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诗与“口水诗”、分行白话之间的区别在于有无诗意。所谓“诗意”,指的是诗人通过对日常生活与现象世界的敏锐观察和精粹提炼所传达给读者的独特意义与新鲜感受。诗意来自对生活与事物新的意义和价值的认知,超越日常、尘俗的感受,“永远第一次”“发现”或者“重新发现”这个世界。
诗意把捉并非要一味追求新奇,日常生活、熟悉的事物也能产生诗意,重要的是对这些生活与事物的感知。
玛格丽特·怀兹·布朗(Margaret Wise Brown)在《重要书》中写道:“天/重要的是/它永远在那边/真的”,仅仅因为一个陌生化的角度和儿童思维,让我们重新“发现”了天,熟视无睹的“天”突然焕发出光彩。
华莱士·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坛子的轶事》这样写一只坛子:“我把一只圆形的坛子/放在田纳西的山顶。”这样的“坛子”平淡无奇,它在生活中几乎无处不在;这样的动作也不算怪诞荒唐,因为“坛子”不放在这里就要放在那里。但是诗人接下来的感知改变了它的性质:“凌乱的荒野/围向山顶”,刹那间荒野活了过来,开始行动:“荒野向坛子涌起,/匍匐在四周,不再荒凉。/圆圆的坛子置在地上,/高高地立于空中”,此时的“坛子”“它君临四界”。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坛子”给荒原赋予了秩序和意义,以它为中心重建了一种现代社会的明净与和谐。因此,这只“坛子”不同凡响,“这只灰色无釉的坛子/它不曾产生于鸟雀或树丛,/与田纳西别的事物都不一样”。为什么不一样?因为诗人发现了坛子与田纳西荒原之间的秘密联系并揭示出来,因此赋予了这些日常事物焕然一新的美感。当然,重要的不是“坛子”,而是发现“坛子”的眼光。通过这样陌生化的描写,全世界也记住了“田纳西”这个大名鼎鼎的“坛子”。