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的到底是梅花鹿还是麋鹿?”这个问题一度让林业部门、农业部门争执不下。有上海市民反映,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合五公路崇明大道附近,3年来经常出没着一公一母两头鹿,最近他被公鹿撞伤了手臂。而且之前就发生过伤人事件。
之后,记者致电崇明区林业站,工作人员认为撞人的是梅花鹿,梅花鹿被列入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因此属于崇明区农委管理。而崇明区农委给出的初步认定是,鹿的品种属于麋鹿,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陆生野生动物应该由林业部门管理处置。
好在有关部门已于3月28日成功捕获公鹿,并送至上海动物园饲养。另外一只母鹿体型较小,由于受到惊吓在林中躲避了起来,后续相关部门进行抓捕后也将送至上海动物园饲养。野鹿伤人的问题,得到解决,但这背后的管理保护野生动物存在的制度漏洞和接缝问题应该引发关注。
如果是麋鹿,其个体和种群不论是野生还是人工保育,皆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由林业部门管理。如属于梅花鹿,情况相对复杂。野生的梅花鹿(野外种群),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按照最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属于林业草原部门保护管理。但如果是人工养殖,那么属于农业部门依据《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来管理的相关家养驯化种群,农业部门需要担负管理责任。
一个物种,其个体究竟是野生还是人工饲养,也存在较大的鉴别难度,往往要通过其发现地是否为其自然分布区等间接方式认定,确定性较差。正因如此,当相关部门对两头鹿的品种身份存在较大分歧,就容易陷入“谁来管”的困境,直接导致了这两只鹿长期“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