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本省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旅游景区免头道门票,进入其他旅游景区享受头道门票半价优惠;
2、免费进入公园、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纪念性陵园等公共文化设施;
3、优先购买车票、船票、飞机票,优先托运行李、物品;
4、在各类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
5、免除乡村公益事业的劳务和出资义务;
6、免费使用公共厕所;
7、其他优待事项。
六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下列优待:
1、免费进入旅游景区;
2、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3、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电)车和市内轨道交通,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辖区内六十五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开展健康管理服务。
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车站、机场和不实行对号入座的公共交通工具等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的场所,应当设置老年人优待窗口、等候专区、老年人专座等助老设施,设置明显的优待服务标识,公示优待服务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办理老年人的房屋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时,应当核实是否为老年人真实意愿,依法优先办理。
老年人持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享受优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