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我省今年高考优惠加分项目及分值公布,10类考生可享受优惠加分,最高分值为20分。赶紧来看看↓↓↓
2014年12月31日
前
已经获得下列加分资格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
增加5分投档
,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018年起全部取消
。
①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六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的。
②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经省教育厅专项资格认定合格的。
③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
④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①
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增加10分。
②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增加10分。
③
烈士子女
增加20分。
④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增加10分。
⑤在服役期间荣立
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
具有河北省户籍的
农村独生子女考生增加10分
,加分范围
只适用于我省高校省内招生
,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高考优惠加分最高分值为20分。
对于同时符合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投档时,报考省外院校的使用国家加分最高一项,报考河北省院校的使用国家加分与省内加分最高一项。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我省按照加分后的分数投档,录取时是否考虑加分因素,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