没有任天主教的高级神职人员,但事后他终生都没有收回这书,而且还继续发行新版。


科学比宗教更容易发生变化。任何科学界人士在现代都无法不加修正地采用伽利略或牛顿的信念,甚至建自己在10年以前的全部科学信念也不能不加以修正。


这两种思想领域中都有增补、分歧和修正。因此,甚至当我们把一千年或一千五百年以前的话在今天重新讲出来,其意义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或者必须加以扩充;这些都是古代所想像不到的。逻辑学家告诉我们:一个命题要就是真的,要就是假的,不可能有中间状态。实际上,我们也看到一个阐明重要真理的命题,必然受着一些条件的限制,也必须加以修正,而这些条件不是当时所能发现的。我们的知识有一个特点,就是我们始终知道有重要的真理存在;然而我们对这些真理所能作出的表达方式,只是假定着一些概念的一个一般观点,而这个观点将随时受到修改。我可以从科学中举两个例子来说明这一问题。伽利略说地球是动的,太阳是固定的;宗教法庭则说地球是固定的,太阳是动的;而牛顿派的天文学家则采取了一种绝对空间的理论,认为地球与太阳都是动的。今天我们却说这三种说法都对,只要你所确定的“静止”和“运动”两种概念的意义符合于你所特的见解就行。当伽利略和宗教法庭辩论的时候,伽利略描述事实的方式对科学研究无疑是极有利的。但就其学说本身来讲,并不比宗教法庭的说法更正确。在那个时候,根本没有人想到相对运动的概念。因之,这一说法便是在不知道更加完整的真理要求的条件下说出的。但太阳和地球运动的问题却表现了宇宙中一个真确的事实,上述三方面都对这一问题掌握了重要的真理。只是在当时的知识水平下,这些真理显得彼此不调和而已。


此外,我还要从现代物理科学中举出一个例子来。自从17世纪牛顿和惠根斯的时代以来,关于光的物理性质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两种说法。牛顿的理论认为:光是由微粒流组成的。当微粒撞击到我们的綱膜时,我们就会产生光的感觉。惠根斯则认为:光是由一种无所不在的以太所产生的极细微的振动波构成的,这些波随同光线一道传播。这两个说法是互相矛盾的。在18世纪时,人们都相信牛顿的说法,而19世纪时人们却相信惠根斯的说法。今天我则发现一大羣现象只能用波动说解释,而另一个现象则只能用微粒说解释。科学家们目前只得暂时保持现状,等待将来眼界打开时,再把这两种说法调和起来。


关于宗教与科学之间发生争执的问题,我们也应采取同样的看法。在这两个领域中的任何事情,如果不是由我们自己或博学的权威者经过批判的研究,提出了确凿的理由作根据,就不能使我们相信。这一点要是事先确实做到了,那么当两者在互相交错的细节上发生争执时,我们就不会轻易被引导着放弃已有确实证据的理论了。我们也可能对其中某一套理论更感兴趣。但只要我们具有细往开来的精神,我们就会等待而不会参与互相攻讦。我们应当等待,但却不应当被动地或失望地等待。冲突仅是一种朕兆,它说明了还有更宽广的真理和更美好的前景,在那里更深刻的宗教和更精微的科学将互相调和起来。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来,宗教与科学之间的冲突只是一种无伤大雅的事,可是人们把它强调得过分了。如果仅是逻辑上的冲突,便只要加以调和就够了,可能双方的变化都不会太大。我们必须记住,宗教和科学所处理的事情性质备不相同。科学所从事的是艰察某些控制物理现象的一般条件,而宗教则完全沉浸于道德与美学价值的玄思中。一方面拥有的是引力定律,另一方面拥有的别是神性的美的玄思。一方面看见的东西另一方面没有看见,而另一方面看见的东西这一方面又没有看见。


举个例来说,我们不妨看一看约翰?韦斯利以及阿西西的圣?弗朗西斯两人的生平。从自然科学方面说来,这两人的生平只有生理化学原理和神经反应动力学发生作用的普通事例,而在宗教方面,则具有世界宗教史中意义最深刻的事蹟。如果宗教和科学的原理没有完整的表达法可以应用到这些特殊事例上来,那么从这两种不同的观点来说明这些人的生平,就会显得格格不入,这难道是值得惊奇的事吧?没有这种情形才真是奇怪哩。


但是,如果说我们可以不理会科学与宗教之间的冲突,那便是不切合实际的说法。在一个明智的时代中,决不会有一种积极的观点抛弃调和真理的愿望。安于分歧就是破坏公正精神和高尚的道德。具有自尊心的智者应当把思想上每一种矛盾都探索到彻底解决为止。如果压制这种动力,就不能从被唤醒的谨慎思维中得到宗教或科学。要紧的是我们将以什么态度来对待这个问题?在这一点上我们遇到决定性的关缝。


理论的冲突不是一种灾难而是一种幸运。我将从科学方面举几个例子来说明其中的意义。氮的原子量是大家都知道的。同时科学上也有一条十分确定的原理说明一定质量中的原子的平均重量总是相等的。但已故的瑞利助爵和已故的冉赛爵士所作的两个试验发现,如果用两种不同的办法制取氮,结果虽然都能得到,但两种氮的原子量,始终有一点微小的差别。请问这两个人如果因为科学观察与化学理论之间发生冲突而感到失望,那能不能说是理智的行为呢?假定某个国家由于某种缘故而对化学理论非常重视,以致把它当成社会秩序的基础;那么禁止发表试验中所产生的与理论不符的事实难道能算是明智的、正直的和合乎道德的行为吗?或者说,瑞利勋爵和冉赛爵士难道会宣称化学理论已经是被拆穿的西洋镜吗?很显然,用这两种办法对待问题都不正确。瑞利和冉赛的话是这样说的,他们都认为自己找到某种艰察门径,根据这条门径可能发现某种以往没有观察出来的精微化学理论。事实与理论之间的这种出入并不是一种灾难,反而是一种开拓化学知识领域的机会。大家都知道,这故事的结果是什么:是后来氩被发现了,这种新的化学元素不知不觉地藏在里面和氮混在一起。但这故事还有下文,正是我所要举的第二个例子。这一发现,使人们注意观察了用不同的方法制取的化学物质之间的细微差别。接着就有人用最精密的方法进行观察。终于有另一个物理学家——弗?威?阿斯顿在英国剑桥的卡文迪什实验室里发现,甚至同一原素也可能具有两三种不同的形式,叫做同位素。平均原子量不变的法则在各组同位素中是适用的,但在各同位素之间则略有差異。这一研究使得化学理论的力量大大加强了。原先由氩的发现而引起的研究,却获得了青出于蓝而远胜于蓝的意义。这一故事的教训是一望可知的,各位不妨把它应用到宗教与科学的问题上去。


在形式逻辑中,矛盾是失败的标志。但在实际知识的发展中矛盾则是走向胜利的第一步。这是对不同意见必须作最大限度的容忍的充分理由。这种容忍的责任已经永世不易地总结在这样一句话里:“容这两样一齐是,等着收割。”①见圣经马太福音,第十三章第三十节——译注。基督徒不能遵循这一条具有无上权威的箴言,真是宗教史中的咄咄怪事。但从追求真理所需要的品质说来我们的讨论还不彻底。有些捷径只能导向表面的成功,只要你愿意抛弃一半的证据,你便可以很容易找到在逻辑上是谐和的同时在事实的领域中也适用的理论。每一个时代都出现过逻辑清晰的智者,他们能理解人类某些经验领域的意义,并形成或继承了一种思想体系,刚好可以适合自已所关心的经验。这种人常常坚决地把一切产生矛盾、因而使他们的思想体系发生混淆的证据完全搁置一旁,或设法自圆其说。凡属不能配合到他们的体系中去的都被认为是胡说。但是唯有坚定不移地耐心考虑全部证据,才能避免像流行见解一样,在两极端之间摇摆。这种忠言虽极平常,但却很难做到。


难于做到的理由之一是我们不能预先加以构思,然后再行动。我们从呱呱坠地时起,就投入在行动里,只能偶尔地运用思维来加以指导。因此我们便在许多不同的经验领域中,采取适合于该领域的思想。我们虽然知道有些细微的区别是我们所看不到的,但还是完全要相信适用于一般情况的思想。同时,除开行动有必要以外,全部的证据除非是具有不完全谐和的理论的形式,否则就不能长期存在脑子里。我们无法通过无限繁杂的细节来构思,我们的证据唯有在一般观念的指导下才能具有一定的意义。我们从前人继承了这种观念,即所谓文化传统。这种传统的观念是不可能静止不变的。这种传统观念若不是退化成毫无意义的公式,便是由于更精微的理解获得了新意义,因而增加了新的生命力。在批判的理性的推动下,在活生生的感性证据面前,在科学观察的冷静而确定的事实当中,它将发生变化。有一点是肯定的,你无法使它们静止不变。任何时代都不可能死板地重复祖先的情况。你可以把生命保持在形式的流变中,或者在生命的低潮上保持形式,但却不能永远把同一个生命封闭在同一个模式之中。


欧洲各民族现在的宗教情况,证明了我所提出的说法。这里的现象是相当混乱的。有些时候有宗教的反作用和复兴。但许多世代的总趋势是欧洲文化中的宗教势力已经日见衰退了。每一次复兴都只能达到比前人低一筹的高峰,而每一个松懈时期则陷入一个比前人更低的深渊。平均的曲线说明宗教的声势是日益消沉的。某些国家的宗教兴趣比其他国家浓。但促使在这些国家里,经过几个世代以后,还是一样往下降。它似乎要退化成一个下降的公式,其作用只能点缀一下奢华生活。这样大的历史运动是由于许多原因汇合在一起造成的。在本章的讨论范围内,我只打算谈两个因素。


首先,近两世纪来,宗教一直处在防守地位,并且大有招架不迭之势。这个时期是空前的知识进步的时期。在这种情形下,思想方面使产生了一系列的新情况。宗教界的思想家在任何形势下都是被动的。有许多在宗教中被认为是极关重要的东西经过一阵挣扎、烦恼和咒骂之后,还是作了修改或另作解释。于是第二代为宗教辩解的人便祝贺宗教界所获得的更深的领悟。在许多世代中,像这样的不光荣的撤退一再重复出现之后,宗教界思想家在知识界的威信便几乎是一蹶不振了。我们不妨对照一下:达尔文或爱因斯坦所宣布的理论,修正了我们的思想,这便是科学的胜利。我们不会说由于旧的观念被推翻了,便认为是科学的失败。须知这是科学的领悟又进了一步。宗教除非能和科学一样面对变化,否则就不能保持旧日权威了。宗教的原则可能是永恒的,但表达这些原则的方式则必须不断发展。宗教的发展主要就是清除前一代人用幻想的世界图景来解释它的观念时所产生的复杂成分而把自己的固有的艰念解放出来。像这样把宗教从不完整的科学中解放出来是有好处的。它澄清了自身真正的使命。应当记住的重点是:一般说来,科学每前进一步,便证明各种宗教信念的表现方式需要作出某种修正。它们可能需要加以扩充、解释,或完全用另一种方式加以叙述。假如宗教本是真理的一种完整叙述,这种修改就只是把重点更加精确地表达出来。这种过程是有益的。因此,任何宗教要是和自然界事物接触,那么随着科学知识的不断进步,有关这些事实的观点就必须不断地加以修正。在这种方式下,这些事实对宗教思想的正确意义就会不断地明确起来。于是科学的进展就必然会不断修正宗教思想,因而对于宗教有莫大好处。


16、17世纪的宗教争论,使神学家形成一种很糟糕的思想状态。他们在不断地攻古和防卫。他们把自己描绘成被敌军包围的堡垒的卫士。所有这些说法都只是一种似是而非的真理。这便是它们这样流行的原因。同时它们也是很危险的。把自己当成卫士的描述特别养成了一种好勇斗狠的党派性。最后,这种精神便表现了缺乏信仰。他们不敢加以修正,因为他们企图逃避责任,不愿把自己的性灵使命和某种个别的幻想斩断连系。


我们不妨举个例说明一下。中世纪初期,人们认为天堂在天上而地狱则在地下,火山被认为是地狱的狭口。我不是说这种信念已经成为正式的学说。但它却深入了一般人关于地狱与天堂的信念。大家都认为关于未来的教义就包含着这种艰念。它成为基督信仰最有势力的解释者的说法。比方说,教皇格黎哥里的“对话录”①参看格黎哥罗维阿斯:“中世纪罗马史”,第三卷,第三章,英译本第二本——原注。中就出现过这种观念。这人的官职地位极高,世界上比这地位更高的唯有他自己对人类的服务。我要说明的不是我们对于未来的说法应当相信什么。不能正确的教义应当是什么,科学和宗教总是冲突的。科学把地球降为隶属于不重要的太阳的一个次要的行星,因之就把中世纪那种幻想驱除了。这样一来,这一冲突对宗教的性灵事务便有许多好处了。探讨宗教思想发展的问题还有另一种方式,那就是要注意,任何口头的叙述在人们面前考验一个时期之后,就会暴露出含糊不清的地方。而这种含糊的地方又往往起重要作用。一个教义在过去的实际意义究竟怎样,如果单从逻辑上去分析当初不了解逻辑的重要性时所作出的口头叙述,是无法确定的。我们还必须看到人性对思想体系的全部反应。这种反应的性质是复杂的,其中包括着人性低处所发出的感情因素。科学和哲学的不带感情的批判,在这一点上就可以帮助宗教的发展。这种推动力的事例简直是举不胜举。比方说,利用宗教力量来清洗人性这种说法,在逻辑上的困难便在公元五世纪初帕勒吉乌斯①著名神学家,出生在英国。主张亚当的原罪不致影响后人,个人有自由意志,可以辨别善恶。这一说法与当时流行的教义冲突,后另成一派——译注。和奥古斯汀的时代引起了基督教的分裂。这种争论的余音在神学中一直是缭绕不绝的。


总之,我的看法是这样:宗教是人类某种形式的基本经验的表现。同时宗教思想这种表现法也不断地在趋于精钝,不断地排除了燕杂的想象。宗教与科学的接触是促进宗教发展的一大因素。


现在,我要谈谈现代人们宗教兴趣衰退的第二个理由。这里面牵涉到我在开头那一句话中所说的一个终极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必须知道宗教的意义是什么。教会在答复这一问题时,不是在宗教的各方面提出适合于过去时代的感情反应的说法,便是提出足以使近代非宗教人士感兴趣的说法。我所说第一种情形是这样:宗教所指靠的东西一部分是激起人们对暴君愤怒的本能恐惧(这是古代专制王国的苦难臣民心中最深刻的印象),特别是引起人们害怕激起不可知的自然力量后面的全能暴君发怒。像这样指靠兽性恐惧的因有本能的方式已经逐渐地失势了。因为现代科学和现代生活条件告诉我们,遇到恐惧的情况时便要用分析的方法来分析它的原因和条件,所以这一方法便得不到直接的反应。宗教是人性寻求上帝的反应。把上帝描述为一种强力,就会激起现代人产生各种各样的带批判性的本能反应。这是一个具有决定意义的问题。因为宗教的主要论点如果不能立即博得人们的拥护,它就要垮台。在这方面,旧的辞彙和现代文明中的心理学是不相容的。这种心理上的变化多半是由科学产生的。这可以就是科学的进步促使人们理解旧宗教表达方式的主要途径之一。现代宗教思想中掺入了一种非宗教动机,这就是为现代社会谋求一个舒适的组织的愿望。宗教被描述成对安排生活有价值的东西。宗教成立的理由是它有裁定正确行为的作用。正确行为的目的又很快地退化而成为光只为了使社会关系愉快。在这里我们便看到宗教观念发生了一种不知不觉的退化。这是由于它在较为明晰的伦理直觉的影响下逐渐澄清了的缘故。行为是宗教的附产物:这是一种不可避免的附产物,但却不是主要方面。每一个伟大的宗教宗师都反对把宗教说成只是行为准则的裁定者。娶?保罗曾指斥法律,请教徒的神职人员则把正义说成一堆破铜烂铁。坚持行为准则就说明宗教热忱的减退。最要紧的是:宗教生活并不是追求舒适的生活。现在我要坦率地说说我个人所看到的宗教精神的基本性质是什么。宗教是某种东西的异象。这种东西既处在常川不住的事物之流中,同时又处在事物的外面和后面。这种东西是真实的,但还有待于体现;它是一个渺茫的可能,但又是最伟大的当前事实;它使所有已发生的事情具有一定意义,同时又避开了人们的理解;它拥有的是终极的善,然而又可望而不可及;它是终极的理想,然而又是达不到愿望探求。


人性对宗教异象的直接反应是崇拜。当宗教刚开始在人类经验中产生时,和野蛮人想象中最原始的幻想是粉然杂陈的。这种異象在历史过程中逐渐地、缓慢地和稳定地转化为更高级的形式,并且有更清晰的表达方式。当它重整旗鼓的时候,它就以更丰富和更纯洁的内容出现。宗教異像和它不断扩大的历史过程,是我们抱乐观主义的理由。离开了宗教,人生便是在无穷痛苦和悲惨之中晕花一现的快乐,或者是瞬息那逝的经验中一种微不足道的琐事而已。


这一異象所要求的只是崇拜。而崇拜就是在互爱的力量的驱使下接受同化。这一異象从来不作否定。它经常存在,并充满爱的力量。这种爱的力量代表着一种目的,完成这种目的就是永恒的和谐。我们在自然界中所看到的这种秩序决不是力,它表现为复杂细节之间谐和的适应。恶就是兽性的驱动力,它要求达到的是支离破碎的目的,而不管永恒的異象。恶才会否定、阻挠和伤害。上帝的力量在于他所灌输给人们的崇拜。一种宗教的思想方式或仪式,如果促使人们领会到高于一切的异象,它便是强大的。对上帝的崇拜不是安全的法则,这是一种精神的进取,是追求不可达到的目标的行动。高尚的进取心被窒息就是宗教灭亡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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